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爪在上》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小菜——番茄炖豆腐和土豆丝。
浓郁的番茄味道很是开胃。
白似锦坐在他身上,他像哄孩子一样,一口一口地喂她吃。
在此期间,两人都没有说话,时不时四目相接。
每次疯完后,她都会很乖,圆圆的杏眼沁着水汽,不带任何杀伤力地看向他,他根本受不了。得到餍足后的猫咪,在安静进食。
他喉咙痒痒的,突然就忍不住,吻上了她。
“唔”
“在吃饭呢。”
她娇里娇气地嗔怪,连忙用手捂住了他的嘴。
他直勾勾地盯着她,轻轻咬了咬她的手指,眼底,尽是化不开的浓情与隐忍。
她瞬间羞红了脸,心彻底乱了。
这一刹那,一个强烈的念头在她脑海中一闪而过。
她深吸一口气,将方才在车上问他,他却没有回答的问题又问了一遍。
“孟繁泽,你是不是喜欢我?”
时间仿佛在这一瞬间风干凝固,孟繁泽没办法继续回避,一时哑然。
喜欢,当然喜欢。
从很早很早之前,在他们还不知道彼此名字的时候,他就已经喜欢她了。
和她做同桌时,他笨拙地藏匿着自己的小心思,每天只要见到她,与她多说几句话,他都会开心好久。
上大学后,他与她成了这样的关系,却也算是正式进入了她的生活。
无数个夜晚,他安静地注视着她的睡颜,心底有说不出的幸福与圆满。
高中毕业的那个晚上,他以为今后再也见不到她,没想到之后发生的一切,会如此阴差阳错。
心火再次不安分地燃起,他明知人不能贪得无厌,却还是不受控地妄想更多。
万一
万一有一天,他们真的谈恋爱了呢
但是这一天,只存在于他的幻想里,是好久好久的未来。
毕竟在他心中,她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如天边的月亮,可望不可及的存在。他不要摘掉月亮,他要拼命攀升,努力朝她靠近,与她先平等,再相爱。
这才是健康的关系。
此刻发生的一切,他完全始料未及。
然而还没等他回应,她就再度开口,说了句更令他震惊的话。
“孟繁泽,要不我们谈恋爱试试?”
面对这样的提议,他知道,自己只要多沉默一秒,在她的角度看来,就是多一分勉强。
他不知道白似锦为什么会突然想和他谈恋爱,她并不喜欢他,他是知道的。
“白白,你”
他欲言又止,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
看他这副反应,白似锦面子上挂不住,又羞又恼,耳根泛上了红。
“难不成你要拒绝我吗?”
他慌乱地环住她的腰,着急解释。
“不是的白白,这件事对我来说。太突然了。”
她喜欢的人,明明是孟繁晨,他是知道的。
她用头碰了碰他的头,“你如果不喜欢我的话,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为什么总在我睡着的时候偷亲我,还一直盯着我看,然后对着我继续”
说到这里,她突然止住,红着脸瞪了他一眼。
“那个什么!”
猫猫气势很足,揭穿了他所有的小动作。
孟繁泽一时诧异,脸羞得更红了,连声调都低了好几度。
“白白,是怎么知道的?”
她“哼”了一声,胜券在握。
“这里装的有监控。”
孟繁泽咬了咬嘴唇,心沉了又沉。
好了,这下子,自己的艳.照,视频都有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前世怀珠命运不济,父母双亡后,一夜之间从掌上明珠沦落为低微的白府养女。 只因太子陆令姜多看了她一眼,她就被养父双手献上,成为太子的笼中雀,无名无分关在别院。 为了活命,怀珠只有竭尽全力讨太子欢心。 太子矜淡尊贵,她便处处谨小慎微,夜里献给他小意温柔,白日为他洗手作羹汤。 朝夕相处之间,她以为他对她也有那么一丝丝感情。 可她还是高估了自己的位置,凋零在太子班师回朝前夕。 太子要她用命,给未来太子妃
都市 72万字 2个月前
桃黎在任务管理局退休前的最后一个任务,是要让一本仙侠文里的疯批主角改邪归正。 原著里的主角冷血无情,阴狠毒辣。 幼年时全族被灭,他狼狈逃窜,堕落成为魔尊后,为了报复屠尽了整个九洲。 拿到灭男主全族剧本的桃黎:? 最后她还是捂好自己的马甲,将那只伤痕累累的小狼崽子带回了宗门。 她给他包扎伤口,喂他丹药,还收他为徒,几乎将毕生所学都传授给了他。 在桃黎的不懈努力下,小狼崽也终于如她所愿,长成了玉树临
都市 33万字 2个月前
上辈子病死的娇气包白照影,这辈子睁眼穿书,被逼替嫁。 新郎官虽贵为隋王府世子,当年也曾文武动京华,少年成名,风流意气,压得同辈的凤子龙孙尽低头,堪称佼佼者中的头一名。 然而现在人是疯的,据说,还又凶又不行。 花轿抬进隋王府时,所有人都觉得白照影这条小命完蛋了,就他那琉璃体格,非得磋磨死在这疯世子手里。 半年后,白照影不仅活着还一路升职,从落魄世子妃华丽转身成了皇后。 夫君疯是装的,满心都是谋算。
都市 94万字 2个月前
死后,甚尔转生忍界,成为了木叶村的一位宇智波与千手混血儿。 他还在失忆中度过了童年。 直到某天,曾经的天予暴君恢复了的前世记忆。 低头看向自己的包子手,甚尔飞快地做出了决定: 好!那他这辈子的目标也是混吃等死,等会他就去短栅街赌博! 但众所周知,计划赶不上变化,总有人在甚尔摆烂的时候“高喊着羁绊啊友谊啊”就冲了上来。 于是—— 当甚尔随手将讨厌的家伙锤进墙里,族里的长老觉得他是家族新的希望。 当
其他 46万字 2个月前
慕临荀自小在废墟里摸爬滚打,像他这样长了副好皮囊的普通人,被不少心思肮脏的人盯上。 他不要命地反抗、反击,出手利落凶狠。 废墟的人不敢轻易招惹他,背地里叫他小疯子。 慕临荀18岁成年那天,分化成少有的s级向导。 他被管理层带离废墟,进入一个全员s级哨兵小队里,专门为队内四人疏导。 这些常年得不到疏导的s级哨兵特别缠人。 他们的独占欲非常强,刚开始不显,后来慢慢暴露。 精神体的行为和主人的心情紧密
其他 77万字 2个月前
慧娘是花坞村的小寡妇,最喜欢坐在院门口嗑瓜子。 她会穿漂亮的绣鞋,会擦红艳艳的嘴唇。 一双桃花眼随时随地都带着小钩子。 她家的水田,从来不用自己去犁。 魏石是花坞村的石匠,人如其名,木讷的要死。 不爱说话、也不爱和人相处。 又因为是个跛脚,迟迟未曾娶妻。 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 忽然有一天。 有个不要脸的玩意儿跑去听了慧娘的墙角。 一声欲拒还迎的娇滴滴嗓音传来。 那人目瞪口呆。 好家伙,他好像
其他 19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