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莲花他自带攻略系统》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别人看出来?
“那……你可得装像的哈。”
姜以禾被折腾得快没脾气,猛地回想当初,自己好像是被他拐出来的来着。
“那你打算带我去哪儿?”
然后他却道:“去哪儿?不知道。”
不是大哥!就生拐啊?
但既然如此,姜以禾心中瞬间有了主意。
“既然不知道去哪,不如你送我回家吧!”
如今物是人非还无依无靠,不如就回去起码还能有个容身之所,况且原主可是将军府大小姐,总好比现在风餐露宿的好。
至于楼止……
自己这手无缚鸡之力的一时半会儿肯定跑不掉,他虽不是什么正面人物,但也算知根知底,先抱上大腿苟住性命再说,届时只要得了机会就立马跑路!
“姜姑娘是想先假意向我示好,再借机找机会逃跑?”
楼止的一番话当场吓得姜以禾捂住嘴。
她没说话的吧?
但他却点着头赞许道:“姜姑娘腿脚功夫倒是不错,想跑也无妨。”
姜以禾一脸怀疑,“真的?”
他唇角上扬,似回答今日天气如何般答得理所当然。
“当然,只是姜姑娘得跑快些,不然被我找到一次,就将腿打断一只。”
姜以禾顿时虎躯一震,下意识抱紧自己的双腿。
“打断什么?”
“把谁的腿打断?”
“我的?”
花容失色的脸上写满着辱骂这个世界的脏词,但凡有其他人对她说这句话她都会犯贱地伸腿求打,但这人可是楼止啊……
——把主角团杀了个精光的疯子。
在断腿威胁前,姜以禾忽然觉得要喜欢上他似乎也不是什么痛苦的事了呢。
立马摆正态度表衷心。
“放心,就算我的腿自己跑了我也不会跑的!”
“可是我现在真的内急,能先出去解决一下吗?”
楼止玩着手中的铜币,沉默一会儿,笑里藏刀道:
“当然,我就在这儿等姜姑娘。”
得了释令,姜以禾立马逃也似的跑出山洞,没一会儿已经不见了踪影。
楼止蓦然扬起了笑,掺着嗜血般的笑在昏暗的山洞中显得极为诡魅,他一上一下地抛掷着铜币,默默倒数着时间。
一个用力,铜币飞出掌心。
他默默捡了回来,重复着继续抛掷。
“她还未跑远呢,得再等一会儿才行……”
许久未玩猫抓老鼠的游戏,他有些兴奋了呢。
而脚下生风的姜以禾也终于是成功摆脱了他!
跑了不知多久,她蹲下身屏息凝神,身旁满身密密麻麻灌木的遮掩,确认没人跟来后姜以禾这才长舒了口气。
“唉,这荒郊野外上个厕所还真不容易……”
为了找这个风水宝地,她可是憋了一路呢!
她是真内急,就算真成为了古人她也没那个勇气随地大小便。
待解决完后,才恍然想到自己是不是出来太久了?
“糟了,我出来这么久他不会以为我跑了吧?”
“现在跑还来得及吗?”
她犹豫的左右摇摆,最后还是怂了胆子提裤子立马杀回去。
可刚到半路便听到微弱的求救声。
“有人吗?”
“救命啊!”
姜以禾寻着声音,发现一处埋伏野兽的猎坑,她朝下望去,看见个络腮胡大哥。
“大哥!你还好吗?”
络腮胡见来了人立马喜极而泣。
“姑娘救我!我已经被困了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本文又名《我在江湖卖盲盒》 南宫瑜加班猝死后,穿越到玩偶山庄内,绑定反派改造系统。 抓住了反派天公子,南宫瑜决定对其进行劳动改造,发挥他会做手办的特长,开了一家盲盒店。 江湖潮玩阁开始营业,广受江湖人士好评。 “我在江湖潮玩阁集齐了全系列盲盒,你也来看看吧!” “淦!买了一百个还没集齐,脸好黑!” “啊啊啊,老板老板我要四条眉毛盗帅剑神,快快上新!” 某日,南宫瑜被一高冷剑客砸了场子,震怒之下开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荀远微出身颍川荀氏,十五岁提剑上战场,征战三年,勘定大燕北部。随着兄长登基,她被拜为文穆长公主,据守燕云十六州。 她本以为自己可以这么快意恣情地过一辈子,但兄长病逝前的一道遗诏改变了她命运的轨迹。 她不得不回京帮衬守寡的嫂嫂、辅佐年幼的侄子,和她最厌恶的朝局人心做斗争。 看遍满朝虎视眈眈的世家,能放心用的臣子,似乎只有自己三年前从边关救回来的那个臭名昭著的“罪臣”戚照砚。 她主动抛出橄榄枝,这人
都市 39万字 1个月前
年代文甜宠 日常向正文完结 第一次见顾宁山,蒋西正在跟老师哭诉,有人剪了她的小皮鞋。 第二次见顾宁山,意外撞见他被相亲对象嫌弃。 第三次见顾宁山,是蒋西刚跟人打过架,头发蓬乱,像个小疯子。 蒋西得知自己喜欢上顾宁山,试探性问顾宁山“喜欢什么样的人?”,然后就听了顾宁山全部的相亲经历…… 还好顾宁山被她拿下,在一起的当晚,蒋西突然梦见他喜欢的另有其人…… 该死的顾宁山!看我不杀了你!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定国公之女虞悦一回京便名满京城,求娶无数,一道赐婚圣旨将她指给了瑞王梁璟。 世人感慨,武将家难得养出来一个娇美的小姑娘,就这样便宜了那位风流高傲的瑞王。 新婚之夜,梁璟却主动对她说,只需陪他演夫妻恩爱的戏码,两年为期自会放她自由。 虞悦:想要皇位是吧?好,我努力帮你,争取早日一拍两散。 不料梁璟神色复杂:“我劝你不要误入歧途,觉得帮了我,我就会对你感恩戴德爱上你,少看点儿话本子吧。” 虞悦一口血
都市 40万字 1个月前
陆施是只小怪物。 言灵的他鸦羽发,幽黑瞳,貌似鬼仙。 只要启唇出声,就可生杀予夺。 —— 但需要付出和施咒同等的条件。 …… 言灵他惜命。 所以他用枪说话更多。 言灵他乖戾。 所以他更喜欢吃同胞。 咀嚼骨血来补偿施咒后的自己。 —— 只要是「吃」,陆施都喜欢。 所以当第一眼看到和自己新搭档的混血精英时,小怪物玩味歪头。 西装笔挺,面容英俊。 不知道吃起来是什么滋味。 …让人有征服欲。
都市 42万字 1个月前
洛笙天生媚骨,娇憨明艳,幼时沦落青楼被洛氏夫妇所救,收做养女,长得愈发身酥体软,勾魂摄魄。 谁知一日,养母落水后神神叨叨的说自己重生了,说五王萧楚淮是个伪君子,表面清冷孤高,实则心狠手辣,暴戾好色,日后将会毁了洛氏一族,强娶洛笙。 大义当前,洛笙痛下决心为恩人一家献身,引诱五王,充当奸细。 宫中,女眷都说那矜贵明朗、稳重自持的五王不食人间烟火。 洛笙不屑一顾,昏暗佛堂中,如妖似媚缠上男人肩臂,“
都市 62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