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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有十二束光,它们驱我离开黑暗。
“他是什么样的?”
“你们很像。”
“像?”
不,一点不像。
我第一次见他,他看上去遥不可及。低着头、维持示弱姿态的我,没能瞥清来替我解围的人样貌,只记住一双异于常人的眼睛,让人不敢轻易直视。然后我很快又见到他,那一刻,我知道我赌对了——「永远谨慎」的帕米亚,骨子里是疯狂的赌徒,当时的我清晰感受到我的灵魂,在因一次豪赌的胜利而兴奋地战栗。
我出生在一个由金色蚕丝编织的摇篮里,有过几年全无印象的美好时光。我的祖父在临终前,以一个空泛且遐想的谎言,保护住了即将沦为家族牺牲品的我,却也令我从此只能活在阴暗潮湿的臭水沟和财狼虎豹的窥伺中。很快被赶出家族的我只能四处苟活,睡过隧道也抢过食物,混在图卢兹的地下拳场里打黑工,目睹无数次血与肉的搏击,人像一块抹布,不堪一击地倒下,换来铺天盖地喝彩。我闻过污浊空气里,金币与汗液的湿臭,老鼠在我脚边乱窜,他们双眼红赤地呐喊,又激烈失控地尖叫。「永远的谨慎」是每一个帕米亚牢记于心的家训,骄傲和自尊在生存面前是最无用的东西,我时刻保持警惕,小心隐藏,靠谨慎而活。直到有天,一个自称能帮我彻底摆脱家族视线的女人出现,我违背一向贯穿的生存原则,没有犹豫地点头,迫不及待想要爬出肮脏阴暗的垃圾场。
我赌赢了,我为自己搏得新去处,重获快乐跟自由,以及无数顿饱餐。我最喜欢的是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他拿我当小孩,教给我许多,却也经常想甩开我这个麻烦,我只有像口香糖一样粘着他才可以。他平时无聊了就拿我逗乐,嫌我吵了便蹙起眉,投来记不耐烦的眼神;会很有耐心地解答我问题,随后又留下一个使我更加困惑的谜题。他几乎从没好好叫过我的名字,给我起乱七八糟的称号,而我只有在同样与他认识的野格面前,才会以对他的昵称偷偷地称呼他,暗地显示我比野格与他更加亲近。
他是我最尊敬的上级,是我敬爱的老师——尽管就算是在开玩笑时他也从未这么称呼过自己,但在我心里他已然是了——同时也是我宝贵的亲人。我们还是彼此的搭档,虽然他根本瞧不上我。
他永远冷静、果决,在人吃人的黑色世界里有着深不可测的实力。火光在他身后,他从不回避死亡,好像无所畏惧,而他的强大似乎也足以无视死亡的存在。
我一直试图了解更多,可当我以为我足够了解的时候,却发现我其实从未看懂——他原来总是在变,如同一本无穷无尽的沙之书,他的想法,藏在那双状似含着笑意,细看却空无一物的眼睛里。
那晚的月光将我心中高大而神秘的人照得清冷又孤独,后来我明白,他的灵魂始终在我看不见的远方。
“goldey,你开心吗?”
我感到庆幸,因为遇见你,被你纳入羽翼之下,能跟你一路,重新变回跌跌撞撞。
你也一定要开心下去,你是我在这世界上最在意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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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矜的老师曾经看着她,满是遗憾地说:“如果我在十年前就教你开机甲,你的成就一定比现在大得多。” 盛矜的爱人也曾经在死前说:“盛矜,我多希望,你从来没有离开过繁星军校。” 连盛矜也常常想,如果她早些发现自己在机甲驾驶上的天赋,早早训练,结果是不是不一样? 因为身体原因,盛矜曾经辗转到医疗兵系,后来又因为生病退学。 现在她是唯一没有接受过正规培训,却能驾驶sss级机甲的非军校生,也是唯一可以抗衡虫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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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亲第三年,陈末娉终于受不了了。 她喜欢魏珩,明知道魏珩有心仪的姑娘,还是想尽办法和他成了亲。 婚后她也算兢兢业业,大事小事亲力亲为,劳累不已, 可还是暖不热魏珩那个丧良心的! 成亲这么久都没和她洞房,害得她年纪轻轻跟守活寡一样,小姐妹凑一起谈闺房之趣都插不进嘴,更可恶地是他心仪的姑娘一回京城,这男人连家都不回了!谁知道是不是在一边再续前缘一边合计着休了她。 不行,被休实在太过丢脸,这让她以后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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