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北宋当权臣》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
读书人不事生产,苏家也不例外,财政大权掌握在程夫人手里,田产和生意都是她在打理。
家里的情况苏景殊很清楚,他们家本来没多少田产,他娘嫁过来之后才慢慢置办田产张罗生意。
虽然他爹在后世名气很大,但是以这个时代的标准来看,他爹他娘成亲是绝对的门不当户不对。
他们家往上数几辈在眉州都名声不显,到祖父苏序时只在乡下有田一顷城中有宅一座,说是书香门第都有些抬举,顶多称得上是耕读传家。
家里有祖父撑着,两个伯父都早早考中进士外出为官,他爹不用养家,年轻时那是相当的不着调。
七岁开始读书,和所有熊孩子一样看见书就烦,让认字不认,让学句读不学,让写文章更是做梦。
偏偏他祖父是个也是个心大的,前面两个儿子读书自觉他没怎么管,小儿子读书不自觉他也不管。
不学就不学,家里养得起。
于是他爹就真不学了,十几岁就开始学着李白任侠游天下,后来到了年纪回家成亲,该不学还是不学。
据说他爹他娘的婚事当年惊呆了一众乡邻,甚至连祖父都以为亲家脑子进水了。
他外公程文应官职不低,说是之前在外查案时遇到过正在京城游历的他爹,相处之下觉得此子不凡,又恰好是同乡,于是在回眉州老家省亲的时候便主动提出结亲的意思。
苏景殊不知道他外公是怎么看出来年少浪荡的他爹有不凡的潜质的,反正按照历史的走向来说,老头儿这一眼没看错。
《三字经》里说他爹“二十七,始发愤”,但是他娘说家里有孩子之后他爹就开始收心了,奈何当时觉得读书没什么难的,同辈中没谁比他更高明,仗着聪明态度很不认真,于是意料之中的连解试都没考中。
就很尴尬。
也就他娘脾气好有耐心,换个人过来可能就懒得搭理他了。
指指点点.jpg
程夫人很有经商头脑,先前的纱縠和食肆生意在她看来只是小打小闹,每月获益很多,却也没有继续做大的想法。
经营只为生活,她要养儿育女,没有那么多精力放在生意上。
不过现在不一样,他们全家从眉州搬到京城,孩子们也都大了,完全可以在汴京重新开始。
她准备借二嫂杨夫人的东风在京城开铺子,虽说家里的财政大权掌握在她手里,但是这种事情还是要得简单和家里人说一下。
一句话:开会!
很快,一家人便整整齐齐的出现在房间里。
会议主题:如何在京城立足。
居京城大不易,这个议题放在绝大部分家庭里都会很沉重,但是很幸运,苏家在那不怎么沉重的小部分里。
苏景殊:骄傲的挺起胸脯.jpg
要问他穿越以来最意外的是什么,答案:不是家里有“三苏”,而是穿越自带金手指。
他上辈子看过很多假如穿越会怎样的问题,大部分回答都是拒绝,拒绝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科技,二是饮食。
天冷没暖气天热没空调,没有电没有自来水没有飞机火车,后世随处可见的水果蔬菜都没有培育出来,要是不小心穿到史前甚至连口热乎的饭都吃不到,烤个火都得拿木头现钻。
这能习惯?
肯定不行啊!
不过网友们吐槽只是口嗨,没有人会把口嗨当真,包括苏景殊自己。
谁能想到世上真的有穿越?
吐槽的时候各种不接受,真穿越了受不了也得受着。
北宋的百姓一般一日两餐,早饭和晚饭正常吃,午饭随便吃点垫一下,小孩儿不抗饿可以一日多餐,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一觉醒来,章韵宜回到了十七岁这一年,怀着沉重的心情来上课,却意外在教室外的走廊撞上了班长陈阔,一声“老板”险些脱口而出。 此时的陈阔是个青涩少年,还没有十年后属于科技新贵的沉稳气场。 章韵宜摩拳擦掌:从现在开始跟着老板混,少走十年弯路!这个重生剧本她接受!! 老板生病,她嘘寒问暖; 老板打球渴了,她及时送水; 老板考试第一,她狂吹彩虹屁…… 谁知有一天,老板前世的合伙人开始喊她嫂子了? 嗯??
都市 41万字 12天前
晏润失忆了,她什么都忘了。朋友说,自己是渣a,私生活很乱。 晏润看到手机上搔头弄姿的oga好友陷入了沉思,于是选择戒色。 过几天,忽然有个陌生的oga找上门来。 她长发轻飘,身形高挑,眼型妩媚却尽带清冷,一身白色西装脱落得禁欲十足,晏润呼吸一滞。 “这位姐姐,你找谁?” oga先是一愣,随即嗤笑了一声。 “晏润,你既然不想和我结婚,能不能不要用这种弱智的方法躲避我。” 晏润听得云里雾里,这才知道
都市 29万字 12天前
情场失意,事业崩溃,沈新月累觉不爱,打包行李回老家,破房子捯饬捯饬准备开客栈,平静度过下半生。 到家第一天,屋里水管爆了,外婆努嘴,“隔壁找江师傅。” 江师傅来的时候给她发了根烟,沈新月谢绝,江师傅顺手扔进垃圾桶,“我也不抽,做泥瓦的小曹给的。” 江有盈看起来确实是会抽烟的那种女人,穿一身蓝白格棉布衬衫,袖子挽到肘部,长发随意盘在脑后,额前自然垂下一缕,遮挡了那双泠泠的眼。 开五金店,也做建材生
都市 41万字 12天前
“圣父攻消除计划” 要求任务执行者改变原文攻的圣父行径,专心做主角受一个人的舔狗。 系统检测,沈隋玉的情绪波动值低于正常水平——换言之就是“情感冷漠”,非常适合完成任务。 沈隋玉本也是这样以为。 可任务开始后,主角受的死对头对他太好,他总忍不住心软;反派在他面前哭得可怜,很难不擦一下眼泪;就算是情敌,顺手治愈一下也不是不可以…… 任务进展艰难,主角受还莫名其妙黑化发疯了,一个比一个变态。 沈隋玉
都市 39万字 12天前
乔慕鱼这人长得漂亮,成绩优异,看起来哪哪都好,却是个无可救药的癌晚期患者。 他表面云淡风轻宠辱不惊慵懒随性,实则私下往死里学习,常年霸榜年级第一。 却在高三那年被某位名不见经传的转学生夺走了年级第一的宝座,从此降级为憋屈的千年老二。 乔慕鱼表面和颜悦色:年级第一是什么,我从来不在意这种虚名的╮ (^▽^) ╭~ 内心狂骂三条街:妈的,老子势必要把属于我的一切荣耀夺回来ヽ(▼皿▼) ノ! 某天听到
都市 42万字 12天前
清冷毒舌拽受x挨骂且爽疯犬攻 对抗路夫夫 分手堪比热恋 —— “听说你在外面给人做0。” 朋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周妄决定和沈驰提分手。 当初他只是寂寞找了个“男朋友”,好睡就行,没打算搬上台面。 “理由。”提分手当天,沈驰问他。 “床品不好,天蝎座,蠢。”周妄面不改色回答着。 随便找理由搪塞下去。 沈驰夹着烟的手指不经意颤了颤,烟雾缭绕间,他淡淡抬眸。 两人四目相对。 —— “听说你被人甩了。”
都市 34万字 12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