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读心后真少爷成了我老婆》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迟逸看着好玩,但看到沈歌快尴尬出地心的样子,还是决定帮他一下,眼睛看向厨房转移了话题:“今天做了什么菜?”
沈歌像找到了话题,抬头嗅了嗅空气中传来的香味,对迟逸说:“应该是笋干红烧肉。”
像是印证沈歌的话一般,沈母穿着围裙,风风火火地从厨房端出来一盆红烧肉放在餐桌上招呼他们:“今天做了你们爱吃的红烧肉,别在那边坐着了,快过来吃饭!”
这时沈父也从厨房出来,右手端着一碗米饭,左手还拿着一瓶烧酒,刚把东西放下就又去盛饭。沈母指挥着沈父,让他把厨房的汤也端出来,自己则把菜放到了三个孩子面前。
沈母看着沈歌和迟逸身上明显是新买的衣服,看起来就不便宜,知道迟家没有亏待沈歌也就放了心,同时心里又有些黯然。
也是,都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哪有父母舍得苛待自己的孩子。
沈母双手有些局促地在围裙上抓了抓,等着迟父端菜的空档给迟逸碗里夹了块肉:“我听悠悠说,你叫迟逸。我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就做了最拿手的笋干烧肉,他们几个都挺爱吃的。”
迟逸闻着烧肉的香气,在几个人似有若无的偷偷注视下吃了一口,果然很好吃,于是在沈母期待的目光下点了点头,低声说了一句“很好吃”。
沈母偷偷松了一口气,有些局促地对迟逸笑了一下:“你爱吃就行。”
沈父沈母平时忙着摆摊没时间,沈歌和沈瑶又在上学,几个人也好久没吃这一口了,于是等沈父回来就齐齐动了筷子。
沈母挑了一块肥瘦相间的夹到沈歌碗里,和他问学校的事:“下个星期你就要转学到那个叫什么华的新学校了,也不知道新学校怎么样,万一不适应怎么办?”
沈父给自己倒了一杯,抿了一口后接着沈母的话,眼睛却看向迟逸:“叫英华,看你这记性。孩子,我是个粗人,就叫你小逸了。我们没去过那个学校,也不知道那个学校怎么样。听你爸妈说你在那个学校上学,要不你和我们说说,那个学校到底怎么样?悠悠眼看着高三了,我们实在不放心在这个时候给他转学啊。”
沈父本来不同意转学,可他恨自己没能力,无论是沈歌还是迟逸,他们夫妻俩都没本事给他们迟家那样的生活。眼下有个机会能让沈歌接受更好的教育,可有钱人的生活他看不见也摸不着,怕沈歌一个不适应反而耽误了高考,这才硬着头皮问自己还是第一次见面的迟逸。
迟父话音一落,除了沈歌因为“悠悠”这个小名尴尬地在低头扒饭,剩下三双眼睛都在看着迟逸,眼里都是藏不住的关切。
迟逸握着筷子的手一顿,抬头对上沈母担忧的眼睛时却有些心虚。
他要说吗?
沈家父母很好,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是穿书来的,他一定会告诉他们英华不好,甚至会耽误沈歌。
可他不敢赌,如果自己带着沈歌规避了原书的剧情,这个小说世界会不会崩塌?
在?来个系统回答一下?
别人穿越起码带点金手指,但轮到迟逸怎么就只有第二个高三和植物人的结局啊,穿越送金手指的活动取消了吗?
面对沈母的眼神,迟逸觉得连自己碗里的的红烧肉也不香了,心里在想着该怎么回答。迟逸的沉默让沈父沈母的心都悬了起来。
迟逸想着原书里沈歌在英华过的日子和沈母的目光,一瞬间嘴比脑子快,脱口而出:
“在学校我会照顾他。”
迟逸一米八五的身高和清冷话少的气质很是有说服力,有他在的话自己那性格温柔的儿子应该不会受人欺负。
沈母马上放下心来,喜笑颜开地和沈歌聊着家里的事:“最近学生都开学的,夜市上可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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