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超邪恶的!》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修择顿了一下:“不来。”
“那我也算了。”米国的恶念再高,也不如自己从小喂养的崽。
方修择眼中的淡漠微微化开,嘴角带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
“咦?那是剧院吗?”涂图指着街对面那座颇为气派的建筑,兴致勃勃地问。
“嗯。”方修择看了几眼,说道,“今天有音乐剧演出,你想看吗?”
“想啊……”声音一顿,涂图突然停下脚步,静静注视着前方。
方修择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只看到来来往往的路人,以及几辆停靠在街边的车辆。
一辆高级黑色轿车中,走下一对衣着光鲜的男女,两人手上还牵着一个小女孩,看起来好像是一家三口。
涂图一眼便认出了他们的身份,正是她的渣爹余飞扬、小三林万莉和他们的私生女。
那个私生女是他们的大女儿,今年10岁,当年用来替换她的孩子,是渣爹的小儿子,和她同岁。没错,渣爹和他的小三,一共生了两个孩子。
渣爹当年收买了产房的医护人员,将她和他的私生子偷偷交换。私生子变成了名正言顺的婚生子,而她则被送到小三家中,但小三并不想养她,直接将她丢进了福利院。
涂图来到这个世界,第一眼看到的就是自己的生母,可惜她们的缘分也仅此一眼。她的生母恐怕现在还不知道那个男孩根本不是她的亲生孩子,甚至连性别都不对。
而她的邪神传承,也因为渣爹和小三的恶念而被激活。
原本以为在成年前,她和他们都不会有什么交际,没想到突然在这里遇到了。
“怎么了?”方修择的声音打断了涂图的思绪。
“没什么。”涂图漠然地收回视线。过了这么多年,那几人身上的恶念,更加浓厚了。
方修择又朝那边看了一眼,那一家三口已经不见了。
那个男人有些眼熟,以前见过几面,是个颇有身家的商人。但他身边的女人,好像不是他的妻子?
涂图刚才是在看他们吗?
方修择对旁人没有兴趣,只是察觉到涂图的异常,所以特别留意了一下。
“不是想看歌剧吗?我现在就让人去买票。”
“不用了。”涂图摆摆手,“有这个时间,我还不如回去多刷几套题。你都快上大学了,我还在上小学,不加把劲,什么时候才能赶上你?”
方修择:“……”你这个年纪,不上小学,要上天吗?
“走吧走吧,我们继续逛。”涂图推了推他,催促道。
方修择眼神微暗,一语不发地任由她推着走。
一个小时后,两人尽兴而归。
方修择也在这家酒店定了房间,就在涂图隔壁。
两人各自回房,约定明天去游乐园。
涂图去浴室冲了个澡,然后趴在床上,拿起手机,准备搜索什么,却在点开页面时,又放弃了。
她从没想过回到那个家,自然也不会特意去打听那家人的情况。即使想,她当时没钱,没渠道,距离又远,根本收集不到多少信息。对渣爹的了解,大多来自于网络和媒体。至于她的生母,鲜少露面,更是无从查起。
她现在倒是有条件去查了,但是有这个必要吗?
有!
必须有!
无论是作为准邪神,还是作为一个女儿,她都有必要让生母知道当年的真相。善良的人受到无情的欺骗,绝对不能忍气吞声,应该奋起黑化!
想通这一点,涂图不再纠结,打算找个理由让她生母去做个亲自鉴定。
至于以后要不要和她相认,先看她怎么处理再说吧。
隔壁房间,方修择也在思考同一件事。只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饲兽,养魂,搜宝,鉴物,斗神。 第一卷 ——七魄(前因篇,找到提升力量方法,可略过。) 第二卷 ——暴君(将任性暴君改造为一代明君。) 第三卷 ——地母(萌娃养成,暴力萝莉。) 第四卷 ——烈血(化身为男,误会成基。) 第五卷 ——孽兽(淬炼本体,收服孽兽。) 第六卷 ——火源 第七卷 ——智者(上) 第八卷 ——引导
其他 17万字 2个月前
你正在遭遇无限流经典开门杀:还没搞清楚状况,就有一群鬼尾随而来,要对你贴脸开大。 很显然,你只是个炮灰。 你不想死。 果断拉那个一看就是团队武力值担当的男人下水。 好消息:成功了。 坏消息:他也是鬼。 好好消息:至少不是童磨。 坏坏坏消息:你没有语言压缩包。 好好好好消息:他好歹能听懂一点点。 【如何在鬼王最信任的上弦之一手里活下去?】 你认真思考一秒钟,果断投了! 就算不会说日语,也要蹦蹦跳跳
其他 59万字 2个月前
崔兰因成婚了,她的夫婿长公子萧临温柔守礼。 只是难以亲近,十分无趣。 她的心事无人可说,便写在册子上聊以解闷。 说来也怪,她写下的“愿望”都会实现。 兰因逐渐大胆,开始胡乱写。 檀郎的手玉白修长,要是能摸摸就好了…… 檀郎的腰身劲瘦挺拔,要是能抱抱就好了…… 虽然这些愿望未能实现,但夫君看她的眼神日渐变得幽深可怖,就好像要吃人一样—— 兰因:……? 有趣。
其他 38万字 2个月前
天生体弱的向导存在的意义是安抚哨兵,净化并治疗他们的精神力,b级以上的向导还有为哨兵提供精神链接的能力。 卿鸢就是一个向导,精神体仅为f级,治疗能力微乎其微,更雪上加霜的是,她的精神体竟然具有攻击性,虽然攻击力也只是她治疗能力的几倍,轻度很低,但有哪个哨兵会把自己最脆弱宝贵的精神体,暴露给一个会攻击精神体的向导呢? 向导为了增强与哨兵间的联系,往往会在治疗时,与哨兵进行一定的肢体接触,这一点,卿
都市 91万字 2个月前
沈政宁习惯在七点四十分出门。 但从某一天开始,他每天提前五分钟,只为能在路边“不经意”地偶遇白月光。 庄明玘英俊、冷漠、患有胃病,最讨厌与别人触碰,刚回国不久。 第三次巧遇后,他在心里冷笑:你费尽心机的样子真是狼狈。 沈政宁想方设法地接近他,俘获了他的心,又在他深陷其中的时候,毫无留恋地抛下了他(以上为当事人庄某自述)。 庄明玘:原来从一开始就错付了! 沈政宁抱紧他家的狗:白月光非得是人吗? 一
都市 22万字 2个月前
出于巩固政权的需要,新上任的帝国少将兰斯诺特抓来了一只倒霉蛋雄虫协议结婚,并规定一年后两人就一拍即散。 傀儡雄虫被要求履行家庭义务,对雌君兰斯诺特百依百顺,在此期间不许犯错,不许干涉他的工作,不许有别的雌虫;如有不从,轻则流放,重则砍头。 而兰斯诺特却可以在心有所爱后,随时丢弃这枚雄虫弃子。 简直没有虫权。 而这个倒霉蛋不是别人,正是半夜加班猝死穿过来的诺德。 ……好崩溃,真地没虫为他发声吗?
其他 27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