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学的横滨和不科学的超能力者》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尽管样本量较少,但是异能力者的激素水平确实和普通人存在显著差异,其中以单胺类神经递质的增加为主,我们猜测这极大地影响了异能力者的情绪,使其或多或少存在一定心理问题……稍等,我失陪一下。”
正在高谈阔论的红理,察觉到了手机的震动。
她看了眼屏幕上显示的号码,暂时告别竖耳聆听的异能技师,走到餐厅外侧。
做好简易的防窃听处理,红理按下通话键,将手机贴近耳边。
“安吾?”
【是我。】
光听声音根本想象不到外表有多憔悴,连续熬了三个通宵过后,安吾脸色惨白,双眼布满血丝。
然而在和红理通话时,他的声音完全听不出一丝疲态。
他开门见山地说:
【根据红理提供的情报,我已经核实了神威的身份,确实是被誉为‘活传说’的英雄——福地樱痴。】
为了避免留下影印和拷贝的记录,安吾仅用手机拍下机密档案,传到红理的邮箱。
【我交叉比对了神威的出场地点和福地的任务记录,两人的行程路线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即使有些地点不能完全重合,但是福地的双腿就是最快的交通工具,仅凭奔跑就能穿越一两个城市,区区一百公里的距离根本不在话下,因此这些无法成为他的不在场证明。】
安吾说到这里,稍微沉默了一下。
【我有听说过杀人结社天人五衰的恶名,但却从来没有想过它的首领会是福地樱痴。那可是统率猎犬部队的领袖,被赋予神剑·雨御前的武士,在世界各地奔波,解决数不胜数的恶性事件,为和平而战、匡扶正义的英雄,活传说福地樱痴。我——实在难以想象他会与恐怖分子为谋。】
如果问世人,这个世界上最强的英雄是谁,你也许会得到各种各样的答案。
不过他们的脑海中,始终会回荡着福地樱痴的名字。
在尚不知晓异能力者的世人眼中,他的传说与荣耀就如风中的旗帜,无论何时都会高悬空中。
活传说福地樱痴。
歼灭十万异能试验体,阻止难民被虐杀,与不死系异能力者大战五十个日夜,消除在北欧爆发的吸血鬼危机。
他的故事被几度翻拍,是世界公认的英雄,宛如神话传说中的骑士。
即使是异能力者,也在心中某处对他怀抱着憧憬。
“那又怎样。”
红理对此嗤之以鼻。
“他再怎么伟大也是人类,也有七情六欲和理想追求,再说了,他不过是战败国推举到台面上的偶像,是用来粉饰颜面的遮羞布,就算有强大的异能,也不过是遭人操纵的小丑。”
她喃喃自语。
“真正的英雄,永远不会以强大自傲,也不会像舞台表演一样展现力量,虽然平时就是普通的高中生,但在关键时刻却会挺身而出,站在所有人的面前,为了别人拼上性命。他不论面对什么对手都有勇气握紧拳头,向对方怒吼,和蛮不讲理的暴力战斗,击碎一切悲伤,让人看到本该无法看到的希望。他从来不在意自己的生命,永远都在为别人付出,即使遍体鳞伤也在所不惜,咬着牙也要从地上爬起来战斗。就算对方是世界公认的魔女,他也愿意和她交流并将她护在身后,为了她甚至可以和整个世界抗衡,他——是我真正的英雄。”
【红理?】
听到安吾担忧的声音,红理终于找回日常的状态。
她轻咳一声。
“总之,我心中的英雄只有一个,除此之外的英雄,都是虚有其表的伪物。”
【你认为福地是伪英雄?】
“英雄这个头衔,在我心中只有唯一一个指向,再也不会有一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世间总有阴差阳错,误会重重,恨海情深,偏听偏信,相爱相杀,狗血be,直播间001为了实现破镜重圆大事业奋斗终身,它在茫茫宇宙中找到了它的宿主 救风尘纨绔恋爱脑雄虫vs因为误会被迫拿了强取豪夺剧本的穷学生亚雌(酸甜果) 坎特斯是个身份尊贵的贵族雄虫,他继承了自家贵族爹该有的全部毛病,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 他看上了医学院新来的穷学生,眉眼精致如画,白皙瘦削的身躯被掩盖在扣死的衬衫下,露出的那一截脖颈
都市 33万字 2个月前
翁思妩是故人之女,她爹临死前将她托付给太后,把她带到宫廷里寄养。 从此偏安一隅,小心翼翼活着。 她从不离开太后的殿宇,只知道太后跟现在的帝王不和,她不能出去闯祸。 关于帝王的流言太多,有一种传的最凶的,是据说帝王打从娘胎里就带一种怪病,每年都会发作,随着年纪越长就越频繁。 翁思妩没想到有人和她一样会有这样的毛病。 也是有一天,她捡到一个人,生得格外的俊。 他发起了热症,身上有旁人嗅不出的浓烈好闻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
自10岁从一场意外事故中苏醒后,沈陌遥好像变成了被所有人憎恶的那个人。 家里忽然多了一个大哥,顶替了他沈家长子的身份。 原本对他宠爱有加的父母开始厌弃他,眼里只有优秀的大哥,总是追在他屁股后面跑的弟弟也拿他当空气,甚至对他动粗。 在乐队选秀凭实力逆袭,被嘲黑幕,演唱会因为高烧缺席排练却被指仗着家世耍大牌。 拍戏遭人恶意推搡意外双双落水,被送入医院抢救,却被反过来造谣成想要谋害别人。 景仰的导演说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
身为妖界有名的浪荡子,孔衔枝早上拈花,晚上惹草,夜里还不忘出去逗人家兔子玩儿。 可以说是,万花丛中过,啥都要沾点。 坏心眼的孔雀捏着人家兔兔的尾巴,折扇一合,笑道:“小白兔,我助你化形,你给我做童养媳怎么样?” 孔衔枝口花花惯了,也不管人家兔兔答不答应,伸手就要将它抱走。 可惜,这回算是碰上了硬茬。 天知道为什么一只没化形的白兔,竟然有一个千年狐仙叔叔。 看着面前皎若天上月的大美狐,孔衔枝眉眼一
都市 42万字 2个月前
崔帏之出生高贵,母亲是当朝皇后的亲妹妹,父亲是军功赫赫的忠勇侯。 忠勇侯老来得子,对唯一的嫡子崔帏之宝贝的如同眼珠子一般,称得上是含在口中都怕化了,如此一来,备受宠溺的崔帏之很快就长成了京城有名的纨绔子弟。 他斗鸡走狗,狭玩娈童,不好诗书,平日里神采奕奕,但一说到读书就开始“体弱多病”,头昏眼花,导致他十六岁了依旧和文盲无异,做出的诗让幼童私塾的老师看到都不停叹气。 但就是这样一个胸无点墨的纨绔
都市 80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