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卿欢》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
在庄子上的日子二人过得很愉快,裴珩时不时要处理公务,沈瓷就不想着打扰他,偏偏裴珩时不时的打发人问她在做什么。
几次三番后,沈瓷就明白原委,拿了绣篮坐在窗下刺绣。
有时候缝荷包,有时候缝抹额,还有的时候则是做香囊,这些东西和从前一样,兄弟姐妹都有份,只是这一回,裴世子也有。
并且裴世子还要求他的要不一样,非要比她们几个的更特殊。
温馨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转眼到了要回府的日子。
莫说裴珩不太习惯,就连沈瓷都有些不大习惯。
回到永宁侯府的那一天,沈瓷收到了不少的书信,全部都是表姐表妹和表哥的谴责和控诉。
沈瓷在看信笺的时候,裴珩恰巧回屋换衣裳,见她时不时的笑着有些好奇的凑了过来,“这是再看什么?”
“哥哥们和姐姐的信。”沈瓷没有隐瞒,如实的告诉裴珩,“他们说我们俩怎么偷偷跑出去玩,不带他们。”
“偷偷?”裴世子对于这两个字有些莫名的不喜,他看着沈瓷认真道,“我们明明就是正大光明出门的。”
“是…是…”裴珩好脾气的哄着人,“我们是正大光明出门的。”
裴珩没有去看信笺的内容,倒是对着信封上的笔迹挑三拣四,“这字倒是写的愈发丑,看来除了功课之外,别的事情也要提上日程。”
沈瓷:“……”
她看着一本正经说话的丈夫,有些怀疑的想着,他说这话的时候,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的?
表哥他们这是又被惦记上了?
他是故意要折腾表哥,还是当真觉得他们的字不好看?
沈瓷想了想,忍不住的为他们几个开口辩解,“其实,表哥他们的字写的也不算糟糕。”
“不是挺好的。”
丁是丁卯是卯,半点都不辱没。
听见沈瓷给那两个不成器的弟弟说话,裴珩心中那点儿不满的心思又冒了出来,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沈瓷对他的区别称呼。
“他们俩的字原本就不算好,我还不能说了?”裴珩对着那信封指指点点的。
沈瓷没说话,毕竟也不是人人都和裴珩一样,她也曾见过裴珩写的字,那行云流水般的字迹,一般人如何办得到?
“夫君,你总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和你一样。”
她心说自己的两个表哥已经是少有的青年才俊,怎么到了丈夫这里就能被嫌弃成这般?
沈瓷想起了从前的每一次见面,裴珩不是再问他们俩功课,就是给他们布置功课,除此之外楚思怡和裴姝也不能幸免于难。
还有表姐,也深受其害。
若非自己和他不太熟悉,估摸着也是受害者。
沈瓷想到这里深深地皱起了眉头,她想到了一件事,心中骤然生出挺多不好的预感,“那若是日后我们有了孩子,他写字若不好看,你岂不是愈发要着急上火?”
若是孩子不够聪明,学问不好,写字也不好看。
岂不是天天都要挨揍?
她原本是不想说的,可照着裴珩这样的架势,她以后的孩子可要怎么办?
总要未雨绸缪才好。
“我为何要对着他着急上火?”裴珩幼时虽然也并不稳重,人人都说他顽皮,却从未有人说他愚笨。
他的孩子怎么可能不聪明?
他也不是什么脾气暴躁的人。
沈瓷听见这话,又忍不住的叹了一口气,“倘若他并不是个聪明的孩子呢?”
“这不可能。”裴珩想也没想的说道,他们俩的孩子怎么可能不聪明?
“我三岁便已启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岑溥则休长假,被妹妹拉去开在大学城的奶茶店充壮丁。 充壮丁的第一天,奶茶店里来了个金发蓝眼的高个混血大帅哥。 帅哥冷着一张脸,点了杯奶茶,在奶茶店里一坐就是一天。 那之后岑溥则充壮丁的每一天,帅哥都早上准时来,晚上准时走。 起初岑溥则以为他是拿奶茶店当自习室,可渐渐的,他发现,这哥们,好像总偷看他。 在偷看了足足有半个月后,一个夜晚,每天都准点离开的人走到点餐台前。 顶着帅得惨绝人寰一张脸,挂着
都市 30万字 1个月前
“虽然,我天天说要发烂发臭。” “但,死后直接转生成烂泥堆,这也太超前了吧!” 层岩巨渊地底深处,某个烂泥堆如是道。 “罢了!不就变成烂泥么!正好可以种田! “我,黑八,从今起的第一个小目标急让鲜花开满全身,当全世界最香的泥!” 黑八花了三秒接受自己穿成烂泥堆的事实,定下了伟大目标。 就此,小烂泥堆快乐的开始了觅食之旅。
其他 45万字 1个月前
拥有18根粉色吸盘触手的怪物厄眠来到一颗遍布恶灵的荒废星球,被雌虫塔慕斯用一块草莓味小蛋糕哄骗去干月薪2千的活 (」°口°)」!! 某天厄眠发现,这位上司在利用他酿造阴谋发动战争。他被卸下伪装的塔慕斯喂毒药戴抑制环,还恶劣地扣掉工资与小零食! !(⊙_☉)! 忍无可忍时,厄眠突然穿越到十多年前,成为名为希泽迩的雄虫,准备对年轻时期的塔慕斯展开报复,却发现眼前的塔慕斯身形消瘦得过分,带着满身的青紫
都市 47万字 1个月前
因妖口普查,一只古董小猫仙从深山老家被揪了出来。修为堪比老祖,外表最多半岁,避世多年,“一贫如洗”。 然后,他变成了龙。 问:能化龙的猫有什么好? 答:冬暖夏凉不掉毛。 寻龙活动如火如荼,灵异探险能人辈出。其中便有一家“动物侦探所”,无所不应,无应不能。店主人帅能打,拥有一众狂热的动物粉丝团,更有镇宅玄猫,通阴阳、知万物。 某日,玄猫于众目睽睽之下化龙而去。 店主:不装了,我摊牌了,我的猫是一条
都市 63万字 1个月前
姜蘅穿了,穿成一个没人疼没人爱的孤儿,安稳日子还没过几天就被送上了神山。 传说山上有一上古妖兽,她是送给妖兽的祭品,将她的血肉献给妖兽,可以换取人间太平。 姜蘅:倒了血霉 为了保住小命,姜蘅在山上过得小心翼翼,连吃饭都要对着空气请示妖兽,活像一个脑子不好的神经病。 然而捱了几天,姜蘅并没有被妖兽吃掉,反而遇见了一个温和清雅的青年。 青年自称守山人,并温声细语地告诉姜蘅山上没有妖兽,让她放心。 青
其他 43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