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都市小说
  3. 嫁给魔龙后我成了领主
  4. 120-140
设置

120-140(19 / 48)



《嫁给魔龙后我成了领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袋,重新拍打着翅膀飞回埃尔维斯的肩膀上站定,只是骨瞳中的魂火明显黯淡了几分。

温柳好奇地打量了一下埃尔维斯怀里的兽皮袋,那兽皮袋容积并不大,原本是为了装金币准备的,温柳让人批量做了一些,身边人都被分到一个。而且因为做工精细,又是比较少见的海兽皮做的,温柳还让人放了一些在黑龙杂货铺里售卖,一些冒险者和莱蒙德领地的仆人卫兵都很喜欢买上一只来作为钱袋用,销量还挺不错的。

“我亲爱的朋友,我很喜欢你送我的礼物。”埃尔维斯满身都洋溢着高兴,即使他不说,温柳也能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很喜欢那把竖琴了。

确实,对于一名吟游诗人来说,一把合适的乐器就像骑士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剑一样,对他本人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也不怪埃尔维斯会表现得那么激动了。

“你喜欢就好。”温柳笑了笑。

“嗯。”埃尔维斯把手里的兽皮袋递过去,“虽然比不上你送给我的礼物贵重,但这是我目前能够拿得出来的唯一的回礼了。”

“这是什么?”温柳也没有和埃尔维斯客气,毕竟有来有回才能维持彼此的友谊嘛。

温柳直接伸手把兽皮袋接过来,打开,发现兽皮袋里装着的是一枚巴掌般大的红宝石。

这枚红宝石非常漂亮,在阳光下看去,可以看到宝石里仿佛有橘红色的火焰在流动般,一看就是非常稀少又珍贵的东西。只这一枚宝石,就足够买下温柳送过来的东西还有剩了,温柳也想不到埃尔维斯手上竟然还有这么值钱的宝石,而且对方竟然还舍得把这样漂亮的宝石送给自己。

“这太过贵重了。”温柳拿着这样的宝石感觉有点烫手,“那竖琴是用你的诗歌集赚的钱买的,说起来其实用的都是你的钱。”

“不要拒绝,我亲爱的朋友,你不单止送了我竖琴,还有礼服和书籍,以及以前我收到的各种东西,我都很喜欢。要不是有你帮忙,即使我在枯木林里再待几百年也弄不到那些东西的。”埃尔维斯认真地看着他,“所以只是区区一枚魔法石而已,你值得这样一份回礼。”

“魔法石?”

埃尔维斯眼中的魂火跳动了几下,似乎有点意外温柳竟然没有认出那是魔法石来。不过他还是为温柳解释道:“是的,这不是普通的红宝石,它里面蕴含着浓郁的魔法能量,是一枚魔法石。”

说着,埃尔维斯又指了指他肩膀上的两只骨鸟,“这两只幸运的小家伙,就是无意中吸收了一枚魔法石,这才能重新回到这个世上的。我知道你们现在已经不能使用魔法,但是你养的那头黑龙,或许会需求这样东西。”

第129章 第 129 章 这是我的荣幸

温柳虽然从没见过魔法石, 但他曾从一些淘到的二手书上看到过有关魔法石的资料,知道这种东西在这个魔法没落的时代里有多么珍贵,而且这不是花费金币就能买到的, 像他手中这么一枚魔法石, 要是拿到外面去, 都能为一个什么都没有的自由民换来一块领地或者一个爵位了。

“埃尔维斯,这魔法石你是怎么得到的?”温柳很肯定, 去年他刚遇到埃尔维斯的时候,对方手中是没有魔法石这种珍贵的东西的。

而入冬后, 埃尔维斯回了一趟枯木林深处, 一直待到积雪融化, 气温回暖之后才回来。温柳都不用猜测, 就明白这枚魔法石必定是埃尔维斯在回到枯木林深处的这段时间得到的。

枯木林的面积其实和黑龙领地占据的荒野差不多大, 这是一片活人无法踏足, 已经彻底死亡的森林,只生长着一种叫红梭树的代表死亡的树木。

吟游诗人埃尔维斯在魔法陨落后,足足被困在这里五百多年没办法离开,作为一名不用吃喝睡觉的亡灵骷髅,埃尔维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年代文大佬的漂亮作精

年代文大佬的漂亮作精

糖瓜子 / 文

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肤如凝脂,一睁开眼,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她无语望天,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她只想当条咸鱼,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冷峻帅气的男人卖力的“伺候”,嘿嘿嘿。 大院里,谁不知道高岭之花周应淮,相貌堂堂,出身显赫,前途无量,身板高大强壮,鼻子又高又挺,看的小媳妇儿们直咽口水。 简直不敢想嫁给他,每晚会过上什么样的好日子。 程方秋:“胆小

都市 85万字 1个月前

七零大佬的娇气美人

七零大佬的娇气美人

糖瓜子 / 文

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肤如凝脂,一睁开眼,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她无语望天,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她只想当条咸鱼,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冷峻帅气的男人卖力的“伺候”,嘿嘿嘿。 大院里,谁不知道高岭之花周应淮,相貌堂堂,出身显赫,前途无量,身板高大强壮,鼻子又高又挺,看的小媳妇儿们直咽口水。 简直不敢想嫁给他,每晚会过上什么样的好日子。 程方秋:“胆小

都市 85万字 1个月前

穿成七零大佬的漂亮作精

穿成七零大佬的漂亮作精

糖瓜子 / 文

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肤如凝脂,一睁开眼,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她无语望天,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她只想当条咸鱼,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冷峻帅气的男人卖力的“伺候”,嘿嘿嘿。 大院里,谁不知道高岭之花周应淮,相貌堂堂,出身显赫,前途无量,身板高大强壮,鼻子又高又挺,看的小媳妇儿们直咽口水。 简直不敢想嫁给他,每晚会过上什么样的好日子。 程方秋:“胆小

都市 85万字 1个月前

Cos宰,但无限流狼人杀

Cos宰,但无限流狼人杀

落瀑 / 文

ser风雅是宰的狂热粉丝,在试完妆,参加漫展的前一天穿越了。 一开始,他并不知道自己穿越了,看着白色大厅里的四个中、五个悟、七八个宰……以及各种热门冷门角色,他深深感叹所有人的妆造都太还原。 直到一句系统提示音在脑内想起: 【游戏开始,请玩家不要暴露自己的ser身份】 风雅:??? …… 这是一场狼人杀,大家几乎都是来自不同if线的原著角色。玩家每轮都会被投放到不同的场景中去,结束后投票。 风雅

其他 69万字 1个月前

温之皎江远丞

温之皎江远丞

叫我苏三少 / 文

“温之皎是江远丞的所属物。” 这是a市名流圈心照不宣的秘密,他们没见过她,却知道江远丞养了只宠成眼珠的金丝雀,为她还折了半条腿。 后来江远丞成了植物人,在病房里,圈子里的人终于见到了温之皎。 ——木讷乖巧,漂亮怯弱。 明明群狼环伺,却毫无自知地展现着脆弱。 温之皎是玛丽苏小说里的恶毒女配,她会在江远丞昏迷时暴露真面目,辱骂他,虐待他,欺负女主,引起他兄弟们(男主们)的厌恶与报复,惨淡下线。 她不

都市 113万字 1个月前

江沉意霍云溪茶香茉莉

江沉意霍云溪茶香茉莉

江沉意霍云溪茶香茉莉 / 文

22岁的江沉意刚毕业就接手一家超市。 同一时间,他的亲生父母也找了过来,声称他才是蓉省陆家的真少爷。 看着虚情假意的亲生父母,又看着这两人身边那故作小白莲的假少爷。 江沉意想到自己师父留下来的大额财产,立刻大手一挥——是不是真少爷都不要紧,他现在姓江不姓陆! 陆家父母没想过自己的亲儿子宁可守着这破超市,也不愿意回家,一气之下就真的转身离开了,想着等以后这孩子在社会上碰壁了,就知道有钱的好处。 而

都市 83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