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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缀着青玉和白玉珠子,精巧别致,令人耳目一新,挑不出错来。
玉摇光眸子里的笑意越来越愉悦,“亲手做的?”
宋时绥摇头:“我哪有这手艺,知道公子喜欢风雅之物,所以这是我花重金买的。”
女子送男子护腕,确实有一些暧昧了。
虽然玉摇光一向以宋时绥的兄长自居,收个护腕也没什么不对,但是宋时绥心里别扭,就求曲笙寻做了一个,
曲笙寻做出的护腕很有创新,宋时绥就拿来送人了。
玉摇光低头看着珠子,那上面的珠子打磨圆润,颜色极好,宋时绥闲暇的时候喜欢串珠子,这些玉柱恰好是他托人送给宋时绥,只是宋时绥不知道而已。
这护腕显然是她亲手做的。
方才那些话,显然是为了避嫌。
她心思单纯,不喜欢复杂的东西,不喜欢复杂的人。
这些,他都知道。
玉摇光笑容不变,温声说道:“你的一番心意,我会好好珍惜。”
说着,他将护腕戴在了左手上。
他的手十分漂亮,洁白细腻,泛着淡淡的光泽,让人无法移开眼睛。
君子如玉,举世无双。
这如玉如瓷的美男子,即使对他没有男女之情,也忍不住多看几眼。
偏生宋时绥从小看到大,对这样的美貌早就免疫,送完东西就想立马走。
她是一个第六感十分敏锐的人,对某件事物的回避,往往意味着在潜意识里,这件事物会给她带来危险。
宋时绥十分相信自己的直觉。
于是她笑着说道:“公子喜欢就好,婚事繁琐,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准备着,就先告辞了。”
玉摇光说道:“我送你。”
宋时绥连忙说道:“我用轻功回去,不用麻烦公子。”
她这种避之不及的态度让玉摇光眸色微沉,过了一秒,他轻轻颔首,站在亭中目送她离开。
曾经跟在他身后的小姑娘,长大后却离他越来越远。
曾经的“摇光哥哥”,也变成了现在客气疏离的“公子”。
追溯时间,是她十四岁那年。
她练功时突然腹痛,疼得直不起腰,他以为是内力运转出了岔子,抱着她回到松鹤院。
正慌乱时,突然闻到了一阵血腥味,他加快脚力回到松鹤院,小姑娘的粉色裤子都被染红了。
他的衣衫也被弄脏了些,等医师来,才知道这小姑娘是来了葵水,正式长大成人了。
此后,宋时绥再也没有穿过浅色的衣服,再也不像以前喊他“摇光哥哥”,她又开始回避着他,见了他便局促,说几句话就忙不迭地告辞。
一开始,只以为是小女儿家的别扭心思,他一笑置之。
再后来,曾经的小姑娘有了喜欢的男子,他彻夜难眠。
这一生疏,就是整整七年。
待那个窈窕活泼的身影消失,玉摇光才收回遥望的目光,微微低着头,轻轻抚摸护腕上冰冷的宝石珠子。
“小时……”
“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
一声微不可查的低喃声在湖心亭响起,又随着冬日的微风慢慢散去。
宋时绥回到家,曲笙寻的窗花已经弄完了,见她回来,随口问道:“送出去了?”
宋时绥说道:“送出去了,你做的东西就没有不好的,他看了之后很满意,直接戴上去了。”
小型的喜字窗花在炕几上堆了一摞,江雨眠放下剪刀,说道:“好在他对你用情不深,不然以书里那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性子,你这婚是别想结了。”
“诶呀,我又不是你这种绝世大美女,可没那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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