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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10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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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手撑着墙壁,姿态看似随意,实则强势堵着沈钦州。

沈钦州的力气很小。

一只胳膊一堵墙截断所有退路。

沈钦州的眼睛动了下,划过裴刑身上名贵的衬衫,及手腕上五位数的欧米茄手表,低声嘀咕,“这个火坑也不是很烫脚。”

裴刑只当听不懂,半胁迫半恳求,“沈钦州哥,求求你啦,过两天我带小翼去游乐园玩。”

沈钦州抬起头,他的眼睛有些圆,眼尾下垂,睫毛算不得浓密,但纤长分明,眼尾的疏影斑驳。

对视瞬间,裴刑有种逼迫良家妇男的罪恶感。

心中不禁惋惜,要不是性格沉闷,这种特质也能吸引到客人。

“加套运载车的乐高。”

裴刑顿时眼睛一亮,手脚麻利地脱衣服,“没问题没问题。”

酒吧环境复杂,裴刑搞小动作还算方便,沈钦州不是第一次帮他送酒。

摇摇欲坠的友谊小船上搭建着一间破破烂烂的利益小屋。

不见得多牢固,但一时半会也不会塌。

沈钦州慢腾腾解扣子,“流浪地球那款。”

裴刑已经褪出一条腿,“知道了知道了。”

眼前晃过一片白肤,犹如深海海面翻出的银鳞,转瞬即逝,哪怕裴刑是个纯零还是忍不住啧了一声,他的皮肤细腻是刷酸刷出来的,白皙是美白针打出来的。

沈钦州不一样,通身奶油肌,每个毛孔透着细腻莹润,软桃似的能掐出水。

这种隐藏的天生丽质让裴刑心生羡慕嫉妒恨。

两人衣服可以互换。

到裤子时显露尴尬,保洁的裤子是松紧带,裴刑穿上没问题,营销的裤子就有些独特。

谈不上暴露,但有小细节。

裴刑的人设是温顺可爱小鹿,穿白色坠性好的衬衣,薄却不透,搭配一条低腰牛仔裤,平时衬衣放下来,一副人畜无害的感觉。

衬衣一撩上去,低腰牛仔裤要掉不掉,HOM的性感小内内骚气十足。

两人换好后,裴刑伸手撩起沈钦州的衬衣下摆。

哀嚎一声,“算我求你了,能不能换条内裤。”

低腰牛仔裤上方,赫然醒目的露出红色平角大内裤,还是带拉绳那种。

沈钦州有些羞赧,将衬衣从裴刑手里拉过来,“纯棉,十元五条,很舒服。”

裴刑一言难尽地看着沈钦州。

他知道沈钦州穷,但是十元五条还纯棉,倒是买来给他看看,到底哪个厂家这么良心。

裴刑觉得,像他们这些混场子的,很难不翻车,大多栽在贪婪上,沈钦州大约会栽在抠搜上。

沈钦州往裤子里塞衬衣,动作不快,却无拖沓感,有种做惯活路的流畅,“我就进去送个酒。”

衬衣太薄,扎进裤子里,腰部那圈鼓鼓囊囊。

沈钦州只得把衬衣放出来,裤绳的蝴蝶结顶出令人遐想的形状。

裴刑嗤嗤直笑,“你这样进去,客人怎么想?”

沈钦州抿嘴,他的唇色极淡,像贫血性苍白,使得饱满的唇型并不显眼,沈钦州的五官,甚至整个人都给人这种感觉,不漂亮也不难看,像风过树林的沙沙声,偶尔响起一阵,细看又没有痕迹。

但也不是完全没优点。

皮肤白皙细腻算一点。

第二个优点不仅让裴刑羡慕嫉妒恨,心里还止不住泛酸冒泡泡。

这点能吸引很多top甚至双。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就业面的扩大。

从一条嶙峋小道变成十六车道超宽赛道。

可惜沈钦州不走这根道。

第一次知晓沈钦州有个五岁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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