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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悍屠户太旺夫[种田]》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是如今州城的铺子越发抢手,还真没有多少合适的地方。对了,齐哥哥,你那些客栈怎么样了,如今外地来的客商多了,生意定是比从前好。”

“早就卖光了。”

“卖了?可是有什么差钱的地方?”

齐明泽道:“那位殿下急用,我便都换成银钱捐献出去了。”

能从袁麟和那位尊贵的殿下手中逃出来,岂能不付出些代价。柳天骄安慰道:“无妨,银子没了再挣便是。”

齐明泽倒是并不觉着心疼,“做生意的都要寻个靠山,用银子铺路都是常事。只盼那位殿下好好的,别玩脱了小命,叫我银子都白费了。”

柳天骄哪里听过这种大逆不道的话,见四下无人才放下心来,道:“那可是皇孙殿下,自然会好好的,齐哥哥你别瞎操心。”

齐明泽只微微摇头,“骄哥儿,你不懂。有时候位置越高越是危险,普通人间的争斗不过银钱之类的小利,他们的争斗可是不死不休血流成河。所幸你家卫解元就是入了朝堂也要从小官做起,倒是不用牵扯那些。”

柳天骄听得心惊,“那齐哥哥你给他捐献银钱,岂不是也牵扯进去了,会不会很危险?”

“我只是给些钱,有何危险,大不了大厦将倾之时又换个人捐献银钱罢了。”

“那就好那就好。”

齐明泽看柳天骄夸张地拍拍胸膛,有种大石头落地的踏实,只是笑。若是只供奉银钱的普通商人的确如他所说,不会有什么麻烦。可低危险也意味着低收益,事成之后不过一个皇商的名头就打发了。

可他齐明泽走到今天,真甘于止步于此吗?不,不可能,世人都以为他只是人人都可以随意踩一脚的商户哥儿,那他就要让世人知晓,一个商户家的哥儿总有一天也能把他们踩在脚下。

总归如今也只剩烂命一条,怕什么呢?

“齐哥哥,快来尝尝,将将才从锅里捞出来的酥肉,香着哩。”

“好。”齐明泽看着笑眯眯递过筷子的小哥儿,明明才吃过早食,腹中还是饱的,却仍是围帽撩开一角,咬了上去,“嗯,麻辣酥脆,好吃得紧。”

柳天骄得意,“这味道可够开座大酒楼了?”

“足够了,咱们回头就去选址。”齐明泽咽下嘴里的酥肉,心想还是要把那个身份掩藏得更深一些,绝不能叫人查出来连累骄哥儿。他的骄哥儿是那么好的一个人,注定要幸福一生的。

两人在州城闲逛了几日,看得上的地方太贵了不划算,划算的地方又买不起,只能每日兴冲冲地出去,又一无所获地回来。好在两人多年未见,有说不完的话,就是把腿都跑细了也不觉无聊。何况家里如今还养了马车,累了还能在上面小憩一会儿。

车厢里宽敞得很,取下条凳铺排起来,够三四位大汉一同躺下。偏偏这样大的车厢,那马儿拉着还很轻松,有时候没人出去把它关在马厩里还要叫。可想而知,他家的马儿是如何强壮。

至于为何柳天骄能买到这样的马儿,当然不是因为他财大气粗舍得花银子了,纯属拳头硬。

这马儿本是野马,性情乖张,看中盛老大商队几匹年轻漂亮的小母驹,尾随骚扰了好些日子。关键是它不仅自己当采花大盗,给盛老大的爱骑戴绿帽不说,还找准机会就揍盛老大的爱骑。这种委屈盛老大的爱骑能忍,它主人也忍不下去啊。

眼看着商队被野马搅乱了好几次,盛老大决心把这野马收拾了。哪曾想,那马个头壮力气大,跑起来更是一骑绝尘,谁都不能把它奈何。最终,盛老大灵光一闪,想到柳天骄身手好,便请柳天骄一同把这马儿降服了。

柳天骄是谁,马野他更野,趁那野马又想偷腥的关头,飞奔上前“哐哐”几拳把那野马凑了个眼冒金星,那野马回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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