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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桑景云笑着答应,又跟谭峥泓讲了讲这本书的后续,又道:“你告诉诺伯特,作者写这本书,主要是为了提醒大家吗啡的危害,是为了士兵的健康着想。”
她这本书里,写了很多贪污的中下层军官,但没有写统治者不好,想在英国出版,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至于这书反战……这场战斗,本身已经快要进行不下去,等这书在英国出版的时候,正好是战争快要停止,民众反战情绪最激烈的时候,合乎民众的思想,应该能卖得不错。
桑景云热切希望这本书能在英国出版。
没别的原因,主要是这时的人,都觉得国外的东西好。
她这本书若是能在英国出版,国内的人肯定会更加认可它,愿意去看它。
谭峥泓道:“我会的!”
两人说完话,就到了吃午饭的时候,桑景云下楼,就见桌上有谭峥泓带来的牛肉,还有一盘红烧鸭肉,以及两道时令蔬菜。
中午人少,菜也就没那么多。
谭峥泓一边吃,一边夸桑学文的手艺,吃饱后,就匆匆离开。
桑景云却是回了房间,她思考过后,决定新笔名叫“东兴”。
作者写文写多了,都是有自己的文风的,她若是用云景的文风去写东兴的文章,肯定会被人看出来。
所以,她用东兴的笔名写文章时,要换个文风。
换文风这事儿不容易,但并非做不到。
比如,她作为一个网络作者,上辈子的文风一直都是偏现代的,但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她看了很多这时候的小说。
这些小说都是白话文,但不是特别白话的那种,大概就是四大名著这样,白话里夹杂着一点文言文的。
看多了这些小说,她自然而然,就写出了用词偏古风的《双面魔君》。
《真假千金》延续了《双面魔君》的文风,放现代,是妥妥的古风小说。
至于《一个士兵》这部小说,她考虑到这时的读者的习惯,以及受到最近阅读的内容的影响,行文用词,依旧跟自己上辈子不一样。
现在东兴的文章,她多注意一点,也能写得不一样。
还可以用东北方言来迷惑他人。
桑景云上辈子读大学时,有个室友是东北的,两人同进同出,时间一长,桑景云就被那个室友带得不自觉用上东北口音。
后来,她还去东北旅居过一段时间。
她对东北很熟悉,还曾写了一个东北味的霸道总裁当男主。
现在,她可以把自己当成自己写过的东北霸总,然后用东北味的文字写文章骂人。
桑景云在思考过后,放弃了写小说,只打算写几篇骂人文章。
小说到底是小说,没办法指名道姓骂姜老二。
桑景云写的这篇文章的名字简单直白,就叫《上海县城的恶霸》。
“姜老二是上海县城的恶霸,该千刀万剐!”桑景云上来就是一句大白话,然后想象自己是一个东北老爷们,并以这样的口吻来骂姜老二。
桑景云还写了一些姜老二做过的事情,比如姜老二曾经将外地客商的钱抢光,然后将人杀死扔到江里。
她一边举例一边骂人,最后,又将文章内涵升华了一下,表示中国之所以不能强大,就是因为这些恶霸勾结官员,欺压百姓,以至于中国法治混乱。
反正没人知道这是自己写的,桑景云也就写得畅快淋漓,还把跟姜老二勾结的官员骂了一通,说对方是祸乱之源。
这篇文章,她洋洋洒洒写了两千多字。
写完,桑景云回头去看,觉得自己写得特别好。
民国时期,时常有文人在报纸上骂起来,她写《真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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