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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潮香气经由皮肤暖意蒸发, 变得越发旖旎浓郁, 易恪并没有客气, 他俯身吮住那片薄薄的唇,辗转研磨, 直到尝够了滋味, 才坐起来,熟练拎过庄宁屿的脚踝,把内裤套了上去。
“……”
该来的躲不掉, 五分钟后, 穿上了新睡衣的庄宁屿端坐在玫瑰花海中, 眼睁睁看着易恪端过来了两杯粉红色的香槟。
空气里的音乐若有似无, 易恪和他碰了一下酒杯:“我准备好了。”
庄宁屿和他面对面对视了几秒钟,然后说:“你是故意的。”
易恪“嗯嗯嗯”地点头, 倒是很理直气壮, 接着往前一挪,把下巴搭上老婆肩头, 撒娇道:“我就是想听, 哪怕你当时对我完全没印象也可以。”
庄宁屿哭笑不得,用酒杯冰了一下他的脸:“你准备得这么隆重, 我怎么好意思没印象。”
易恪一乐:“那你就随便说点什么好听的哄哄我。”
庄宁屿把酒杯放到旁边的茶几上,转过身时,易恪已经先一步张开双臂。恋人间的默契甚至连眼神都不再需要, 他笑着接住钻进自己怀里的人,手脚并用地搂好,又像小狗一样用脑袋蹭了蹭。
思绪回落,庄宁屿其实记得那一天,甚至还包括许多细节,自己出门时发现天气晴朗,打车过去也不堵,随手买的柠檬水新鲜好喝,好像一切都很顺利。当时书店里有很多人,读书会活动开始前总会有些闹,会员和店员跑来跑去各自搬着椅子,而易恪则是独自靠在角落里悠闲翻着书,成为了一片动里唯一的静,又被阳光格外偏爱几分,碎金融融铺开,使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一种极为内敛的贵气。
庄宁屿说:“我觉得你站在那里刚刚好。”
易恪有点得意:“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对我毫无印象。”
庄宁屿捧住他的脸:“为什么?”
易恪在老婆额头上亲了一口:“因为那天在我之前,有至少十个人问你要过联系方式,但你都没同意。”
庄宁屿自己都忘了还有前十个人的存在:“是吗?”
易恪飞快地点头,眉飞色舞,是的哦,是的!
庄宁屿笑着拍了他一巴掌:“傻子。”
易恪握住他香香的,白白的手腕,美滋滋贴在自己脸侧:“那时候我就知道,我一定能追到你。”
“要是追不到呢?”
“那我就死皮赖脸地追,反正你又不会真的赶我走。”
庄宁屿后来也确实没有真的赶他走,特殊地位从第一眼就得到奠定,易恪对此自信满满,老婆必不可能不爱我!庄宁屿失笑,和他再度碰了个杯,这瓶酒的度数并不高,发酵时间也短,尚且来不及变得圆润醇厚,所以依旧保有酸酸甜甜的清爽浆果味道,尝起来年轻又阳光。粉红液体随着那精巧喉结的滚动被悉数饮下,下一刻,酒杯就被从手中抽离。
易恪没有带他回卧室,而是直接把人压在了新换的白色羊毛地毯上,身侧是大片盛开的玫瑰,而头顶上璀璨的水晶吊灯让每一处细微的情动都无处可藏,庄宁屿闭起眼睛,微微侧过头,任由自己一点一点,彻底暴露在明亮的灯光下。
玫瑰香气越发浓郁,而陈列在花海中的身体,漂亮精致得像是世间最完美艺术品,易恪连触碰的手都带着虔诚,先用指背轻轻摩挲,再低下头,用唇一点一点描摹,最后一个吻落在了脚腕,再坐起来时,呼吸简直烫得不像话。
而夜幕的序章才刚刚开始。
玫瑰碾落,混乱颠倒。
世界仿佛被打开到极致。
庄宁屿觉得自己好像再次被扔回了惊涛骇浪间,可又和徘徊之海不同,那时的黑色巨浪每一重都冷得刺骨,而现在流淌过身体的,却只有烫到足以融化整个夏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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