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江湖潮玩阁》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中的那些男宠,唉,都是自己收集的极品男色,如今倒是无福享用了。
遗憾,真是遗憾!
石观音深深地叹了口气。
*
另一边,南宫瑜将冷血带到隔壁后,他说明了来意。
“近日有一桩梅花大盗的案子,师兄说让我来找你问问线索。”
梅花大盗出现在江湖中,已经杀害了不少武林高手,这次的任务派给了冷血,虽然他觉得自己能完成任务,但无情还是要他来找找南宫瑜。
毕竟此前和南宫瑜合作的绣花大盗一案,她的表现可是相当出色。
“原来是这个啊……你们六扇门目前有头绪吗?”
冷血表情有些凝重道:“山西那边的捕头发来过消息,说梅花大盗可能是小李飞刀李寻欢。”
“啊这……”似乎有些草率了呢。
冷血看到南宫瑜质疑的眼神,忍不住问道:“你知道是谁吗?”
“知道,也不知道。”南宫瑜觉得实在不好说,若她直接说是林仙儿,冷血肯定会追着她要证据。
“这其中的原委的确有些错综复杂,我也正好要到山西去凑个热闹,要不咱们到了之后再慢慢说?”南宫瑜问道。
“好,我今日便要去往山西,到那里见。”冷血原本就不指望南宫瑜,只是碍于师兄的要求来走个过场,走完后便再次冷酷地走了。
南宫瑜伸了个懒腰,也转身来到西门吹雪面前敲敲他的桌面:“工作结束,接下来允许你回家探探亲。”
第50章 林仙儿遇上上官飞燕会怎样?
次日清晨, 南宫瑜再次坐上了花家的马车,依旧是前往山西。
“唉,虽说我这人不爱坐马车, 但七童家的马车就是舒服,鱼丸, 这次又跟着你沾光了。”陆小凤斜倚在靠背上, 惬意地说。
南宫瑜昨晚就已经通知了陆小凤自己要去兴云庄的事,陆小凤恰好没事做,况且梅花大盗的案子近日的确是江湖中的热门话题,他这种爱凑热闹的人, 自然不愿错过。
花满楼也很清闲, 想着和南宫瑜一起做任务很有趣, 便答应了陆小凤的请求,和大家一起去。
于是现在花家的马车里坐了四个人, 但看起来依旧很宽敞,外面寒风凛冽,大家在马车里喝点热茶,倒是暖洋洋的。
“嘿嘿, 花花人真好,不过我现在已经会骑马了,之所以没说, 是因为马车都到家门口了,再拒绝就过分了。”南宫瑜客气道。
“鱼丸姑娘不必这么说, 你送了我们那么多礼物, 花某做这些也是应该的。”花满楼微笑道。
“不过这兴云庄和雪儿的万梅山庄很近欸, 雪儿,你要回去吗?”陆小凤道。
西门吹雪点点头:“嗯, 我会先回万梅山庄。”
“我给雪儿放了假,让他回家看看,怎么样,我这老板当的不错吧?”南宫瑜连忙说,一副求夸夸的表情。
“哦?你怎么突然变了,前几天不是还说让西门吹雪给你打一辈子工,每天都做两百个盲盒的吗?”陆小凤有些疑惑。
这些话都是前几日南宫瑜和陆小凤合谋欺负西门吹雪时,她放的狠话,但今时不同往日,西门吹雪都和她道歉了,自然就不算数了。
于是接收到西门吹雪凉凉的视线后,南宫瑜尴尬道:“咳咳,误会,都是误会,雪儿可是我们公司的最佳员工,怎么能压榨他呢?”
啊?这才几天,南宫瑜怎么就说变就变?
陆小凤有些不甘心:“你还让我在路上帮你教训雪儿来着,你不记得了?”
西门吹雪的视线更冷了。
“啊哈哈,没有没有,你肯定记错了,雪儿这么好,我怎么能让你教训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荀远微出身颍川荀氏,十五岁提剑上战场,征战三年,勘定大燕北部。随着兄长登基,她被拜为文穆长公主,据守燕云十六州。 她本以为自己可以这么快意恣情地过一辈子,但兄长病逝前的一道遗诏改变了她命运的轨迹。 她不得不回京帮衬守寡的嫂嫂、辅佐年幼的侄子,和她最厌恶的朝局人心做斗争。 看遍满朝虎视眈眈的世家,能放心用的臣子,似乎只有自己三年前从边关救回来的那个臭名昭著的“罪臣”戚照砚。 她主动抛出橄榄枝,这人
都市 39万字 1个月前
年代文甜宠 日常向正文完结 第一次见顾宁山,蒋西正在跟老师哭诉,有人剪了她的小皮鞋。 第二次见顾宁山,意外撞见他被相亲对象嫌弃。 第三次见顾宁山,是蒋西刚跟人打过架,头发蓬乱,像个小疯子。 蒋西得知自己喜欢上顾宁山,试探性问顾宁山“喜欢什么样的人?”,然后就听了顾宁山全部的相亲经历…… 还好顾宁山被她拿下,在一起的当晚,蒋西突然梦见他喜欢的另有其人…… 该死的顾宁山!看我不杀了你!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定国公之女虞悦一回京便名满京城,求娶无数,一道赐婚圣旨将她指给了瑞王梁璟。 世人感慨,武将家难得养出来一个娇美的小姑娘,就这样便宜了那位风流高傲的瑞王。 新婚之夜,梁璟却主动对她说,只需陪他演夫妻恩爱的戏码,两年为期自会放她自由。 虞悦:想要皇位是吧?好,我努力帮你,争取早日一拍两散。 不料梁璟神色复杂:“我劝你不要误入歧途,觉得帮了我,我就会对你感恩戴德爱上你,少看点儿话本子吧。” 虞悦一口血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
陆施是只小怪物。 言灵的他鸦羽发,幽黑瞳,貌似鬼仙。 只要启唇出声,就可生杀予夺。 —— 但需要付出和施咒同等的条件。 …… 言灵他惜命。 所以他用枪说话更多。 言灵他乖戾。 所以他更喜欢吃同胞。 咀嚼骨血来补偿施咒后的自己。 —— 只要是「吃」,陆施都喜欢。 所以当第一眼看到和自己新搭档的混血精英时,小怪物玩味歪头。 西装笔挺,面容英俊。 不知道吃起来是什么滋味。 …让人有征服欲。
都市 42万字 1个月前
洛笙天生媚骨,娇憨明艳,幼时沦落青楼被洛氏夫妇所救,收做养女,长得愈发身酥体软,勾魂摄魄。 谁知一日,养母落水后神神叨叨的说自己重生了,说五王萧楚淮是个伪君子,表面清冷孤高,实则心狠手辣,暴戾好色,日后将会毁了洛氏一族,强娶洛笙。 大义当前,洛笙痛下决心为恩人一家献身,引诱五王,充当奸细。 宫中,女眷都说那矜贵明朗、稳重自持的五王不食人间烟火。 洛笙不屑一顾,昏暗佛堂中,如妖似媚缠上男人肩臂,“
都市 62万字 1个月前
一心和离的娇美人x追妻火葬场后发疯的高岭之花 沈曦云救下谢成烨时,并不知这个受伤虚弱的俊美男人是当今淮王殿下,更不知他早已心有所属,只是失忆把她当成心上人。 才会在他欲报恩时,鬼使神差道:“不如以身相许。” 他们在满座宾朋的见证下成婚,她以为自此她便有心可依,有家可归。 可不过相伴九十余春日,谢成烨被皇室寻回,她被带入京中,囚在别院不得外出,只因他一句“粗鄙商女,难登大雅之堂。” 囚困三月,她没
都市 36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