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枕边虫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处理好打着他名义为非作歹的雌虫,等坎特斯回去的时候,兰瑟的报告已经结束了,报告厅里头只有零星几个学生在感慨演讲的精彩。
随便找了个学生问,得知兰瑟已经走了,坎特斯暗骂了一声。
坎特斯走到角落打算抽根烟,烟才塞到嘴巴里,忽然听见身后熟悉的声线:“这里是禁烟区。”
熟悉的声音让坎特斯一顿,他瞬间扭头,下意识把手里的香烟放下了:“你、你怎么在这?!”
开头就是质问,熟悉的风格。兰瑟眼眸微凝,他没有在意坎特斯的语气,余光微扫。他的视线在坎特斯红肿渗血的手背上停顿,那种伤痕一般是重物击打导致的。
“你受伤了。”
坎特斯一时间没听清:“什么?”
兰瑟指了指他的手:“你的手在流血。”
坎特斯啊了一声,抬起手,才发现昨天包扎好的伤口在渗血,应该是刚刚揍虫的时候牵扯到了伤口,轻微崩裂。
坎特斯无所谓地甩了甩手,和兰瑟待在一起七年,他身上可没少遭殃,他连毒杀都经历过了,这种程度根本不算什么。
血珠顺着甩动的手臂落在地上,像是地上开出的小花,兰瑟移开视线,语气平淡无波:“和虫打架了?”
坎特斯冷笑一声:“谁敢?”
就那些垃圾敢和他动手?明明是他单方面碾压!
兰瑟看了他一眼,雄虫扬着倨傲的下巴,看起来真是目中无人,也对,他是贵族雄虫,他不欺负别虫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见兰瑟不说话,坎特斯狐疑地瞅了他一眼,听说好好学生对对违反校规校纪之类的特别反|感,兰瑟不会觉得他是那种没事闲着慌到处打架的家伙吧?
坎特斯脸色一僵,神情难看。他一个从来没早八上课的虫,是因为谁抽风了跑过来,脸没洗牙没刷,现在倒好,罪魁祸首就站在他面前,不仅一无所知还误解他,他简直要冤死了!
他坎特斯这辈子就没向谁解释过!
坎特斯握紧拳头,血珠滴落得更多了。
修长的手指很漂亮,适合钢琴键也适合小提琴,这样一双手受了伤裂了口实在有些可惜,兰瑟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手帕。
白色的手帕洗得很干净,因为用的太久底边的蓝色花纹都已经褪了大半,粗糙的质感裹上了手背,隔着布料坎特斯感受到了微凉的温度。
“你……”
坎特斯看着帮自己包扎伤口的兰瑟,忽然语噎。
手帕并不大,只能勉强在手背上裹一圈,用手帕裹住只能暂时隔绝脏东西接触伤口,要想治愈,还需要给伤口消毒上药。兰瑟的工位有紧急医药包,医学院在开学的时候给每个学生都发了一份。
兰瑟伸手轻轻拉住坎特斯没受伤的手,声音很轻:“走吧。”
去哪?
坎特斯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但脚已经非常诚实地跟着兰瑟走了。就现在的情况而言,去哪里根本不重要。
被带到工位上坐好,他像是个乖宝宝一样举着受伤的手,紧急医药包被摊开,坎特斯看着兰瑟熟练地为他的伤口消毒上药包扎,他的手背上多了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
坎特斯紧紧盯着兰瑟,他看着兰瑟有条不紊地将医疗垃圾收起来,整理医药包,全程没说一句话,好似他带着他来到这里就是为了简简单单为他处理伤口。
“喂!”
坎特斯憋不住了。
兰瑟停下手中的动作,扭头轻轻瞥了他一眼,那眼神似乎在问坎特斯要说什么。
坎特斯觉得喉咙发干,似乎连吞咽都出现了困难,余光扫过手背上结实又漂亮的蝴蝶结,坎特斯找到了自己的声音:“你这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翁思妩是故人之女,她爹临死前将她托付给太后,把她带到宫廷里寄养。 从此偏安一隅,小心翼翼活着。 她从不离开太后的殿宇,只知道太后跟现在的帝王不和,她不能出去闯祸。 关于帝王的流言太多,有一种传的最凶的,是据说帝王打从娘胎里就带一种怪病,每年都会发作,随着年纪越长就越频繁。 翁思妩没想到有人和她一样会有这样的毛病。 也是有一天,她捡到一个人,生得格外的俊。 他发起了热症,身上有旁人嗅不出的浓烈好闻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
自10岁从一场意外事故中苏醒后,沈陌遥好像变成了被所有人憎恶的那个人。 家里忽然多了一个大哥,顶替了他沈家长子的身份。 原本对他宠爱有加的父母开始厌弃他,眼里只有优秀的大哥,总是追在他屁股后面跑的弟弟也拿他当空气,甚至对他动粗。 在乐队选秀凭实力逆袭,被嘲黑幕,演唱会因为高烧缺席排练却被指仗着家世耍大牌。 拍戏遭人恶意推搡意外双双落水,被送入医院抢救,却被反过来造谣成想要谋害别人。 景仰的导演说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
身为妖界有名的浪荡子,孔衔枝早上拈花,晚上惹草,夜里还不忘出去逗人家兔子玩儿。 可以说是,万花丛中过,啥都要沾点。 坏心眼的孔雀捏着人家兔兔的尾巴,折扇一合,笑道:“小白兔,我助你化形,你给我做童养媳怎么样?” 孔衔枝口花花惯了,也不管人家兔兔答不答应,伸手就要将它抱走。 可惜,这回算是碰上了硬茬。 天知道为什么一只没化形的白兔,竟然有一个千年狐仙叔叔。 看着面前皎若天上月的大美狐,孔衔枝眉眼一
都市 42万字 2个月前
崔帏之出生高贵,母亲是当朝皇后的亲妹妹,父亲是军功赫赫的忠勇侯。 忠勇侯老来得子,对唯一的嫡子崔帏之宝贝的如同眼珠子一般,称得上是含在口中都怕化了,如此一来,备受宠溺的崔帏之很快就长成了京城有名的纨绔子弟。 他斗鸡走狗,狭玩娈童,不好诗书,平日里神采奕奕,但一说到读书就开始“体弱多病”,头昏眼花,导致他十六岁了依旧和文盲无异,做出的诗让幼童私塾的老师看到都不停叹气。 但就是这样一个胸无点墨的纨绔
都市 80万字 2个月前
内心强大伪白莲vs疯批非人恋爱脑 温辞因为一场意外,被迫加入了一个崩坏世界拯救小组中。 温辞发现这些崩坏世界的源头,似乎都有着相同的特点。 它们伪装成正常的人类,生活在属于人类的世界里。 它们拥有着悲惨的人生过往,都曾经挣扎在名叫苦难的淤泥里。 它们平等地厌恶着所有的人类,随时都有因为拉满的崩坏值,而摧毁一切风险。 温辞的任务,就是让它们的崩坏值重归于零,不再对世界抱有一起毁灭的念头。 进入第一
都市 43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