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枕边虫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特斯低着头捂住心口,这里到现在还砰砰作响,像是又什么东西轻轻搅动着,很奇怪的感觉,不太舒服。
坎特斯将自己的感受和直播间的观众们说了,弹幕上一片哈哈哈:【完蛋啦,你陷入爱河了!你喜欢上兰瑟了!不,你爱上他了!】
“哗啦——”
椅子因为拖拉发出刺耳的声响,兰瑟看着突然站起来的坎特斯目露询问,看着兰瑟的眼睛,坎特斯满脑子都是喜欢喜欢喜欢,当即坐不住了。
“我去抽根烟!”
丢下一句话,坎特斯宛如旋风般跑走了。
看着匆匆忙忙离开的坎特斯,兰瑟微微眨了眨眼睛。
不得不说,当得知卡里有两百万那一刻,他心头的那块大石头有一瞬间落地了。他知道这样是不对的,他和坎特斯之间的关系见不得光,可是他还是羞愧地赶到轻松和畅快,有虫帮他分担了重负。
这位恶名在外的大公家雄子似乎和传闻中不太一样。
在食物热腾腾的雾气中兰瑟轻轻笑了,这位纨绔他还…挺好的。
饭馆外。
【真是急死我了,这都临门一脚了怎么当逃兵了?又害怕了?】
坎特斯抽烟的手一抖,低声反驳:“谁害怕了?”
他的声音太低,气势不足,显得格外心虚。
【攻宝还是不要抽烟了,抽烟对身体不好,都一地烟头了】
坎特斯夹着烟吸了一口,一身反骨,一副谁能管他的模样,直播间正巧飞过一条弹幕:【抽烟以后嘴巴一股味,呼吸都难闻,更别说提亲嘴了,我前男友就是因为这个被我踹的】
坎特斯夹着烟的手指一顿,顶着一副桀骜不驯、谁都管不着的脸,嘴巴却诚实地在手心哈气。
【呦呦呦,这是怎么回事,不抽了,害怕兰瑟嫌你嘴巴里有味道,这才哪跟哪啊,就已经想着亲嘴了?】
坎特斯被调侃地脸都红了,天色太暗他又背着光,弹幕看不见他发烫的脸,他把烟头往地上一丢,踩灭了猩红的火星。
“坎特斯?”
身后忽然响起兰瑟的身影,坎特斯踩烟的动作一顿,下意识上前一步把地上的烟头挡住了,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心虚,像是横行霸道的校霸被好学生当众逮住干坏事,下意识想要维护自己在对方心中的形象。
兰瑟早就发现了坎特斯的小动作,视线不着痕迹地扫过地面后收回,他轻轻开口:“菜来了,快来吃吧。”
坎特斯啊了一声,连连应好,可脚却没有从地上的烟头移开。
兰瑟见状转身先进去了,坎特斯赶紧把脚边的烟头往身后角落的阴影里踹了踹,进门前还特地闻了闻身上的味道。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弹幕,坎特斯这次坐下总是很不自在,吃饭的时候不是闻闻袖子就是嗅嗅衣领,像是一只弄脏了皮毛担惊受怕的大型犬。
从前他在兰瑟面前也抽过烟,但是兰瑟从来没有露出反感的表情。
邻座的客虫结账走了,临走前有虫点了烟,离开时刚好经过兰瑟身侧。
坎特斯听见兰瑟忽然咳嗽了一声,一抬头,就看见兰瑟捂着口鼻皱眉。
坎特斯拿筷子的手忽然一顿,脸色变得难看,他忽然意识到,从前的兰瑟并不是不反感,只不过是他从来没有在意过罢了。
坎特斯瞬间没了吃饭的兴致,他放下了筷子。
兰瑟注意到了坎特斯异常的情绪,他睫毛轻颤,犹豫片刻后开了口:“怎么了?”
兰瑟的话简直就是给惴惴不安的坎特斯递了截又宽又大的台阶,坎特斯瞬间抬起头,一双眼直勾勾盯着兰瑟:“你讨厌烟味吗?”
兰瑟有些意外,但如实回答:“谈不上讨厌,只不过闻到会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翁思妩是故人之女,她爹临死前将她托付给太后,把她带到宫廷里寄养。 从此偏安一隅,小心翼翼活着。 她从不离开太后的殿宇,只知道太后跟现在的帝王不和,她不能出去闯祸。 关于帝王的流言太多,有一种传的最凶的,是据说帝王打从娘胎里就带一种怪病,每年都会发作,随着年纪越长就越频繁。 翁思妩没想到有人和她一样会有这样的毛病。 也是有一天,她捡到一个人,生得格外的俊。 他发起了热症,身上有旁人嗅不出的浓烈好闻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
自10岁从一场意外事故中苏醒后,沈陌遥好像变成了被所有人憎恶的那个人。 家里忽然多了一个大哥,顶替了他沈家长子的身份。 原本对他宠爱有加的父母开始厌弃他,眼里只有优秀的大哥,总是追在他屁股后面跑的弟弟也拿他当空气,甚至对他动粗。 在乐队选秀凭实力逆袭,被嘲黑幕,演唱会因为高烧缺席排练却被指仗着家世耍大牌。 拍戏遭人恶意推搡意外双双落水,被送入医院抢救,却被反过来造谣成想要谋害别人。 景仰的导演说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
身为妖界有名的浪荡子,孔衔枝早上拈花,晚上惹草,夜里还不忘出去逗人家兔子玩儿。 可以说是,万花丛中过,啥都要沾点。 坏心眼的孔雀捏着人家兔兔的尾巴,折扇一合,笑道:“小白兔,我助你化形,你给我做童养媳怎么样?” 孔衔枝口花花惯了,也不管人家兔兔答不答应,伸手就要将它抱走。 可惜,这回算是碰上了硬茬。 天知道为什么一只没化形的白兔,竟然有一个千年狐仙叔叔。 看着面前皎若天上月的大美狐,孔衔枝眉眼一
都市 42万字 2个月前
崔帏之出生高贵,母亲是当朝皇后的亲妹妹,父亲是军功赫赫的忠勇侯。 忠勇侯老来得子,对唯一的嫡子崔帏之宝贝的如同眼珠子一般,称得上是含在口中都怕化了,如此一来,备受宠溺的崔帏之很快就长成了京城有名的纨绔子弟。 他斗鸡走狗,狭玩娈童,不好诗书,平日里神采奕奕,但一说到读书就开始“体弱多病”,头昏眼花,导致他十六岁了依旧和文盲无异,做出的诗让幼童私塾的老师看到都不停叹气。 但就是这样一个胸无点墨的纨绔
都市 80万字 2个月前
内心强大伪白莲vs疯批非人恋爱脑 温辞因为一场意外,被迫加入了一个崩坏世界拯救小组中。 温辞发现这些崩坏世界的源头,似乎都有着相同的特点。 它们伪装成正常的人类,生活在属于人类的世界里。 它们拥有着悲惨的人生过往,都曾经挣扎在名叫苦难的淤泥里。 它们平等地厌恶着所有的人类,随时都有因为拉满的崩坏值,而摧毁一切风险。 温辞的任务,就是让它们的崩坏值重归于零,不再对世界抱有一起毁灭的念头。 进入第一
都市 43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