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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手撑着墙壁,姿态看似随意,实则强势堵着沈钦州。
沈钦州的力气很小。
一只胳膊一堵墙截断所有退路。
沈钦州的眼睛动了下,划过裴刑身上名贵的衬衫,及手腕上五位数的欧米茄手表,低声嘀咕,“这个火坑也不是很烫脚。”
裴刑只当听不懂,半胁迫半恳求,“沈钦州哥,求求你啦,过两天我带小翼去游乐园玩。”
沈钦州抬起头,他的眼睛有些圆,眼尾下垂,睫毛算不得浓密,但纤长分明,眼尾的疏影斑驳。
对视瞬间,裴刑有种逼迫良家妇男的罪恶感。
心中不禁惋惜,要不是性格沉闷,这种特质也能吸引到客人。
“加套运载车的乐高。”
裴刑顿时眼睛一亮,手脚麻利地脱衣服,“没问题没问题。”
酒吧环境复杂,裴刑搞小动作还算方便,沈钦州不是第一次帮他送酒。
摇摇欲坠的友谊小船上搭建着一间破破烂烂的利益小屋。
不见得多牢固,但一时半会也不会塌。
沈钦州慢腾腾解扣子,“流浪地球那款。”
裴刑已经褪出一条腿,“知道了知道了。”
眼前晃过一片白肤,犹如深海海面翻出的银鳞,转瞬即逝,哪怕裴刑是个纯零还是忍不住啧了一声,他的皮肤细腻是刷酸刷出来的,白皙是美白针打出来的。
沈钦州不一样,通身奶油肌,每个毛孔透着细腻莹润,软桃似的能掐出水。
这种隐藏的天生丽质让裴刑心生羡慕嫉妒恨。
两人衣服可以互换。
到裤子时显露尴尬,保洁的裤子是松紧带,裴刑穿上没问题,营销的裤子就有些独特。
谈不上暴露,但有小细节。
裴刑的人设是温顺可爱小鹿,穿白色坠性好的衬衣,薄却不透,搭配一条低腰牛仔裤,平时衬衣放下来,一副人畜无害的感觉。
衬衣一撩上去,低腰牛仔裤要掉不掉,HOM的性感小内内骚气十足。
两人换好后,裴刑伸手撩起沈钦州的衬衣下摆。
哀嚎一声,“算我求你了,能不能换条内裤。”
低腰牛仔裤上方,赫然醒目的露出红色平角大内裤,还是带拉绳那种。
沈钦州有些羞赧,将衬衣从裴刑手里拉过来,“纯棉,十元五条,很舒服。”
裴刑一言难尽地看着沈钦州。
他知道沈钦州穷,但是十元五条还纯棉,倒是买来给他看看,到底哪个厂家这么良心。
裴刑觉得,像他们这些混场子的,很难不翻车,大多栽在贪婪上,沈钦州大约会栽在抠搜上。
沈钦州往裤子里塞衬衣,动作不快,却无拖沓感,有种做惯活路的流畅,“我就进去送个酒。”
衬衣太薄,扎进裤子里,腰部那圈鼓鼓囊囊。
沈钦州只得把衬衣放出来,裤绳的蝴蝶结顶出令人遐想的形状。
裴刑嗤嗤直笑,“你这样进去,客人怎么想?”
沈钦州抿嘴,他的唇色极淡,像贫血性苍白,使得饱满的唇型并不显眼,沈钦州的五官,甚至整个人都给人这种感觉,不漂亮也不难看,像风过树林的沙沙声,偶尔响起一阵,细看又没有痕迹。
但也不是完全没优点。
皮肤白皙细腻算一点。
第二个优点不仅让裴刑羡慕嫉妒恨,心里还止不住泛酸冒泡泡。
这点能吸引很多top甚至双。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就业面的扩大。
从一条嶙峋小道变成十六车道超宽赛道。
可惜沈钦州不走这根道。
第一次知晓沈钦州有个五岁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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