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死的白月光非说我爱他[快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们是谁吗,我要让你们混不下去——”
兰时序按上男人肩膀,微微用力,让人疼得无法再开口。
“假如好言相劝没用,我还是略有一些特权的。”他言笑晏晏。
直到治安署的司令亲自前来,问都不问直接将他们三个人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带走,男人才意识到那个一副文弱读书人样子的青年究竟是什么意思。
时间已经是傍晚,兰时序带着席鹊在一家餐厅靠落地窗的位置坐下。
等菜的时间里,他被席鹊盯得有些不自在,“怎么了,一直盯着我看?”
席鹊咧嘴笑道:“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学长也会动用特权。”
从席鹊认识兰时序的那一天起,对方就待人平等,分明能够享尽顶端的权力,却愿意为受苦的人去争一线生机。
对方告诉他,他不需要向任何人卑躬屈膝,他也可以活得像个人。
“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反正就是觉得学长变得更像一个活人了。”
兰时序失笑,“难道在小鹊眼里,学长以前像死人?”
席鹊摇摇头,扭头转向窗外,指着天边的彩云烟霞,道:“像踩着七彩祥云下凡来救苦救难的神仙,老帅了。”
兰时序心跳倏得一乱,直直凝望眼前的人。
而席鹊似乎是察觉到他的目光,将视线从窗外收回,与他正正对上。
那双乌黑的眼眸被余晖镀上了炫华金红,像燎原的烈焰,在月光的照耀下,将黑夜焚烧殆尽。
“学长?”
兰时序这才回过神来,他有些无措地动了动手,却险些把一旁的水杯碰翻。
“那个......你的头发这样披着一会儿吃饭不方便,我给你扎一下吧。”
席鹊点点头,在兰时序的手指穿插发丝间的时候又突然开口道:“那学长你知道我像什么吗?”
垂眸看着那个毛茸茸的头顶,兰时序语气温柔得不行:“像什么?”
“像神仙下凡收的坐骑,替你打天下的那种。”
兰时序:“......”
原本如擂鼓的心跳顿时平息下来。
明明很清楚小鹊这张嘴,真是多余一问。
扎完头发,席鹊甩甩脑袋,撩开头发总让他有种阴暗鬼暴露在太阳下的感觉。
他自己不太会扎头发,公学的时候只有学长会不厌其烦每天给他梳头发扎起来。
后来学长不在了,他就又变成了那副披头散发不人不鬼的样子。
回到自己的座位,兰时序给莫文盛发消息简单说了一下前不久发生的事情。
[莫文盛]:意料之中。
[兰时序]:小狗疑惑.jpg
[莫文盛]:别发小鹊鹊那偷的表情包,装可爱犯法的知道吗?呕.jpg
[莫文盛]:别问为什么,接下来也按原计划进行,游玩、吃饭、约会是怎么样的你就怎么样来,等你懂的时候你就懂了。
[兰时序]:......听君一席话,如听一席话。
这家餐厅的饭菜味道也就一般,席鹊尝来是完全不能跟学长做的比。
但他从不嫌弃入口的食物,风卷残云一般把自己的份给干完了。
险些又被噎住,连忙灌了几口水。
心虚抬眼,见兰时序没发现,这才悄悄松了口气。
他可不想再听一堆关于吃饭要细嚼慢咽的唠叨了。
吃完了饭,他这才有功夫无所事事地打量周围。
打量着打量着,这视线就忍不住投放到还在斯斯文文吃饭的兰时序身上去了。
夕阳落在兰时序半边的清隽侧脸上,又被眼睫曳落几分辉光。
之前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十八岁那年,傅声捡回来一个流浪儿。 初见时,那孩子因一块面包,被打得遍体鳞伤。 傅声把面黄肌瘦的小孩带回家里,为了照料他不惜练就一手好厨艺。 七年来,刀尖舔血的首席特警干部,磨练出洗手作羹汤的温柔人妻的另一面。 而当年阴沉孤僻的瘦弱少年,早已被喂养成高大挺拔、英俊帅气的小狼狗。 傅声对他的关爱无微不至,小狼狗的视线亦时刻黏在傅声身上,暗地里对每一个靠近傅声的alha示威地露出獠牙。 可好景不长,
都市 76万字 1个月前
十八岁那年,傅声捡回来一个流浪儿。 初见时,那孩子因一块面包,被打得遍体鳞伤。 傅声把面黄肌瘦的小孩带回家里,为了照料他不惜练就一手好厨艺。 七年来,刀尖舔血的首席特警干部,磨练出洗手作羹汤的温柔人妻的另一面。 而当年阴沉孤僻的瘦弱少年,早已被喂养成高大挺拔、英俊帅气的小狼狗。 傅声对他的关爱无微不至,小狼狗的视线亦时刻黏在傅声身上,暗地里对每一个靠近傅声的alha示威地露出獠牙。 可好景不长,
都市 76万字 1个月前
提问:作为修真界人人喊打的毒瘤祸害,临死前碰到宿敌是选择求饶逃跑还是放手一搏? 顾九:来,吃个嘴子。 被吃嘴子的当事人沈朔:…… 祸害怎么可能放弃任何一个恶心宿敌的机会呢。
都市 67万字 1个月前
乔衣逃婚跑路,遇到好心的奶茶店主时默。 乔衣发现时默不仅卖奶茶,还会跳爵士舞,更是很多人的童年女神,前影后时脉本人。 乔衣的心稍不留神,便被对方勾走了。 “要喝奶茶,还是要我?” 乔衣脸上迅速泛起红晕,声音不能再小。 时默捧住乔衣通红的双颊,将她的脸抬起来:“嗯?” 乔衣垂着眼,软绵绵地回答:“你比奶茶甜。” 当我看她舞步摇曳,眸光脉脉,只觉得时间永恒,世间烦忧皆化为泡影。 她勾起那双被我吻过的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历牛逼的五星大厨,成为新一界烹饪大师。 人生正得意,被一粒花生米呛死,穿到一本团宠修仙文中—— 她崽是头号炮灰,而她是炮灰崽崽早逝的亲娘。 千辛万苦摆脱自己早逝的剧情,回家一看,哦豁!!! 家徒四壁的房子,被欺负得可怜兮兮的豆芽崽! 黎千凝把心一横,不就是修仙嘛?谁不会呢!! 然后,挥着一把菜刀闯进了修仙界…… 很多年以后,每个初入修仙界的人都有一个疑惑: 为什么第一剑修门派最传奇的红衣女修,手
都市 47万字 1个月前
沐月与师尊相亲相爱过了多年,一朝觉醒记忆,原来她和师尊是司命星君笔下一本狗血师徒文的主人公。 文中,身为徒弟的她爱上了将自己从小养大的师尊,在师尊醉酒后悄悄进入他的寝殿倾情告白,师尊难以认清自己的内心,经过漫长的挣扎,两人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沐月:…… 想都不敢想。 司命之所以大手一挥写下这本命格簿,是为了让她能够顺利帮师尊渡过情劫。 她日日看着师尊这张圣洁的脸,实在下不了手,沐月吃着师尊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