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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仿佛抱着一个抱枕一样,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太硬了。
看在它能驱赶狼群的份上,这点缺点对温柳来说倒是不算什么。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龙蛋的气息,并没有什么猛兽靠近他们这支队伍,即使远远看到一些野兽的身影,在队伍走近的时候,也早早就转身逃走了。
一路上别说猛兽了,连草食性的小动物都没有遇见几只,比来时还要安全多了。
一路走走停停,他们终于来到曾经遇见狼群的那个营地,居住在枯木林里的吟游诗人骷髅埃尔维斯却没有在这里。
温柳在附近找了一圈,也没有看到埃尔维斯给自己留下的只字片语,说好的回程时会一直在这里等着他的呢?还说自己是他最亲爱的朋友,这个骗子。
果然吟游诗人的口中就说不出几句真话,温柳咬着后槽牙暗暗地埋怨了一句,同时也有点担心埃尔维斯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
虽说这家伙说话太过啰嗦,但和城堡里的奴隶和老管家不同,大概是因为身份上的原因,城堡的人对他都是恭敬甚至是惶恐的,生怕不小心就会惹怒他一样。温柳其实不太喜欢这样的感觉,所以埃尔维斯算是温柳来到这里结交的第一个朋友。
而且温柳还有事情想要和埃尔维斯商量来着,之前他见过埃尔维斯用红梭树的树汁来写字,那漂亮的红色很适合用来作为染料,如果能够染出红色的布匹出来,应该会很受欢迎。
就是因为曾经见过红梭树的树汁颜色,温柳才有魄力把老杰克杂货铺里积压下来的麻布全部买回来。
温柳看着离他们营地不远,却位于枯木林范围的光秃秃的树形丑陋的红梭树,最后还是放弃了让人进去扒几块树皮下来的想法。
别看他们选择的这处营地就在枯木林边缘,却仿佛有一道无形的屏障将枯木林和荒野给分隔开来,直觉告诉他,一旦踏过这道屏障,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来着。
看来想要打红梭树树皮的主意,还是需要找埃尔维斯帮忙才行,没有谁比一个原本就生活在枯木林里的骷髅更适合扒树皮的了。
既然埃尔维斯不在,温柳也没打算在这个营地里过多逗留,因为来时的速度和回时的速度并不一样,所以现在时间还早,也不过刚到中午,如果努力赶一下路说不定能够在今天赶回城堡里去。毕竟当初出来的时候因为中途遇到下雨,他们也并没有走多远。
“老爷,放心吧,我们能坚持的。”矮人兄弟中的老大矮孟拍着胸痛说道。
“是的,老爷,我们也想早点回到城堡去。”多利因为是地精,个子比其他人矮许多,不需要怎么推车,看起来状态要比别人好一些。
“我有点想缺耳了。”有个人族护卫说道。缺耳是和他一起长大的奴隶,因为一次外出采摘野果的时候,被蛇咬掉了半个耳朵,所以被人叫做缺耳。这不算是缺耳的名字,只能算是奴隶们分辨其他人的一种叫法。
除此之外还有因为胡子颜色不同而被叫做灰胡子白胡子和没胡子的,也有因为发色不同而叫做红毛黑毛棕毛等等。
就算是这样胡乱叫的称呼,也不是谁都能拥有的,只有那些年纪大的人,因为生活的时间长了,有人需要辨别他的身份又不知道怎么称呼他,这才按照各自的特征叫了起来。
“既然大家都想回去,那今天就辛苦一点赶路,等到晚上,我们就能回到城堡了。”温柳大手一挥做了决定,“回去后我会让厨娘给你们准备好热腾腾的食物,大家的晚餐都能多加一块肉。”
之前他们在海边抓了一些海鸟,温柳原本是想着带回城堡去驯养的,可惜这些海鸟习惯了在海边捕鱼为生,食谱中都是各种鱼肉,温柳不过用麦子养了两天,这些海鸟就绝食了。
为了不让海鸟饿瘦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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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肤如凝脂,一睁开眼,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她无语望天,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她只想当条咸鱼,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冷峻帅气的男人卖力的“伺候”,嘿嘿嘿。 大院里,谁不知道高岭之花周应淮,相貌堂堂,出身显赫,前途无量,身板高大强壮,鼻子又高又挺,看的小媳妇儿们直咽口水。 简直不敢想嫁给他,每晚会过上什么样的好日子。 程方秋:“胆小
都市 85万字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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