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都市小说
  3. 嫁给魔龙后我成了领主
  4. 16、第 16 章
设置

16、第 16 章(1 / 3)



《嫁给魔龙后我成了领主》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骷髅名叫埃尔维斯,据他自己所说是一名吟游诗人,曾经的梦想是希望自己写下的诗篇能够传遍整个大陆。可惜还不等他实现就死了,再睁开眼睛已经变成了枯木林里游荡的不死生物。

一般的不死生物是没有生前的记忆的,不过很显然埃尔维斯是个例外。即使是埃尔维斯自己,似乎也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还保留着以前的记忆。

不过这对埃尔维斯来说并不重要,只要他清楚拥有记忆可以让他继续创作出新的诗歌就行。

不如说变成不死生物后,埃尔维斯反而有漫长的时间去思考自己的作品,他对这样的现状很满意。

虽然埃尔维斯的骷髅外表乍一看会让不了解情况的人觉得可怕,但其实他的性子却出乎意料地温和,很好说话,没有表现出任何攻击性。温柳从对方的口中对枯木林和里面游荡的不死生物又多了几分了解。

“噢,黑龙领地,我知道这个地方。”埃尔维斯接过温柳递过来的毛巾,因为不死生物不能离开枯木林的范围,温柳让牛头人在紧靠着森林边缘的地方又点了一个火堆用来照明。

这会儿温柳和埃尔维斯正端坐在火堆边聊天,旁边的陶罐里还烧着之前接的雨水,咕噜噜地正冒着热气。

“没想到那位黑龙大人竟然会允许人类来做领地的领主。”埃尔维斯一边感叹,一边用毛巾擦拭着脑袋上沾染的泥巴。

或许人家黑龙并没有允许,只是人类自顾自地把这片领地给占领下来了。温柳心里吐槽。

“你对那位黑龙大人了解吗?现在大陆上还有巨龙吗?”温柳好奇地问。毕竟他算是和巨龙缔结了伴侣契约,就是不知道那份契约对他有多少限制了。

如果他的龙蛋能够破壳就好了,有巨龙在,至少温柳也不用太担心来自王都的威胁。虽然现在离得远,但温柳总觉得王都的便宜大哥在暗搓搓地憋着什么坏主意,就等着抓他小辫子。

“噢,巨龙,那真是美丽又强大的生物,我的诗歌都没办法赞美它们万分之一的美好。”提起巨龙,埃尔维斯的声音有几分激昂。

“不过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巨龙了,你知道的,没有生物愿意靠近枯木林。”说到这里,埃尔维斯捂着胸膛做了一个心碎的表情,“我们是被世界所遗弃的存在。噢,这句话不错,或许可以用在我下一篇诗歌里。”

“被世界遗弃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吟游诗人总是需要习惯孤独。”

温柳听得一阵头疼,他总是要在埃尔维斯一堆废话中提取自己需要的信息。温柳虽然来到这个世界时间不短了,但接触的人并不算多,难道所有的吟游诗人都像埃尔维斯这样的性格吗?

温柳在王都的时候听说很多贵族都会特意养着吟游诗人给自己唱赞美的诗歌,不过看到埃尔维斯的情况,温柳觉得自己对贵族们的这一爱好不敢苟同。

埃尔维斯把自己那张破破烂烂的羊皮纸掏出来,然后又转身寻找那支已经秃头的羽毛笔,却发现怎么都找不着。

“噢,该死,那是我唯一的羽毛笔,一定是刚才脑袋吓掉的时候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埃尔维斯一边懊恼地拍着自己的额头骨,一边在周围草丛中寻找。

“是什么样子的?”温柳站起来,打算叫上牛头人一起帮忙。第一次遇到这么和善的不死生物,温柳很希望能和对方交上朋友。

不过埃尔维斯显然是等不及找到他的羽毛笔了,他大概是觉得刚才想到的那句话太重要,迫不及待就要记录下来。于是干脆掰了旁边一块老树皮下来,直接用树皮代笔在羊皮纸上写起来。

温柳探头看了一眼,发现那树皮的汁液是一种很浓烈的鲜红色,要不是他亲眼看着埃尔维斯从树上掰下来的,还以为对方是哪里沾上的血迹。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温柳错觉,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年代文大佬的漂亮作精

年代文大佬的漂亮作精

糖瓜子 / 文

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肤如凝脂,一睁开眼,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她无语望天,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她只想当条咸鱼,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冷峻帅气的男人卖力的“伺候”,嘿嘿嘿。 大院里,谁不知道高岭之花周应淮,相貌堂堂,出身显赫,前途无量,身板高大强壮,鼻子又高又挺,看的小媳妇儿们直咽口水。 简直不敢想嫁给他,每晚会过上什么样的好日子。 程方秋:“胆小

都市 85万字 1个月前

七零大佬的娇气美人

七零大佬的娇气美人

糖瓜子 / 文

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肤如凝脂,一睁开眼,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她无语望天,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她只想当条咸鱼,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冷峻帅气的男人卖力的“伺候”,嘿嘿嘿。 大院里,谁不知道高岭之花周应淮,相貌堂堂,出身显赫,前途无量,身板高大强壮,鼻子又高又挺,看的小媳妇儿们直咽口水。 简直不敢想嫁给他,每晚会过上什么样的好日子。 程方秋:“胆小

都市 85万字 1个月前

穿成七零大佬的漂亮作精

穿成七零大佬的漂亮作精

糖瓜子 / 文

程方秋生得千娇百媚,肤如凝脂,一睁开眼,居然成了一本七零年代文里的炮灰女配。 她无语望天,在这个充满限制的时代,她只想当条咸鱼,拿着便宜老公的丰厚工资买买买,顺便再好好享受宽肩窄腰,冷峻帅气的男人卖力的“伺候”,嘿嘿嘿。 大院里,谁不知道高岭之花周应淮,相貌堂堂,出身显赫,前途无量,身板高大强壮,鼻子又高又挺,看的小媳妇儿们直咽口水。 简直不敢想嫁给他,每晚会过上什么样的好日子。 程方秋:“胆小

都市 85万字 1个月前

Cos宰,但无限流狼人杀

Cos宰,但无限流狼人杀

落瀑 / 文

ser风雅是宰的狂热粉丝,在试完妆,参加漫展的前一天穿越了。 一开始,他并不知道自己穿越了,看着白色大厅里的四个中、五个悟、七八个宰……以及各种热门冷门角色,他深深感叹所有人的妆造都太还原。 直到一句系统提示音在脑内想起: 【游戏开始,请玩家不要暴露自己的ser身份】 风雅:??? …… 这是一场狼人杀,大家几乎都是来自不同if线的原著角色。玩家每轮都会被投放到不同的场景中去,结束后投票。 风雅

其他 69万字 1个月前

温之皎江远丞

温之皎江远丞

叫我苏三少 / 文

“温之皎是江远丞的所属物。” 这是a市名流圈心照不宣的秘密,他们没见过她,却知道江远丞养了只宠成眼珠的金丝雀,为她还折了半条腿。 后来江远丞成了植物人,在病房里,圈子里的人终于见到了温之皎。 ——木讷乖巧,漂亮怯弱。 明明群狼环伺,却毫无自知地展现着脆弱。 温之皎是玛丽苏小说里的恶毒女配,她会在江远丞昏迷时暴露真面目,辱骂他,虐待他,欺负女主,引起他兄弟们(男主们)的厌恶与报复,惨淡下线。 她不

都市 113万字 1个月前

江沉意霍云溪茶香茉莉

江沉意霍云溪茶香茉莉

江沉意霍云溪茶香茉莉 / 文

22岁的江沉意刚毕业就接手一家超市。 同一时间,他的亲生父母也找了过来,声称他才是蓉省陆家的真少爷。 看着虚情假意的亲生父母,又看着这两人身边那故作小白莲的假少爷。 江沉意想到自己师父留下来的大额财产,立刻大手一挥——是不是真少爷都不要紧,他现在姓江不姓陆! 陆家父母没想过自己的亲儿子宁可守着这破超市,也不愿意回家,一气之下就真的转身离开了,想着等以后这孩子在社会上碰壁了,就知道有钱的好处。 而

都市 83万字 1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