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卿欢》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她们或多或少的曾经打过交道。
也并没有什么利益的冲突。
只是沈瓷从前很霸道,她们大多数被家中耳提面命,让她们不准得罪沈瓷。
故而,她们之间的关系也就不冷不热的。
并不算好。
但彼此之间当真是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的。
“我们听茵莺说你回平江了,这一回要在这里待多久?”
亲切的话语传来,沈瓷定了定心神道:“只是回来祭扫,过几日就要走,夫君还要去扬州公干。”
没人问起沈瓷的夫君是何人,比起这些,她们更好奇的还是她带来的那个女娃娃,晏晏长得很漂亮,和沈瓷很像,她们将孩子团团的围住,“和阿瓷长得好像。”
“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几人围着孩子叽叽喳喳的说话。
今日说好是来放纸鸢的,自然不会少了纸鸢,晏晏不怎么会放纸鸢,沈瓷刚要带她去,就见郑茵莺自告奋勇的带着晏晏走了,还和沈瓷保证,自己一定会好好的照顾孩子。
让她放心。
惹得沈瓷莫名其妙,“她这是?”
“她就是生不出女儿,你别介意。”一旁知晓内情的女子开口说话,郑茵莺成亲五年,生下了三个孩子,头胎是儿子,第二次生产是双胎,也还是男孩。
家中吵吵闹闹的,她馋人家闺女都快要给馋疯了。
昨日见着晏晏,只觉得晏晏长得漂亮,谁知孩子性子也这般可爱。
她可不就想着要陪孩子玩。
“这…”沈瓷揉了揉自己的脑袋,只觉得超出了自己的认知。
“她原本也很喜欢孩子的。”
沈瓷默默的点头,倒是没有介意孩子被带走,这地方那么大,她虽然隔得远了些,还是能够将一切尽收眼底。
“阿瓷去了金陵之后,没多久秦月也去了金陵,你们可有见过?”
一个接着一个的问题冒了出来,沈瓷想了想,轻轻的点了点头,“见过几回,同在金陵见面的机会自然会多一些的。”
她还去参加过秦月的婚礼,“她一年前成了亲,婚礼办的很热闹,只是她有些难受,说想要回平江看看。”
无论金陵多少繁华,在秦月的心中,都没有什么归属感。
她心心念念的还是自幼长大的这片土地。
但是沈瓷不同,没有爹娘,她对平江只有怀念,再也没有了归属。
去到金陵之后,归属是舅舅和舅母给她的,更别提她那些姐姐和哥哥们,即便是比她小两岁的表妹,也是发自内心的爱护她。
后来,她有了丈夫和孩子。
她的心情早就已经平和不少。
说话间众人又谈论起沈瓷的丈夫,沈瓷还是头一回遇到这样的事情,金陵人人都知裴珩身份,从不会追问这些。
若她们冷嘲热讽,沈瓷估计还会仗势欺人。
但她们只是好奇,沈瓷可真的没有什么炫耀的心思,最后只说他在大理寺任职。
好在众人也没有过多的追问。
只是随意的说了几句,而后这话题不知怎么的,又转到了裴珩的身上。
说起了永宁候世子,问沈瓷有没有见过他,他是不是如同传言中的那般。
沈瓷:?
什么叫做是不是如同传言中的那般?
裴珩的名声怎么就传到平江了?他这是又做了什么?
“尚可?”沈瓷揉了揉自己的耳朵,实在是不知道怎么说,她有些尴尬,却又有一些好奇,“传言?有什么传言啊?”
沈瓷当真是好奇。
众人见沈瓷好奇,也不吝啬,当着她的面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沈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岑溥则休长假,被妹妹拉去开在大学城的奶茶店充壮丁。 充壮丁的第一天,奶茶店里来了个金发蓝眼的高个混血大帅哥。 帅哥冷着一张脸,点了杯奶茶,在奶茶店里一坐就是一天。 那之后岑溥则充壮丁的每一天,帅哥都早上准时来,晚上准时走。 起初岑溥则以为他是拿奶茶店当自习室,可渐渐的,他发现,这哥们,好像总偷看他。 在偷看了足足有半个月后,一个夜晚,每天都准点离开的人走到点餐台前。 顶着帅得惨绝人寰一张脸,挂着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虽然,我天天说要发烂发臭。” “但,死后直接转生成烂泥堆,这也太超前了吧!” 层岩巨渊地底深处,某个烂泥堆如是道。 “罢了!不就变成烂泥么!正好可以种田! “我,黑八,从今起的第一个小目标急让鲜花开满全身,当全世界最香的泥!” 黑八花了三秒接受自己穿成烂泥堆的事实,定下了伟大目标。 就此,小烂泥堆快乐的开始了觅食之旅。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拥有18根粉色吸盘触手的怪物厄眠来到一颗遍布恶灵的荒废星球,被雌虫塔慕斯用一块草莓味小蛋糕哄骗去干月薪2千的活 (」°口°)」!! 某天厄眠发现,这位上司在利用他酿造阴谋发动战争。他被卸下伪装的塔慕斯喂毒药戴抑制环,还恶劣地扣掉工资与小零食! !(⊙_☉)! 忍无可忍时,厄眠突然穿越到十多年前,成为名为希泽迩的雄虫,准备对年轻时期的塔慕斯展开报复,却发现眼前的塔慕斯身形消瘦得过分,带着满身的青紫
都市 47万字 1个月前
因妖口普查,一只古董小猫仙从深山老家被揪了出来。修为堪比老祖,外表最多半岁,避世多年,“一贫如洗”。 然后,他变成了龙。 问:能化龙的猫有什么好? 答:冬暖夏凉不掉毛。 寻龙活动如火如荼,灵异探险能人辈出。其中便有一家“动物侦探所”,无所不应,无应不能。店主人帅能打,拥有一众狂热的动物粉丝团,更有镇宅玄猫,通阴阳、知万物。 某日,玄猫于众目睽睽之下化龙而去。 店主:不装了,我摊牌了,我的猫是一条
都市 63万字 1个月前
姜蘅穿了,穿成一个没人疼没人爱的孤儿,安稳日子还没过几天就被送上了神山。 传说山上有一上古妖兽,她是送给妖兽的祭品,将她的血肉献给妖兽,可以换取人间太平。 姜蘅:倒了血霉 为了保住小命,姜蘅在山上过得小心翼翼,连吃饭都要对着空气请示妖兽,活像一个脑子不好的神经病。 然而捱了几天,姜蘅并没有被妖兽吃掉,反而遇见了一个温和清雅的青年。 青年自称守山人,并温声细语地告诉姜蘅山上没有妖兽,让她放心。 青
其他 43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