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内斯小说
  1. 吉内斯小说
  2. 其他小说
  3. 你怎么知道我一命速通十二鬼月最高难度
  4. 4、别把耳饰露出来,容易死
设置

4、别把耳饰露出来,容易死(1 / 3)



《你怎么知道我一命速通十二鬼月最高难度》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不是还要给自己生病的妹妹买礼物吗?”

老板拒绝了灶门炭治郎帮付的钱财,转而把香气四溢的乌冬面塞到林凛手里,笑着宽慰,“出门在外遇到困难很正常,不要害羞向他人寻求帮助。我看你的穿着不像是本地人,应该是从东京府那种大城市出来玩的吧……镇子上的那些混账东西就爱欺负外地人,警察也不怎么管事,丢失的财物恐怕一时难以找回……嗐,不说这个了,来,趁热吃,味道更好哦。”

林凛点点头。

目光没有从灶门炭治郎身上移开分毫,生怕他跑了。

灶门炭治郎已经吃完,将手里的面碗还给老板,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心情,没有离开,而是乖乖坐到一旁,等到她也吃饱了,才善解人意道:“我送姐姐回家吧。”

“需要住的地方吗?”老板笑着给他们指明方向,“顺着右边的巷子往前走,走过两个岔路口,就能看到一家挂着灯笼的旅店,环境虽然比不过那些亮得人头晕的酒店,但胜在干净便宜。”

林凛点头致谢。

从包里掏出自己买的纪念币送给她。

各大景区的文创产品大同小异,金灿灿的纪念币装在透明的小盒子里,看上去很能唬人,现代人早就看腻了,只会嫌弃它占地方,但送给大正人刚刚好。

老板捏在灯笼旁仔细看。

义乌帝国的成熟工业体系瞬间将其折服,她倒吸一口凉气,惊呼出声:“好漂亮!比东京府流行的舶来品还要精致!这种东西、这种东西……一定很贵吧?小姐,我不能收,你快拿回去……”

林凛摆手拒绝。

她想说这种东西很便宜的,机器量产的工艺品,十块钱三个,并不比早不知道被她丢哪儿的登山杖贵多少,除了还算好看,一无是处,但话到嘴边就只剩一个“cheap”,只好拉起愣在一旁的灶门炭治郎拔腿就跑。

林凛拽着他来到老板说过的旅店门口,凭借自己之前偷看的记忆,毫不客气从他怀里摸出沉甸甸的钱袋子没收,然后,把自己包里更占地方的铃兰银簪塞到他手里。

“妹妹。”

林凛神情严肃,用力拍拍他肩膀。

灶门炭治郎脑筋转得很快,轻松领悟她的意思:“你是想说,这跟你送给老板的东西一样,是送给我妹妹祢豆子的谢礼吗?”

林凛微笑颔首,不错不错,孺子可教。

灶门炭治郎连连推辞:“这太珍贵了。纯银的首饰,做工还如此精细,绝对不是我那些钱能买到的东西,就算是做交易,你也太吃亏了……”

“鬼。”

林凛打断他的话。

盯着他愕然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死,可怕,救我。”

灶门炭治郎脸色骤变:“你遭遇了鬼,有人救了你,他们都死了……他们是鬼杀队的队员,是不是?就是那种穿着黑色制服,后背上写着‘滅’字,手里拿刀的人!”

林凛点头。

灶门炭治郎死死握紧拳头。

一想到在自己训练期间,还有人在承受鬼的伤害,胸口就顿时燃起一股滔天怒火,对鬼的憎恶和仇恨与日俱增。

与此同时,望向林凛这个生还者的眼神也愈发同情,甚至,还在为自己刚刚生出的些许防备感到抱歉:“怪不得我从你身上闻到了一丝很淡很淡的鬼和血的气味……原来,是遭遇了鬼的缘故吗?”

林凛理直气壮点头。

活鬼死鬼都是鬼

反正鬼舞辻无惨做那么多恶,已经黑得不可能洗白了,再多一个锅也不算什么。

“跟我来吧!”

灶门炭治郎几乎是一瞬间就做出了决定,“我的家人们也被鬼杀了,如今,我正在麟泷师父哪里接受指导,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我与夫君天生一对

我与夫君天生一对

青山问我 / 文

崔兰因成婚了,她的夫婿长公子萧临温柔守礼。 只是难以亲近,十分无趣。 她的心事无人可说,便写在册子上聊以解闷。 说来也怪,她写下的“愿望”都会实现。 兰因逐渐大胆,开始胡乱写。 檀郎的手玉白修长,要是能摸摸就好了…… 檀郎的腰身劲瘦挺拔,要是能抱抱就好了…… 虽然这些愿望未能实现,但夫君看她的眼神日渐变得幽深可怖,就好像要吃人一样—— 兰因:……? 有趣。

其他 38万字 2个月前

被S级哨兵觊觎的F级向导

被S级哨兵觊觎的F级向导

锅包漏漏 / 文

天生体弱的向导存在的意义是安抚哨兵,净化并治疗他们的精神力,b级以上的向导还有为哨兵提供精神链接的能力。 卿鸢就是一个向导,精神体仅为f级,治疗能力微乎其微,更雪上加霜的是,她的精神体竟然具有攻击性,虽然攻击力也只是她治疗能力的几倍,轻度很低,但有哪个哨兵会把自己最脆弱宝贵的精神体,暴露给一个会攻击精神体的向导呢? 向导为了增强与哨兵间的联系,往往会在治疗时,与哨兵进行一定的肢体接触,这一点,卿

都市 91万字 2个月前

画指为牢

画指为牢

苍梧宾白 / 文

沈政宁习惯在七点四十分出门。 但从某一天开始,他每天提前五分钟,只为能在路边“不经意”地偶遇白月光。 庄明玘英俊、冷漠、患有胃病,最讨厌与别人触碰,刚回国不久。 第三次巧遇后,他在心里冷笑:你费尽心机的样子真是狼狈。 沈政宁想方设法地接近他,俘获了他的心,又在他深陷其中的时候,毫无留恋地抛下了他(以上为当事人庄某自述)。 庄明玘:原来从一开始就错付了! 沈政宁抱紧他家的狗:白月光非得是人吗? 一

都市 22万字 2个月前

协议婚姻结束后雄虫穿越了

协议婚姻结束后雄虫穿越了

长尾怪 / 文

出于巩固政权的需要,新上任的帝国少将兰斯诺特抓来了一只倒霉蛋雄虫协议结婚,并规定一年后两人就一拍即散。 傀儡雄虫被要求履行家庭义务,对雌君兰斯诺特百依百顺,在此期间不许犯错,不许干涉他的工作,不许有别的雌虫;如有不从,轻则流放,重则砍头。 而兰斯诺特却可以在心有所爱后,随时丢弃这枚雄虫弃子。 简直没有虫权。 而这个倒霉蛋不是别人,正是半夜加班猝死穿过来的诺德。 ……好崩溃,真地没虫为他发声吗?

其他 27万字 2个月前

太后难撩

太后难撩

于欢 / 文

战国篇: 太后? 是我的王后。 嫡母? 是我的妻子。 子冉:“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来见你,这是我想拥有权力,唯一作用在你身上的。” 姬蘅:“你不该爱上一个懦弱之人。” 子冉:“请原谅我的无能为力,我想我能做的,就是献出自己,甘愿入你的囚笼。” 民国篇: 留洋归国的女青年x清末官宦千金 沈清辞:“我叫沈清辞,现在,我们认识了。” 张寰:“沈小姐,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

都市 48万字 2个月前

和离前夜

和离前夜

归去闲人 / 文

和离前夜发现怀了夫君的崽,这和离书还签不签了? 春雷惊蛰时,云娆被迫出嫁了。 嫁的是侯府次子裴砚,刚从边境回来的武将,虽说长相身材没得挑,却因自幼长在军营,性情冷淡刚毅,那颗心比手里的刀还硬。 新婚没多久,裴砚就爽快地放了话,只要云娆安分守己,自会护她在府中无恙。等风波过去便给封和离书,帮她另寻合适的夫家,不枉两人相识一场。 后来,和离书写好了,为她另嫁准备的丰厚嫁妆也齐全了,可就在和离前夜,云

都市 28万字 2个月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