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江湖潮玩阁》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了。
卢管家听到这个消息,简直不敢相信,再三向南宫瑜确定:“南宫姑娘,您真的要走了吗?”
“嗯,叨扰许久,也是时候离开了。”南宫瑜笑着说:“这几日多谢卢管家的招待,以后没事了,我还来万梅山庄玩。”
“那可太好了,我们随时欢迎。”卢管家这才放心了一点,通过这几日的了解,他也知道南宫瑜是江湖中人,也是有很多事要忙的。
不过她忙完了还愿意到这儿来玩,说明她对庄主还是很重视的,两个人还是有戏!
西门吹雪给南宫瑜备了一匹好马,半日就到了兴云庄,龙啸云父子一看到她,原本喜庆的脸顿时耷拉了下来。
“哟,看来你们这年过的还不错嘛,人都胖了一圈,那接下来就能好好工作了。”南宫瑜看着他二人,就像看着两只肥羊,过了年,可要好好剥削一把了,嘿嘿。
林诗音倒是很期待南宫瑜的到来,毕竟她如今在兴云庄,和李寻欢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也很是伤感。
阿飞也在兴云庄过了年,不过他也准备离开了。
“你不打算和你大哥住在一起吗?居然还要漂泊?”南宫瑜问道。
“当然,对于剑客来说,就要四海为家,方能修得剑心。”阿飞经历了林仙儿那件事,虽然打击不小,但也更好地磨砺了他的心境,他在李寻欢这里过了年,休整了一番,如今也想要再次上路了。
“也好,什么时候你到京城了,记得来找我,这次我请你喝酒。”南宫瑜想起二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有些感慨道。
“好,下次换我蹭你的酒喝。”阿飞的眼睛又亮了起来,不管怎样,这次的经历中,他能交到李寻欢和南宫瑜这两个真诚的朋友,也是他最大的收获。
阿飞走出了自己那段孽缘,李寻欢倒是还沉溺其中,他如今似乎咳嗽更加厉害了,每日在李园发呆,如今,这兴云庄又变成了他的李园。
但即使如此,也还是物是人非,想起年少时候,他在这里度过的美好时光,也已经是一去不复返了。
“李兄,怎么过了个年,你还是这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南宫瑜要带走龙啸云他们,还是要来和李寻欢说一声的。
“南宫姑娘。”李寻欢看到来人,不禁苦笑着说:“你还不如不让大哥把李园还给我,如今我在这里,倒是觉得很不自在。”
“有什么不自在的,这不是你家嘛。”南宫瑜不理解:“你找人好好修葺一番,种些花花草草什么的,一定很漂亮。”
“李兄,人活着要向前看才好,林诗音就已经忘记过去,准备迎接新生活了,相信你也能早日走出来的。”南宫瑜拍了拍他的肩膀:“人我就都带走了,你要是还想见他们,可以来京城找我,我开了一家很好玩的店,随时欢迎你来玩!”
“好,多谢姑娘。”听南宫瑜说起林诗音,李寻欢笑得更加勉强了。
年前被南宫瑜批评了一通之后,李寻欢反思许久,发现自己的确最对不起的是林诗音。
可是当他想要道歉时,却也不知从何开口,而林诗音也不像之前那样总躲着他,不过看向他的眼神,却变得礼貌却又疏离。
从青梅竹马走到形同陌路,终究是他的过错。
南宫瑜没空研究李寻欢的心路历程,她在李园休整一日,第二天一早,便雇了一辆马车,带着林诗音他们一家三口离开了。
驾车的自然是龙啸云父子,林诗音和南宫瑜坐在车内,她有些心疼孩子:“不如还是让小云进来吧,我们这里面这么宽敞,他也能坐得下。”
“他一个男孩子家家的,在外面受受冻也没什么的,你要相信他。”南宫瑜才不会把熊孩子放进来。
“可是小云毕竟被废了武功,现在身体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荀远微出身颍川荀氏,十五岁提剑上战场,征战三年,勘定大燕北部。随着兄长登基,她被拜为文穆长公主,据守燕云十六州。 她本以为自己可以这么快意恣情地过一辈子,但兄长病逝前的一道遗诏改变了她命运的轨迹。 她不得不回京帮衬守寡的嫂嫂、辅佐年幼的侄子,和她最厌恶的朝局人心做斗争。 看遍满朝虎视眈眈的世家,能放心用的臣子,似乎只有自己三年前从边关救回来的那个臭名昭著的“罪臣”戚照砚。 她主动抛出橄榄枝,这人
都市 39万字 1个月前
年代文甜宠 日常向正文完结 第一次见顾宁山,蒋西正在跟老师哭诉,有人剪了她的小皮鞋。 第二次见顾宁山,意外撞见他被相亲对象嫌弃。 第三次见顾宁山,是蒋西刚跟人打过架,头发蓬乱,像个小疯子。 蒋西得知自己喜欢上顾宁山,试探性问顾宁山“喜欢什么样的人?”,然后就听了顾宁山全部的相亲经历…… 还好顾宁山被她拿下,在一起的当晚,蒋西突然梦见他喜欢的另有其人…… 该死的顾宁山!看我不杀了你!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定国公之女虞悦一回京便名满京城,求娶无数,一道赐婚圣旨将她指给了瑞王梁璟。 世人感慨,武将家难得养出来一个娇美的小姑娘,就这样便宜了那位风流高傲的瑞王。 新婚之夜,梁璟却主动对她说,只需陪他演夫妻恩爱的戏码,两年为期自会放她自由。 虞悦:想要皇位是吧?好,我努力帮你,争取早日一拍两散。 不料梁璟神色复杂:“我劝你不要误入歧途,觉得帮了我,我就会对你感恩戴德爱上你,少看点儿话本子吧。” 虞悦一口血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
陆施是只小怪物。 言灵的他鸦羽发,幽黑瞳,貌似鬼仙。 只要启唇出声,就可生杀予夺。 —— 但需要付出和施咒同等的条件。 …… 言灵他惜命。 所以他用枪说话更多。 言灵他乖戾。 所以他更喜欢吃同胞。 咀嚼骨血来补偿施咒后的自己。 —— 只要是「吃」,陆施都喜欢。 所以当第一眼看到和自己新搭档的混血精英时,小怪物玩味歪头。 西装笔挺,面容英俊。 不知道吃起来是什么滋味。 …让人有征服欲。
都市 42万字 1个月前
洛笙天生媚骨,娇憨明艳,幼时沦落青楼被洛氏夫妇所救,收做养女,长得愈发身酥体软,勾魂摄魄。 谁知一日,养母落水后神神叨叨的说自己重生了,说五王萧楚淮是个伪君子,表面清冷孤高,实则心狠手辣,暴戾好色,日后将会毁了洛氏一族,强娶洛笙。 大义当前,洛笙痛下决心为恩人一家献身,引诱五王,充当奸细。 宫中,女眷都说那矜贵明朗、稳重自持的五王不食人间烟火。 洛笙不屑一顾,昏暗佛堂中,如妖似媚缠上男人肩臂,“
都市 62万字 1个月前
一心和离的娇美人x追妻火葬场后发疯的高岭之花 沈曦云救下谢成烨时,并不知这个受伤虚弱的俊美男人是当今淮王殿下,更不知他早已心有所属,只是失忆把她当成心上人。 才会在他欲报恩时,鬼使神差道:“不如以身相许。” 他们在满座宾朋的见证下成婚,她以为自此她便有心可依,有家可归。 可不过相伴九十余春日,谢成烨被皇室寻回,她被带入京中,囚在别院不得外出,只因他一句“粗鄙商女,难登大雅之堂。” 囚困三月,她没
都市 3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