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完的夏[先婚后爱]》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应该不是他特意做的吧。
可是如果不是因为她,他没理由做补气血的粥。
那一刻,秦映夏竟觉得心里暖烘烘的。
她想说话,可是又不知道说什么。
跟他说谢谢吗,许廷州大概会觉得她矫情吧。
索性,什么都没说,直接拿起勺子来喝粥。
随即,余光又看到了许廷州给自己盛了一碗。
拉了高脚椅,坐在她对面。
秦映夏看着这幅景象有些好笑,抬起头来笑吟吟说:“我刚刚是不是应该说吃面啊?”
许廷州闻声怔愣一瞬,抬眸瞧她:“你想吃面?”
没想到许廷州会说这个。
她以为会得到许廷州的一个白眼,或者一个不屑的眼神,又或者一句噎她的话,但是并没有。
秦映夏难得没口是心非,摇摇头,确切地开口:“我想喝粥。”
再之后,两个人安安静静吃完了一顿早餐。
秦映夏喝了两小碗,放下勺子之后便走回卧室找感冒药了。
礼尚往来,总没有错。
过了会儿,秦映夏拿了房间里最后的一粒感冒胶囊出来。
重新走到岛台前的时候,却看到许廷州正在收拾厨房。
他将刚刚他们吃完饭的碗筷,以及熬粥的锅,通通放进了洗碗机。
那一瞬间,秦映夏惊了一下。
她不需要乔冉给她回复了,在此她确定,许廷州确实是有人夫感在身上的。
但她没制止,男人多做点怎么了。
秦映夏拿着药走近,放在岛台上,声音不大:“感冒药放这了,你记得吃。”
手机忽然响了一下,是一条开播通知,是梁禾。
她没等许廷州的回应,回了房间专心看梁禾直播去了。
许廷州收拾好厨房,看到岛台上那粒胶囊,他捏在手里,唇角勾了勾。
他给自己倒了杯水,就着水吞了下去。
吃完药,他的头依旧昏沉沉的。
走到沙发上,看到summer正霸占着一整个座位,他一把将它抱起来,搂在怀里,给它顺起毛来。
猫懒,待在他怀里一动不动。
他也阖上眼睛小憩。
看完直播,秦映夏从房间出来。
因为下雪,适合待在家里,所以梁禾就开了一场直播。
什么都聊,她也听到了芳疗法。
不过也确实因为梁禾的直播,多了很多人了解芳疗法。
秦映夏走到客厅,看到许廷州正裹着毛毯,抱着猫仰躺在沙发上,他闭着眼,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了。
她踱步走近,静悄悄的,没发出什么声响。
坐到许廷州身旁,看到summer,秦映夏伸手轻轻抓了抓它的头。
也许是summer在许廷州怀里待得太暖和了,不管她怎么抓它的头,它都一动不动。
果然是一只懒猫。
许廷州早就察觉到动静,他掀了掀眼皮,哑着嗓子出声:“想抱?”
秦映夏闻声下意识点头,挠了挠summer的下巴,随后抬起头:“你吃药了没?”
许廷州抓起猫,递给秦映夏,说:“吃了。”
在不经意间,他们的双手有短暂的触碰。
也是在那一瞬间,秦映夏感觉到许廷州的不对劲,他的皮肤很烫,像是发烧了。
“许廷州你发烧了?”
话落,秦映夏便抱着猫摸了摸自己的额头。
她的手凉,被自己激了一下,便倾身去摸他的额头。
许廷州个子高,上半身也长,他们之间又隔了点距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官周是一中人见人怕的存在,明明长得帅的一批,却天天臭着一张脸,打起架来凶到对方要为自己上柱香。 他爸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要去政教处开座谈会,终于有一天忍无可忍,把他送到了亲戚家里养性子。 这个亲戚不是别人,是他小三上位的后妈的弟弟,一身药味,脸白得带抹病气。 他爸拍着他肩膀说:“叫小舅舅。” 官周冷笑:“不敢叫,怕他没几年命压不住。” 谢以一怔,笑了。
都市 44万字 1个月前
穆凝姝替代姜国公主出塞和亲,三年三嫁。新夫君赫连煊为她继子,弑父篡位,手段狠辣,依据草原惯例,收她为妃。 他满心霸业,冷淡疏离。她日常吃喝躺平,称职扮演娇软公主。 二人夜夜同床共枕,井水不犯河水,表面夫妻。 直到某天,穆凝姝中了些不入流的药。 对她毫无兴致的赫连煊,出现在她床前。 她知道他不爱她,连碰都不愿碰她,可浑身如万虫咬啮般难忍。她心下一横,勾住他的手指求救。大不了被他扔开撇下。 她泪眼盈
都市 24万字 1个月前
南扶光是云天宗的大师姐,师父是宴几安,宴几安是真龙化身云上仙尊,三界六道唯一的化仙期修士。 宴几安不善言辞,平日里生人莫近,但传闻真龙镀鳞那日,必须要神凤共同承受天劫降世,方可保佑苍生太平。 千百年间,自云上仙尊降世,莫说什么神凤,身边只有南扶光一个徒弟—— 且是只有性别上跟神凤搭点儿关系的徒弟。 云天宗默认这位幸运平替就是南扶光无误,于是早在好多年前便顺手将他们的名字写在一起,挂在宗门后山姻缘
都市 140万字 1个月前
白简,出生在高知家庭,成绩优异,相貌出众,十五岁出演第1部 电影,在娱乐圈大火,被二十一世纪报誉为“最富有少年感的干净演员” 十七岁以全国第一的好成绩考进北城电影学院,在佼佼者众多的北影,依旧是当之无愧的校草 即使时常拍戏,接触美艳女星,白简也从未有过任何绯闻传出,冷冷清清,一尘不染。 —— 冷红殊是隔壁职校的不良女, 狐狸眼,尖下巴,活脱一副不务正业的妖女长相, 她追白简出了名的执着, 给他买
都市 51万字 1个月前
沈逸亲手将自己养大的孩子送进地下实验层。 那里肮脏,腐烂,成年累月积攒下来的血腥味几乎充斥每个角落,四处都是残败的尸体。 他榨干他的所有价值,无视他的哭喊与求救,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他从活生生的人变得再无生气。 又亲手将他的尸骸葬入水底。 三年后,曾被他残忍抛弃的孩子竟奇迹般出现,在他恐惧的目光下一步步逼近: “身体一点点长好的感觉很有趣,正巧我也很好奇,人类的身体与实验体究竟有什么不同……” “哥
都市 42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