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爪在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可痛苦永远是最真实的,他还是抑制不住地去想她,吃不下去东西,晚上睡不着觉。和她有关的一切,生动鲜活,历历在目。
她在巴黎好吗?失眠了怎么办?她这个脾气有没有和别人起冲突?会不会
也有那么一点点想他?
他头抵着墙,想要缓解心底的刺痛。最终实在站不住,脆弱到蹲在地上。
“白白。”
他下意识地唤了声她,眼泪不受控地流下。
一年后,他攒够了钱,来巴黎找她。
去之前,他不死心地询问了白绍霆一遍又一遍,在跟随梁建与白绍霆洽谈案子的间隙,他终于知道了白似锦的学校。
来到巴黎的那一刻,他竟觉得整个城市都是美好可爱的,因为她的存在。
马上就要见到她了,他的心跳频率不可抑制地加快。
天色已晚,他打算明日再去她学校门口等她。
想到这里,他又开始焦虑。如若真见到她,他该说些什么?她看到他,会不会不开心?他会不会把事情搞砸?
巴黎街头的夜市,别有一番烟火气息。他的心绪却越来越乱,与周遭热闹的环境格格不入。
直至一道熟悉的身影猝不及防地闯入他的视线。
心跳频率瞬间变成最剧烈的鼓点,连空气都一瞬间燥热起来。
他还没做好准备,方才还在设想明日重逢的画面
一年未见,她好像更瘦了些,那双圆圆的眼睛依旧是又黑又亮,好看到让人挪不开眼。身上的锐气与娇嗔好似被刻意收敛,整个人成熟了几分。
——他的白白。
不仅如此,她身边还有一位很帅气的男生在陪伴。
没一会,男生给她买来了串串,她吃得很开心。两人手牵着,十分养眼,一对眷侣。
孟繁泽很难形容他这一刻的心情,大风无休无止地刮进心底,炽热的夏天,却让他感受到了凛冬的寒意。
从前,她喜欢孟繁晨,爱屋及乌,喜欢上了他这张与孟繁晨极其相似的脸。现在,她身边又有了新的陪伴的人。
那个正确答案为什么自始至终都不是他?为什么就不能是他?
一年了,只有他停滞在原地,画地为牢,不肯向前。
和那个男生待在一起,她看起来很开心。而他,像个贸然闯入的第三者,在阴暗的角落,偷窥着属于别人的快乐。
这一切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哀莫大于心死。
他怅然若失,微微抬头,看到空中挂着一轮圆月。
月亮很亮,只是从不属于他
这段记忆深深埋葬在心底,他永远都不会告诉她-
折腾了好长时间,白似锦点了外卖。
她不怎么会做饭,五年前孟繁泽简单教她过几道菜,然而效果很糟糕。那些味道诡异的黑暗料理,当年他可以欣然吃下,顺带鼓励夸赞提供满满的情绪价值,不代表此刻就可以。
毕竟此刻的他们,剑拔弩张。
“你吃饱了吗?”她问他。
“没有。”他十分诚实地回答。
“我的吃不下了,你把我的吃了吧。”
“”
“白似锦,你凭什么觉得我还会愿意吃你的剩饭?”
闻言,她愣了一下,紧接着突然站起身,像只被反方向摸毛后瞬间支棱起来的炸毛猫咪,将攻击性的一面展露无遗。
“你嫌弃我?”
他不说话,冷冷地看了她一眼,不置可否。
她不甘示弱,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亲的时候你舌头没少伸,现在装什么矜持。”
他清咳一声,正色:“那是从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前世怀珠命运不济,父母双亡后,一夜之间从掌上明珠沦落为低微的白府养女。 只因太子陆令姜多看了她一眼,她就被养父双手献上,成为太子的笼中雀,无名无分关在别院。 为了活命,怀珠只有竭尽全力讨太子欢心。 太子矜淡尊贵,她便处处谨小慎微,夜里献给他小意温柔,白日为他洗手作羹汤。 朝夕相处之间,她以为他对她也有那么一丝丝感情。 可她还是高估了自己的位置,凋零在太子班师回朝前夕。 太子要她用命,给未来太子妃
都市 72万字 2个月前
桃黎在任务管理局退休前的最后一个任务,是要让一本仙侠文里的疯批主角改邪归正。 原著里的主角冷血无情,阴狠毒辣。 幼年时全族被灭,他狼狈逃窜,堕落成为魔尊后,为了报复屠尽了整个九洲。 拿到灭男主全族剧本的桃黎:? 最后她还是捂好自己的马甲,将那只伤痕累累的小狼崽子带回了宗门。 她给他包扎伤口,喂他丹药,还收他为徒,几乎将毕生所学都传授给了他。 在桃黎的不懈努力下,小狼崽也终于如她所愿,长成了玉树临
都市 33万字 2个月前
上辈子病死的娇气包白照影,这辈子睁眼穿书,被逼替嫁。 新郎官虽贵为隋王府世子,当年也曾文武动京华,少年成名,风流意气,压得同辈的凤子龙孙尽低头,堪称佼佼者中的头一名。 然而现在人是疯的,据说,还又凶又不行。 花轿抬进隋王府时,所有人都觉得白照影这条小命完蛋了,就他那琉璃体格,非得磋磨死在这疯世子手里。 半年后,白照影不仅活着还一路升职,从落魄世子妃华丽转身成了皇后。 夫君疯是装的,满心都是谋算。
都市 94万字 2个月前
死后,甚尔转生忍界,成为了木叶村的一位宇智波与千手混血儿。 他还在失忆中度过了童年。 直到某天,曾经的天予暴君恢复了的前世记忆。 低头看向自己的包子手,甚尔飞快地做出了决定: 好!那他这辈子的目标也是混吃等死,等会他就去短栅街赌博! 但众所周知,计划赶不上变化,总有人在甚尔摆烂的时候“高喊着羁绊啊友谊啊”就冲了上来。 于是—— 当甚尔随手将讨厌的家伙锤进墙里,族里的长老觉得他是家族新的希望。 当
其他 46万字 2个月前
慕临荀自小在废墟里摸爬滚打,像他这样长了副好皮囊的普通人,被不少心思肮脏的人盯上。 他不要命地反抗、反击,出手利落凶狠。 废墟的人不敢轻易招惹他,背地里叫他小疯子。 慕临荀18岁成年那天,分化成少有的s级向导。 他被管理层带离废墟,进入一个全员s级哨兵小队里,专门为队内四人疏导。 这些常年得不到疏导的s级哨兵特别缠人。 他们的独占欲非常强,刚开始不显,后来慢慢暴露。 精神体的行为和主人的心情紧密
其他 77万字 2个月前
慧娘是花坞村的小寡妇,最喜欢坐在院门口嗑瓜子。 她会穿漂亮的绣鞋,会擦红艳艳的嘴唇。 一双桃花眼随时随地都带着小钩子。 她家的水田,从来不用自己去犁。 魏石是花坞村的石匠,人如其名,木讷的要死。 不爱说话、也不爱和人相处。 又因为是个跛脚,迟迟未曾娶妻。 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 忽然有一天。 有个不要脸的玩意儿跑去听了慧娘的墙角。 一声欲拒还迎的娇滴滴嗓音传来。 那人目瞪口呆。 好家伙,他好像
其他 19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