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龙傲天当宠物捡了该怎么办?(穿书)》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带着阿墨斯一起离开。
宿风不会欺骗他……是的,虽然宿风恨过他,排斥他,厌恶他,但是宿风从来不会骗他。
毛茸茸的蛾子伸着爪子,似乎在思索着什么,他这幅沉思的模样若是仍为魔族的形态,那看上去就显得有一丝深沉,但此时此刻这幅小蛾子的样子,就看上去非常的……圆润可爱。
宿风想,他现在完全不怕阿墨斯了,这就是他做过的最明智的决定。
阿墨斯说:“如果我听话,你就带着我一起走,不抛下我,也不会再离开我?”
他似乎仍然在迟疑,骨瘦嶙峋的恶兽饥肠辘辘,嗅闻到温暖的食物与怀抱,却还是疑心这是一场骗局。
宿风捏着他的触须,阿墨斯是第一次体会到这样的感觉,曾经的他极少露出原型的姿态,而就算是他后来知晓宿风的喜好时,宿风却也已经不愿意拥抱他了。
所以此时此刻,这只蛾子的触须几乎都要软了下去,他喜欢这种感觉,这可真是风水轮流转,曾经的阿墨斯还嘲讽过墨菲总是变成蛾子,像宠物蛾般装疯卖傻,现在他体会到了这种亲密的感觉时,阿墨斯扇着翅膀,几乎是在一瞬间便控制不住地享受起来。
宠物蛾……他是一只宠物蛾?
阿墨斯的脑子有些混乱起来,宿风把掌心的小蛾子揉地嗡嗡地响,口袋里的蛾子似乎在此刻终于回过了神似的飞了出来,看着这只和他一模一样的蛾子,忽然发出了生气的嗡嗡声。
“你不是说你从来看不起这些装疯卖傻的事吗?为什么你现在表现地就像是一只宠物蛾一样,在宿风的掌心里打滚!”
墨菲嫉妒的眼睛都红了,转着圈发出一连串的声响,像是恨不得把阿墨斯拔出来扔到一边,阿墨斯勉强回过神来,他倒是并未在此刻翻脸,而是露出了有些满足般的姿态,扇着翅膀飞起:“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阿墨斯说:“很有趣,宿风,你总是能给我带来更多愉悦,不过,你真的会遵守诺言,带着我一起离开?”
宿风看着这只小黑蛾子,他说:“我曾经真的很讨厌你,也非常害怕你,这是为什么,你自己心里明白。”
“所以我想,如果我真的要带着墨菲离开这个世界,那么我就把其他小蛾子都带走,至于你,我以为你已经死了,又或者是已经被融合吸收了,但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选择抛弃你,把你丢在这里,反正其他蛾子都比你听话。”
小黑蛾子扇动翅膀的动作一顿,他像是在这一瞬间失去了力气,被一把把无形的长刀刺中,全身的血肉都被无情地切开,鲜血淋漓。
“好,很好。”
阿墨斯喘着气,他什么都不是,其他的任何分身都比他更好,就算是做宿风的宠物蛾,他也不是首选,他从来都不是宿风的首选项,也是被彻底厌弃的那个存在。
仿佛被剥下了一层皮,这只小蛾子的爪子都在颤抖,浑身的绒毛都在轻颤,原本以为刚刚的邀请是幸福的港湾,但宿风亲口说出的这些话,却让他从幻想中跌落,连痛呼都做不出来,他再一次成为一条被一脚踢开的狗。
他尽力维护最后一丝尊严,吞下声音中的颤抖:“我早就知道了,所以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就这样吧,阿墨斯想,他不想再听宿风说出更多伤人的话了,他早就做好了准备,宿风之后只会变成他最可爱、听话的伴侣,不会再拒绝他,也不会再抗拒他。
“但是。”宿风说:“我又改变主意了。”
原本抖若筛糠,连爪子都在发颤的魔族蛾子停顿下来,听见宿风对他说:“虽然你又坏又自私,恶劣霸道,还不听人话,但我还是放不下你。”
宿风说:“如果留下你一个人,那么你或许就要毁灭世界,陷入疯魔,我不想发生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我怒刷几百本古早网球文后,我……穿越了…… 正当我想见识渣男幸村、接盘侠迹部等,我发现我穿错了,这个世界正常的没有任何狗血。 没有狗血,我就创造狗血,不能浪费我看的几百本古早同人文。 我:幸村君,能配合我演个渣男的戏码吗? 幸村:??? 我:迹部,你能接个盘吗??是我和幸村的孩子。 幸村、迹部:??? 我:仁王君,能拜托你当个备胎吗? 仁王:…… 握拳,我誓要重现古早狗血文的剧情!
都市 166万字 2个月前
商务部的钟瑾宁是公司里出了名的木头美人。 空有一副好相貌,性格木讷温吞,不善言辞,不懂拿优势去钻营人际关系。 钟瑾宁知道但不在意,本以为自己会循规蹈矩过一生,直到工作功劳被那个只会说空话的上司冒顶。 心烦意乱之下,他去酒吧借酒浇愁,意外地和一个小狼狗滚上了床。 模糊的记忆有两段。 一段是他拽着小狼狗的外套领口,晕乎乎、恶狠狠地问:“成、成年了吗?” 对方点了头。 另一段是混乱摇晃的视角,小狼狗眸
都市 36万字 2个月前
八岁那年,燕枝被卖进宫里,做了昏君的第八个贴身侍从。 前七个都被打死了。 十三岁的昏君掐着他的脸蛋,对他说:“要想活命,此生只准忠于朕一人。胆敢生出异心,朕一刀把你砍了。” 燕枝忙不迭点头,拍着胸脯,保证自己对陛下一定忠心耿耿。 为了活命,燕枝尽心伺候了十年。 昏君遇刺,他挡在前面,被长剑捅个对穿。 昏君出征,他抱着武器,脚步不停,时刻护卫。 昏君中药,他捧起碗一口闷,好让太医试药…… 结果,那
其他 60万字 2个月前
盛寒,b大校草,行走的荷尔蒙,钢铁直男,因为高中时被gay骚扰,极度恐同。 原以为大学能摆脱骚扰,然而刚进宿舍,看到室友,盛寒懵了。 室友又高又白,长相清冷漂亮,整个人冷冷冰冰——一看就是弯的。 恐同的盛寒心如死灰,半句话没说,把行李箱往床底下一扔,和朋友去了酒吧。 - 听说酒吧来了个新的女调酒师,极度漂亮,眉眼微弯间风情万种。 听朋友描述时盛寒并不相信,直到看到女调酒师的那一刻—— 盛寒:我恋
都市 19万字 2个月前
深渊中住着残暴嗜血的魔龙凯厄斯,每十年苏醒一次,屠戮大地,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它狂怒而悲恸的长啸仅能被破译出一句:「把我的珍宝还给我。」 人们供奉金银珠玉,献祭美貌圣子,仍无法平息魔龙的怒火。 无人知晓那珍宝究竟指的是什么。 楚家矜贵的二少爷楚惟,脸庞精致淡漠,眉目凝着疏离的冰雪,是远近闻名的美人。 然而他很清楚自己是被收养的弃婴,与楚家真正独子的基因匹配,随时等待着成为替死鬼。 八岁那年,楚家
其他 36万字 2个月前
下一篇龙哥文自推一下,《娱乐圈兼职摇滚后每天被迫营业》文案放最底下啦,快收了我吧~金娜娜这个人很有志气,谁都以为身为导演世家的她会继承父母的衣钵,结果人扭头就去了导演系隔壁的文学系。金娜娜这个人也很有勇气,她拿着一本《100句教你玩转思密达》就敢只身一人来这泡菜国闯荡。正所谓,了解一个国家必须从它的文化开始。于是,金娜娜到韩国的头一天,便去看了一场演唱会,叫什么她不清楚,但她认识英文,翻译过来叫
都市 28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