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胎三宝,但男主生[GB]》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没法再跟她成婚, 他祈求她嫁给他的儿子。
——年仅六岁的小王子。
为什么是小王子呢?
因为他前面几个孩子全死在了与其他部落的战争中。
老可汗一死,仅靠一个六岁的孩子, 是绝对无法坐稳首领之位、无法维持在草原诸部落间的威信。
所以,他需要借助她这个慕朝公主的力量, 以她作为过度,替他的幼子守住汗位, 守护查干部落。
不用嫁糟老头子, 新可汗还是个六岁孩子,很好掌控。
相当于直接由她执掌大权, 慕秋瓷当然愿意。
于是,老可汗殡天, 慕秋瓷成了新任可汗的王后。
她靠着可汗妻子的礼法正统, 和她从慕朝带来的护卫,顺利执掌了查干部落。
距离她成为王后已经过去三年。
这三年里, 她依靠查干部的力量,占领了漠北的大片土地, 更多的草原部落归附于她。
她成了整个漠北草原的王后。
也将千户制度逐渐推行了下去。
大概是过于追求事业,忙于军政,忽视了对她那个不足十岁的丈夫的看顾。
小可汗死了。
死于刺杀。
这是一场有预谋的刺杀, 刺杀者投河自尽,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悲痛”不已的慕秋瓷,只能先处理小可汗的后事。
各部落首领都来吊信,或真心或假意地安慰她,实则如孔雀开屏。
小可汗死了,没有留下血脉。
那么谁都有可能成为新的可汗。
掌握实权的王后的选择,在此时尤为重要。
不管是为了权力还是为了美人,亦或者两者都是。
各部落首领在彼此竞争的同时,在王后面前疯狂开屏。
慕秋瓷哪个都不想选。
她已经在漠北经营多年,手握军政大权,很多部落是直接追随于她个人。
说是王后,实则是女王。
有意思的是,在漠北语里,这两个称呼是同一个词。
没有新王,她就是永远的女王。
她不需要一个新王出现。
不过现在还不能直接表露她的意图。
于是,慕秋瓷选择“复仇”。
在草原上,女人为丈夫报仇,一直是值得称颂的事情。
即使在游牧民族的传统习俗中,女人如财产般被一代代继承,但骁勇与血性流传在所有草原人的骨子里。
若有刚烈的女性在丈夫被杀害后,选择复仇,同样会得到所有草原人的称颂。
在草原上流传的故事中,就有这样一位女子。
在丈夫被敌对部落残忍杀害后,孤身返回出生的部落纠集人手,亲自带人杀了回去,将敌对部落屠杀得一干二净。
无论男女老少,全部杀死。鲜血染红整个部落,头颅堆积成塔,以告慰亡夫在天之灵。
曾经繁盛的部落一夕之间烟消云灭,只剩下那座骷髅塔经久矗立在草原上。
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了极大的震动。
人人都在传颂这位为夫报仇的英勇女子,她的威名传遍了整个草原。
所以,只要冠以“为夫报仇”之名,哪怕慕秋瓷做得癫狂了些,灭了几个部落,大家也都会理解她的。
不理解的肯定是凶手,没什么好说的,骷髅塔贵宾席一位。
当王后要严查凶手,为小可汗复仇的消息传出来后。
原本竞争可汗之位、跳得很高的几个部落首领,瞬间息声了。
就连去王后身边孔雀开屏的,也变得小心翼翼了许多,更注意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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