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死的白月光非说我爱他[快穿]》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时的模样。
只是眼底青黑,身形单薄。凌乱的长发上面还沾着不少灰尘,衣服上全是沾来的血污,面色苍白如纸。
像一只孤魂野鬼,与这繁华热闹的人间格格不入。
总归,是跟“过得好”这个词完全搭不上关系。
“席鹊。”
席鹊一激灵,听对方这么正经喊他全名,以为真的要跟他说什么对不对得起的。
说真的,他超讨厌兰时序跟他道歉的。
他这位学长生了一张俊俏的小白脸,谈吐气质也温文尔雅,说对不起的时候简直跟别人在欺负他一样。
可下一秒,听兰时序说:“你喜欢我?”
......你还不如说对不对得起呢!
席鹊呆了一下,有些傻眼,吓得往后挪了挪,后背紧靠门板,“学长你听谁忽悠的。”
“文盛说的。”兰时序斟酌了一下用词,短暂侧过眼,白皙面颊攀上一层薄红,“他说,你对我......相思成疾。”
席鹊知道莫文盛,是兰时序的好友,从很多年前开始就一直关系很好。
而且他也知道五年前公学毕业后,兰时序是假死,假死离开y国本就是他们计划中的一环,两方一里一外。
但这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
“他为什么会觉得我喜欢你?”
兰时序眨眼,突然笑道:“坐下来,我跟你说。”
他雅和的眉眼弯弯,有那么一瞬间像只狡黠的狐狸。
席鹊实在好奇,犹豫了一下,还是乖乖跟着对方走了过去。
不过他没坐,“身上血没干,会沾到椅子的。”
“没事,坐吧。”
兰时序看着随和,但其实很执拗,席鹊不打算在这上面浪费时间,就坐下了。
反正脏的也不是他的椅子,学长这么有钱,丢把椅子怎么了。
兰时序给他倒了杯热茶暖手,这才娓娓道来。
说得不是别的,正是这五年里席鹊做得事情,以及这些事情背后所蕴含的意义。
听着听着,席鹊也不自觉跟着回忆起来,许久没浮现的那些记忆涌上脑海。
y国是一个很乱的国家,最.高.政.权被瓜分殆尽,下面派系林立。
各自为政的世家,愈发壮大的黑色势力。
权贵、暴.徒、疯子充斥了这个强大却混乱的国家。
席鹊出身曾经的第一权贵世家,不过只是家主众多私生子之一。
他并不受宠,早死的生母是个卑微的普通人,并不能带给他任何助力。
为了活下去,他像条狗一样匍匐在那些受宠哥哥姐姐的脚下,每天都遍体鳞伤。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15岁,他被丢进贵族公学,换了个地方继续给权贵子弟们当狗耍弄。
但在那里,席鹊遇见了兰时序。
那天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欺负得开心了,赏给席鹊一个被踩了一脚的面包。
席鹊坐地上刚狼吞虎咽塞两口,一个人在他身前停下脚步。
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一眼。
穿着白衬衫的少年从骨子里透出温雅与从容,身形修长,如松竹般挺拔。
阳光从后面落下,为少年周身罩上一圈温暖的光晕,简直像神明降临在他跟前。
他就像一条流浪狗,在那一天遇到了愿意捡他回家的主人,吃饱穿暖有了尊严。
兰时序说,这个国家掉进黑夜了,看不见前路。
席鹊懵懵懂懂问那该怎么办?
少年揉了揉他的脑袋,言笑晏晏,眼神温柔而坚定:“我来成为它的灯塔。”
可是两年后公学毕业的那个夏天,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十八岁那年,傅声捡回来一个流浪儿。 初见时,那孩子因一块面包,被打得遍体鳞伤。 傅声把面黄肌瘦的小孩带回家里,为了照料他不惜练就一手好厨艺。 七年来,刀尖舔血的首席特警干部,磨练出洗手作羹汤的温柔人妻的另一面。 而当年阴沉孤僻的瘦弱少年,早已被喂养成高大挺拔、英俊帅气的小狼狗。 傅声对他的关爱无微不至,小狼狗的视线亦时刻黏在傅声身上,暗地里对每一个靠近傅声的alha示威地露出獠牙。 可好景不长,
都市 76万字 1个月前
十八岁那年,傅声捡回来一个流浪儿。 初见时,那孩子因一块面包,被打得遍体鳞伤。 傅声把面黄肌瘦的小孩带回家里,为了照料他不惜练就一手好厨艺。 七年来,刀尖舔血的首席特警干部,磨练出洗手作羹汤的温柔人妻的另一面。 而当年阴沉孤僻的瘦弱少年,早已被喂养成高大挺拔、英俊帅气的小狼狗。 傅声对他的关爱无微不至,小狼狗的视线亦时刻黏在傅声身上,暗地里对每一个靠近傅声的alha示威地露出獠牙。 可好景不长,
都市 76万字 1个月前
提问:作为修真界人人喊打的毒瘤祸害,临死前碰到宿敌是选择求饶逃跑还是放手一搏? 顾九:来,吃个嘴子。 被吃嘴子的当事人沈朔:…… 祸害怎么可能放弃任何一个恶心宿敌的机会呢。
都市 67万字 1个月前
乔衣逃婚跑路,遇到好心的奶茶店主时默。 乔衣发现时默不仅卖奶茶,还会跳爵士舞,更是很多人的童年女神,前影后时脉本人。 乔衣的心稍不留神,便被对方勾走了。 “要喝奶茶,还是要我?” 乔衣脸上迅速泛起红晕,声音不能再小。 时默捧住乔衣通红的双颊,将她的脸抬起来:“嗯?” 乔衣垂着眼,软绵绵地回答:“你比奶茶甜。” 当我看她舞步摇曳,眸光脉脉,只觉得时间永恒,世间烦忧皆化为泡影。 她勾起那双被我吻过的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历牛逼的五星大厨,成为新一界烹饪大师。 人生正得意,被一粒花生米呛死,穿到一本团宠修仙文中—— 她崽是头号炮灰,而她是炮灰崽崽早逝的亲娘。 千辛万苦摆脱自己早逝的剧情,回家一看,哦豁!!! 家徒四壁的房子,被欺负得可怜兮兮的豆芽崽! 黎千凝把心一横,不就是修仙嘛?谁不会呢!! 然后,挥着一把菜刀闯进了修仙界…… 很多年以后,每个初入修仙界的人都有一个疑惑: 为什么第一剑修门派最传奇的红衣女修,手
都市 47万字 1个月前
沐月与师尊相亲相爱过了多年,一朝觉醒记忆,原来她和师尊是司命星君笔下一本狗血师徒文的主人公。 文中,身为徒弟的她爱上了将自己从小养大的师尊,在师尊醉酒后悄悄进入他的寝殿倾情告白,师尊难以认清自己的内心,经过漫长的挣扎,两人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沐月:…… 想都不敢想。 司命之所以大手一挥写下这本命格簿,是为了让她能够顺利帮师尊渡过情劫。 她日日看着师尊这张圣洁的脸,实在下不了手,沐月吃着师尊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