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枕边虫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常大的镜子,干净明亮将一切都照的分明。兰瑟湿漉漉地从浴缸里站起来,他看着偌大的镜子低下头,转身跪在瓷砖上,抓着面前的浴缸塌下了腰。
买主让他洗干净自己,可不是简简单单洗个澡。
偌大的镜子映出匍匐的身影,那身影低着头,湿漉漉的头发勾着他的脖子往下滴水,看不清他的脸和他脸上的神情,他抓在浴缸上的那只手绷紧了,手背上青筋都暴了起来。另一处的另一只手也同样用力。
腾腾的热气让镜子起了雾,糊花了镜中漂亮弯曲的躯体。
在楼下坐了一会儿,缓解了头疼,坎特斯起身上楼。
就在此时,浴室的门啪嗒一声开了,坎特斯压下心中那隐隐的期待,刻意停了两秒才抬起头。
“你洗好……”
了字没有出口,尾音骤然消失,坎特斯手中的玻璃杯失了平衡落在厚厚的地毯上,发出一声闷响。
与此同时弹幕上一片鬼哭狼嚎:【为什么忽然黑屏了,有什么东西是我们尊贵的vip不能看的?啊啊啊啊啊】【卧|槽,这就见外了,到底是什么尺度啊,让我们看看啊!深夜蹲直播间不是为了这一口是为了什么?】
坎特斯回过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光幕,见光幕上黑屏一片,他松了口气抬起头,此时兰瑟已经走到了身前了,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足一步。
面对着面,兰瑟坐上了坎特斯的腿,他的动作僵硬又生疏。
坎特斯没动,他看着兰瑟,等待着对方下一步动作。
见坎特斯没动,兰瑟垂下眼眸,纤长的睫毛颤了颤,像是枯死的蝶最后一次扇动了翅膀,他握住了坎特斯的手。
掌心的手是凉的,不只是沾了水还是汗,有些粘腻,就这样牵着他摸索。
坎特斯的手搭上了兰瑟的腰,肌肉的记忆让他瞬间找到了自己最喜欢的地方,兰瑟的背后有两个漂亮的腰窝,碰一下都会颤一下,要是用力揉一揉就会不停地颤动。
坎特斯感受到手下忽然一颤。
他抬头去看兰瑟的脸,冷白的脸上染着点浅色的红晕,看上去像是晕了彩的白瓷,那双漂亮的眼珠子被浓密的睫毛遮住了,在这一刻坎特斯心里忽然生出一股探究欲,他想看看那双漂亮的眼睛里此刻都装着什么。
但他没来得及伸出手,因为兰瑟又握住了他另一只手,两只手牢牢地握住了兰瑟的腰。
腰上的双手烫的像是一块铁。
兰瑟低垂着眼眸,伸手绕上了坎特斯的脖子,以一个奉献的姿态将自己送了出去。身体在忍不住发颤,仿佛在期待或是害怕什么,可眼底却宛如寒冰。
这一切的发生完全在坎特斯的意料之外。
他带兰瑟来香园并不是为了这种事,他不过是看兰瑟露宿街头可怜,才带他回来,可现在一切似乎一切都和上一辈子重合了,不同的是这辈子的兰瑟更加主动。
坎特斯忍不住在想,难道是因为他英雄救美所以兰瑟就动心了?现在这一切和上辈子有什么不同?还是他给了钱,兰瑟跟了他。不,这区别可大了,这一次是兰瑟主动。
坎特斯揉着掌下的腰肢,真是不知作何感想,他埋头在兰瑟脖颈深深吸了一口,叹道:“早知道你喜欢这种,我费那些劲做什么。”
兰瑟没动,脖颈上的热气让他想要逃跑,他圈在坎特斯脖颈上的手死死握紧了。
兰瑟一动不动顺从着他,坎特斯哪里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从前他和兰瑟亲密简直就是在干战,一夜下来身上没伤是不可能的。
现在的一切简直就是在做梦,飘忽忽像是踩在云朵上,这让他觉得上辈子和兰瑟纠缠于恩恩怨怨的他就是个蠢货,他忍不住退开些,他真想和兰瑟好好说说话,问问他到底怎么回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翁思妩是故人之女,她爹临死前将她托付给太后,把她带到宫廷里寄养。 从此偏安一隅,小心翼翼活着。 她从不离开太后的殿宇,只知道太后跟现在的帝王不和,她不能出去闯祸。 关于帝王的流言太多,有一种传的最凶的,是据说帝王打从娘胎里就带一种怪病,每年都会发作,随着年纪越长就越频繁。 翁思妩没想到有人和她一样会有这样的毛病。 也是有一天,她捡到一个人,生得格外的俊。 他发起了热症,身上有旁人嗅不出的浓烈好闻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
自10岁从一场意外事故中苏醒后,沈陌遥好像变成了被所有人憎恶的那个人。 家里忽然多了一个大哥,顶替了他沈家长子的身份。 原本对他宠爱有加的父母开始厌弃他,眼里只有优秀的大哥,总是追在他屁股后面跑的弟弟也拿他当空气,甚至对他动粗。 在乐队选秀凭实力逆袭,被嘲黑幕,演唱会因为高烧缺席排练却被指仗着家世耍大牌。 拍戏遭人恶意推搡意外双双落水,被送入医院抢救,却被反过来造谣成想要谋害别人。 景仰的导演说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
身为妖界有名的浪荡子,孔衔枝早上拈花,晚上惹草,夜里还不忘出去逗人家兔子玩儿。 可以说是,万花丛中过,啥都要沾点。 坏心眼的孔雀捏着人家兔兔的尾巴,折扇一合,笑道:“小白兔,我助你化形,你给我做童养媳怎么样?” 孔衔枝口花花惯了,也不管人家兔兔答不答应,伸手就要将它抱走。 可惜,这回算是碰上了硬茬。 天知道为什么一只没化形的白兔,竟然有一个千年狐仙叔叔。 看着面前皎若天上月的大美狐,孔衔枝眉眼一
都市 42万字 2个月前
崔帏之出生高贵,母亲是当朝皇后的亲妹妹,父亲是军功赫赫的忠勇侯。 忠勇侯老来得子,对唯一的嫡子崔帏之宝贝的如同眼珠子一般,称得上是含在口中都怕化了,如此一来,备受宠溺的崔帏之很快就长成了京城有名的纨绔子弟。 他斗鸡走狗,狭玩娈童,不好诗书,平日里神采奕奕,但一说到读书就开始“体弱多病”,头昏眼花,导致他十六岁了依旧和文盲无异,做出的诗让幼童私塾的老师看到都不停叹气。 但就是这样一个胸无点墨的纨绔
都市 80万字 2个月前
内心强大伪白莲vs疯批非人恋爱脑 温辞因为一场意外,被迫加入了一个崩坏世界拯救小组中。 温辞发现这些崩坏世界的源头,似乎都有着相同的特点。 它们伪装成正常的人类,生活在属于人类的世界里。 它们拥有着悲惨的人生过往,都曾经挣扎在名叫苦难的淤泥里。 它们平等地厌恶着所有的人类,随时都有因为拉满的崩坏值,而摧毁一切风险。 温辞的任务,就是让它们的崩坏值重归于零,不再对世界抱有一起毁灭的念头。 进入第一
都市 43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