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龙傲天当宠物捡了该怎么办?(穿书)》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喝下酒液,四王子的回答是差点给他大哥一拳,喝完酒转头就走。
大王子这才心情好了一些,他说:“我的弟弟脾气不是很好,唉,不过他以前的脾气没有这么差的,小时候的他明明一直跟在我身后叫哥哥,现在却开始嫌弃我了。”
大王子说着,他拿起酒杯,殷红的酒汁被他一口饮尽。
宿风的感想是,将大王子的嫌疑往前稍稍移动了一位,谁让他说了一些奇奇怪怪的话!
墨菲说:“嗯,有的时候,明明你感觉自己已经和对方是否亲密了,但当真正想要靠近对方时,对方却冷酷地将你推开,好像你们从来没有真的亲近过。”墨菲说着,紫眸深不见底:“人的变化真大呢。”
“你说对吧。”墨菲忽然看向宿风,而宿风则选择移开视线,沉默不语。
“是啊,真想不通……”大王子低下头,他的一头白发明亮地宛若新雪,盖住那一双蓝眸,大王子像是喝醉了一般转着酒杯,他说:“看来我跟你都有一样的烦恼,只可惜,弟弟长大之后,就不听话了。”
耶尔和墨菲都身型高挑,明明气势截然不同,却都似乎有着同样的疑惑,宿风实在无法忍受这样诡异的气氛,他打断二人的交谈:“大王子,我想你应该告知我们其他信徒的方位,以及都尔利王国的秘宝究竟是什么?”
“哦……这个。”耶尔挠了挠头:“我一直待在花房,摩利应该知道这些东西,他人呢?”
耶尔扭过头一看,发现摩利似乎无法忍受自己的哥哥,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大王子只能尴尬一笑,他说:“等明天我再把他找回来怎么样?现在也晚了,你们忙碌了一天,是应该好好休息一下。”
“人总不能总是陷入繁忙的公务中,而忘记休养身心啊。”大王子叹了一口气,像是随时都有可能拿起铲子种花。
宿风抬头看了一眼天色,现在确实已经入夜,他们再怎么急,也只能先等到明天再说,但大王子仍然要将白鳞病的资料交给他们,宿风和墨菲回到了属于他们的临时住所,他们当然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倒头就睡,西朗负责守卫。
而宿风则查看起了白鳞病的资料,越看,他的眉头便皱得越深,因为他感觉白鳞病与“植物人”完全不同,白鳞病会让受到感染的人感到无法形容,被万蚁啃食般的剧痛,而植物人,也就是木偶症,则像是大批量的感染。
这么看来,前者更像是某种……控制手段,而木偶症则是在平民间散播的瘟疫,宿风一开始的思路不太正确,这不是两种瘟疫,而是一种类似于针对性的控制手段,与一种大规模传播的病毒。
想到这一点后,宿风深呼吸了一口气,长时间的思考让他有些头疼,但他却不能睡,不仅如此,墨菲还必须得睡。
或许从今晚过后,王都就会变得不再太平,宿风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在他们动手之前凑齐亲密值。
所以大肥蛾子就那么水灵灵地倒下了。
此时夜色已深,宿风和墨菲睡在同一个房间里,在这样的情况下分头行动是在找死,幸好屋内有两张大床,而此时此刻,宿风站在墨菲的床边看着他的模样,显得有一丝踌躇起来。
……墨菲之前所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虚界内发生的一切似乎历历在目,宿风一直都不愿意再去回顾那个时候发生的一切,冰冷的触感,混乱的吐息,以及无力挣扎,腰肢上传来的不可撼动的力道,以及他当时隐隐的沉迷,都化为了一颗定时炸弹摆放在宿风的意识海内,只要不去触碰,似乎就不会爆炸。
但宿风想要自欺欺人,墨菲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而若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宿风还要继续做这样的事,那么他的所作所为在不知晓真相的人眼中看来,就带着极其强烈的自找苦吃,和蓄意勾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我怒刷几百本古早网球文后,我……穿越了…… 正当我想见识渣男幸村、接盘侠迹部等,我发现我穿错了,这个世界正常的没有任何狗血。 没有狗血,我就创造狗血,不能浪费我看的几百本古早同人文。 我:幸村君,能配合我演个渣男的戏码吗? 幸村:??? 我:迹部,你能接个盘吗??是我和幸村的孩子。 幸村、迹部:??? 我:仁王君,能拜托你当个备胎吗? 仁王:…… 握拳,我誓要重现古早狗血文的剧情!
都市 166万字 2个月前
商务部的钟瑾宁是公司里出了名的木头美人。 空有一副好相貌,性格木讷温吞,不善言辞,不懂拿优势去钻营人际关系。 钟瑾宁知道但不在意,本以为自己会循规蹈矩过一生,直到工作功劳被那个只会说空话的上司冒顶。 心烦意乱之下,他去酒吧借酒浇愁,意外地和一个小狼狗滚上了床。 模糊的记忆有两段。 一段是他拽着小狼狗的外套领口,晕乎乎、恶狠狠地问:“成、成年了吗?” 对方点了头。 另一段是混乱摇晃的视角,小狼狗眸
都市 36万字 2个月前
八岁那年,燕枝被卖进宫里,做了昏君的第八个贴身侍从。 前七个都被打死了。 十三岁的昏君掐着他的脸蛋,对他说:“要想活命,此生只准忠于朕一人。胆敢生出异心,朕一刀把你砍了。” 燕枝忙不迭点头,拍着胸脯,保证自己对陛下一定忠心耿耿。 为了活命,燕枝尽心伺候了十年。 昏君遇刺,他挡在前面,被长剑捅个对穿。 昏君出征,他抱着武器,脚步不停,时刻护卫。 昏君中药,他捧起碗一口闷,好让太医试药…… 结果,那
其他 60万字 2个月前
盛寒,b大校草,行走的荷尔蒙,钢铁直男,因为高中时被gay骚扰,极度恐同。 原以为大学能摆脱骚扰,然而刚进宿舍,看到室友,盛寒懵了。 室友又高又白,长相清冷漂亮,整个人冷冷冰冰——一看就是弯的。 恐同的盛寒心如死灰,半句话没说,把行李箱往床底下一扔,和朋友去了酒吧。 - 听说酒吧来了个新的女调酒师,极度漂亮,眉眼微弯间风情万种。 听朋友描述时盛寒并不相信,直到看到女调酒师的那一刻—— 盛寒:我恋
都市 19万字 2个月前
深渊中住着残暴嗜血的魔龙凯厄斯,每十年苏醒一次,屠戮大地,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它狂怒而悲恸的长啸仅能被破译出一句:「把我的珍宝还给我。」 人们供奉金银珠玉,献祭美貌圣子,仍无法平息魔龙的怒火。 无人知晓那珍宝究竟指的是什么。 楚家矜贵的二少爷楚惟,脸庞精致淡漠,眉目凝着疏离的冰雪,是远近闻名的美人。 然而他很清楚自己是被收养的弃婴,与楚家真正独子的基因匹配,随时等待着成为替死鬼。 八岁那年,楚家
其他 36万字 2个月前
下一篇龙哥文自推一下,《娱乐圈兼职摇滚后每天被迫营业》文案放最底下啦,快收了我吧~金娜娜这个人很有志气,谁都以为身为导演世家的她会继承父母的衣钵,结果人扭头就去了导演系隔壁的文学系。金娜娜这个人也很有勇气,她拿着一本《100句教你玩转思密达》就敢只身一人来这泡菜国闯荡。正所谓,了解一个国家必须从它的文化开始。于是,金娜娜到韩国的头一天,便去看了一场演唱会,叫什么她不清楚,但她认识英文,翻译过来叫
都市 28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