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都市小说
  3. 嫁给魔龙后我成了领主
  4. 120-140
设置

120-140(17 / 48)



《嫁给魔龙后我成了领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所以埃尔维斯现在已经不像一开始的时候那么害怕黑龙了,听见泽维尔和自己打招呼,埃尔维斯也开心地回礼,“日安,黑龙大人,看到你的身体安好我很高兴。”

这种仿佛每句话都带着咏叹调般的说话方式让温柳觉得很怀念,“许久不见,埃尔维斯,这个冬季你过得还好吗?”

骷髅不怕寒冬,但是寒冷会降低他们的移动速度,大部分亡灵骷髅都会在冬季找个地方冬眠,等到天气暖和后再爬起来活动。

但是作为吟游诗人的埃尔维斯却很喜欢冬季,因为冬季这个世界会变得很安静,他可以不受影响地去创作自己的诗歌。

“我很好,亲爱的温柳,我还认识了两位亡灵朋友,它们都是很可爱的小骷髅。”埃尔维斯说着伸手碰了碰背后的兜帽,两只原本藏起来的骨鸟从兜帽里飞出来,一左一右地站到埃尔维斯的肩膀上。

其中一只骨鸟的骨头还来不及拼接起来,可以明显地看到胸腔的位置空了一大块,爪子也少了一只,在肩膀上站得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要倒下来的样子。

第128章 第 128 章 回礼

温柳早就看到那两只骨鸟了, 而且这两只骨鸟的身体似乎很脆弱,被泽维尔随便吼一声其中一只就原地散架了,可以看出这两只亡灵骨鸟对人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威胁。

温柳好奇地打量着这两只骨鸟, 因为没有皮毛覆盖, 只剩下一身白森森的骨头, 一下之间很难让不熟悉鸟类种类的人分辨出骨鸟活着时候的身份。但是根据骨鸟的鸟喙,以及骨头的大小, 爪子的形状等等,还是能猜测出骨鸟的种类来的。

“它们是乌鸦?”温柳猜测问。

“嗯。”埃尔维斯点点头, “乌鸦通灵, 它们更容易成为亡灵生物。”

听说以前有一种渡鸦还是死神的使者, 有渡鸦出现的地方必定会伴随着死亡。这种传说延续到现在, 让乌鸦也成了许多人眼中会带来不详的鸟类, 像王都这样的地方是绝对不会允许乌鸦出现的。一旦发现, 也会立刻被猎杀掉。

不过乌鸦这种鸟类智商比一般鸟类要高,它们也很聪明,即使被认为是不详的鸟类,依然有人会驯养乌鸦来做事,像温柳手下的炼金术师, 皮古。得文,就有一只乌鸦宠物,温柳曾见过对方驱使乌鸦查探消息和传递信件。

以前埃尔维斯也让乌鸦带着他的头颅去黑龙城堡找过温柳,没想到埃尔维斯不单止能驱使活着的乌鸦,现在连死去的乌鸦骨鸟也被他给收服了, 而且还是两只亡灵骨鸟。

即使已经进入五月份,黑龙领地的气温依然不算高,埃尔维斯虽然不受气温影响, 但温柳却不喜欢站在外面吹风。

他让埃尔维斯帮忙把马背上的东西卸下来,一起搬进屋里去。

“你这是带了什么东西过来?”埃尔维斯看着被兽皮袋裹得严严实实的包裹,好奇地问道。

“你猜猜。”温柳并没有急着揭晓答案,而是坏心眼地卖了个关子。

“里面一定是给我准备的礼物。”埃尔维斯自信地说道。

以前温柳过来找他,每次都会给他带点东西,有时候是在杂货铺淘到的二手诗歌集,有时候是新制作的纸张,或者只是温柳刚晒好的野花茶等等。

埃尔维斯很喜欢温柳每次过来给他分享的东西,现在对这个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礼物更加期待了。

黑龙泽维尔不耐烦和亡灵骷髅聊天,更何况过两天枯木林的学校就要恢复上课了,到时候他又要天天对着这个骷髅架子,现在自然是有多远躲多远。

于是和温柳打了声招呼后,泽维尔就愉快地往旁边的灌木丛中跑去了,天气暖和后,不单止是那些凶猛的肉食野兽,许多草食性的小动物也纷纷结束冬眠出来活动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年代文大佬的漂亮作精

年代文大佬的漂亮作精

糖瓜子 / 文

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肤如凝脂,一睁开眼,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她无语望天,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她只想当条咸鱼,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冷峻帅气的男人卖力的“伺候”,嘿嘿嘿。 大院里,谁不知道高岭之花周应淮,相貌堂堂,出身显赫,前途无量,身板高大强壮,鼻子又高又挺,看的小媳妇儿们直咽口水。 简直不敢想嫁给他,每晚会过上什么样的好日子。 程方秋:“胆小

都市 85万字 1个月前

七零大佬的娇气美人

七零大佬的娇气美人

糖瓜子 / 文

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肤如凝脂,一睁开眼,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她无语望天,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她只想当条咸鱼,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冷峻帅气的男人卖力的“伺候”,嘿嘿嘿。 大院里,谁不知道高岭之花周应淮,相貌堂堂,出身显赫,前途无量,身板高大强壮,鼻子又高又挺,看的小媳妇儿们直咽口水。 简直不敢想嫁给他,每晚会过上什么样的好日子。 程方秋:“胆小

都市 85万字 1个月前

穿成七零大佬的漂亮作精

穿成七零大佬的漂亮作精

糖瓜子 / 文

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肤如凝脂,一睁开眼,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她无语望天,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她只想当条咸鱼,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冷峻帅气的男人卖力的“伺候”,嘿嘿嘿。 大院里,谁不知道高岭之花周应淮,相貌堂堂,出身显赫,前途无量,身板高大强壮,鼻子又高又挺,看的小媳妇儿们直咽口水。 简直不敢想嫁给他,每晚会过上什么样的好日子。 程方秋:“胆小

都市 85万字 1个月前

Cos宰,但无限流狼人杀

Cos宰,但无限流狼人杀

落瀑 / 文

ser风雅是宰的狂热粉丝,在试完妆,参加漫展的前一天穿越了。 一开始,他并不知道自己穿越了,看着白色大厅里的四个中、五个悟、七八个宰……以及各种热门冷门角色,他深深感叹所有人的妆造都太还原。 直到一句系统提示音在脑内想起: 【游戏开始,请玩家不要暴露自己的ser身份】 风雅:??? …… 这是一场狼人杀,大家几乎都是来自不同if线的原著角色。玩家每轮都会被投放到不同的场景中去,结束后投票。 风雅

其他 69万字 1个月前

温之皎江远丞

温之皎江远丞

叫我苏三少 / 文

“温之皎是江远丞的所属物。” 这是a市名流圈心照不宣的秘密,他们没见过她,却知道江远丞养了只宠成眼珠的金丝雀,为她还折了半条腿。 后来江远丞成了植物人,在病房里,圈子里的人终于见到了温之皎。 ——木讷乖巧,漂亮怯弱。 明明群狼环伺,却毫无自知地展现着脆弱。 温之皎是玛丽苏小说里的恶毒女配,她会在江远丞昏迷时暴露真面目,辱骂他,虐待他,欺负女主,引起他兄弟们(男主们)的厌恶与报复,惨淡下线。 她不

都市 113万字 1个月前

江沉意霍云溪茶香茉莉

江沉意霍云溪茶香茉莉

江沉意霍云溪茶香茉莉 / 文

22岁的江沉意刚毕业就接手一家超市。 同一时间,他的亲生父母也找了过来,声称他才是蓉省陆家的真少爷。 看着虚情假意的亲生父母,又看着这两人身边那故作小白莲的假少爷。 江沉意想到自己师父留下来的大额财产,立刻大手一挥——是不是真少爷都不要紧,他现在姓江不姓陆! 陆家父母没想过自己的亲儿子宁可守着这破超市,也不愿意回家,一气之下就真的转身离开了,想着等以后这孩子在社会上碰壁了,就知道有钱的好处。 而

都市 83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