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满级,团宠小肥啾》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路,去见到被世人所传的怪物。
我忧心你的安全,更欣羡你能远去的自由。
我会在城堡里为你祈祷,祈祷你的平安,祈祷你能见到这世界的不同。
只是我害怕我等不到你的归来,你知道的,他们折磨着我。
我想为你留下,却不知该带走什么。
我能带走你吗?
不,你不属于我,你属于一切美好。
那我能带走什么?
带走什么陪我去另一个世界,结束我的孤独?
我知道了。
这里的人们认识我,所以他们不爱我。
我该带走不认识我的人们,让他们在认识我之前爱上我。
吾之神明韦斯恩,希望您怜悯您的信徒,成全我,让我带走他们。
带来幸福的花粉我交予了你。
我等待着你把幸福送来给我。
——致.吾一生所爱韦斯恩
云宥清脑袋飞速运转,这么一大堆废话翻译过来就是,我给了你毒药,你搞死一些人陪着我一起死。
所以是要搞死哪些人?
他想着,一转眼才注意到伸到自己身前的脑袋,又顺又滑的黑色马尾像是上好的丝绸缎带,感觉很好摸,同样都是毛,为什么他这成天跟炸窝似的。
“闪”
他说了一个字,猛地闭嘴,重新看向手里的信,写给韦斯恩的,远去的路不就是来到不夜城,带走不认识他的人,不就是要搞死不夜城的人!
眼珠一晃定在葛戈手里的空瓶上,直接抢了过来。
瓶子空了
“操!”
边上的小情侣被他吓的一哆嗦,齐齐转头,在见到云宥清那双暴躁的眼睛时又默默转了回去,尽量降低他们的存在感。
“不能继续前进了,要回去把这件事情告诉老、谢、咳咳、城主。”他连换三个称呼,烦躁的抓了把脑袋。
因为葛戈给他一种聪明的感觉,所以他觉得他都看懂了,葛戈肯定也能看明白,就直说了。
“不需要。”云宥清眉梢都蹦了下,这人是把脸喝丢了吗!
“我有点害羞……”黏黏糊糊透着酒气的声音。
金色的瞳孔宛若没有感情的琉璃珠,盯着一脸扭捏但却主动扒衣服的葛戈,这是害羞?那不害羞是不是得对他霸王硬上弓!
“我没有经验,你要对我温柔点哦~”葛戈傻乎乎嘿嘿笑了声,手也不听使唤,扒了半天,手指怼在扣眼里,进不去出不来的要多蠢有多蠢。
云宥清深吸了口气,伸过手,葛戈抬起迷蒙的醉眼,“帮我……”
就见云宥清手起手落,快准狠!
葛戈的脖子就被来了一下,打的脑袋都有点歪,翻了个白眼后晕死了过去,不得不说云宥清上辈子单身真不是没原因,估计是舍利子成精,老和尚都没他守身如玉。
云宥清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
粗暴的把葛戈扒的就剩下条内裤,不再管他,把人扔这洗漱去了。
从卫生间出来后看了眼睡的死死的葛戈,狮耳动了两下后来到窗边,圣城九点宵禁现在已经过了时间。
但外面很热闹,一队队人挨街挨巷的寻着什么,他猜应该是在找琼汀。
只是过了这么久才开始找人,估计连个影都找不到。
关上窗户转回身,视线被背对着他的葛戈吸引了过去,在尾椎骨的正中间,一道黑色的细线从内裤底下露出大概一指的长度。
纹身?
他走近看了下,的确是在皮肤上的,一条尾巴带勾的细线,低头又凑近了些,才发现这个纹身的精细程度简直夸张。
离远了乍一看仅仅是一条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卢绛从正常的两性世界魂穿到了平行时空的abo世界 订婚当天原身以死要挟爬上楼顶,结果真被人给推了下去。 卢绛害怕ooc被怀疑,于是报考了南方的一所大学,远离了曾经的狐朋狗友和家人。 突然有一天,他那只有一面之缘的未婚夫给他打了一个电话 景凉因信息素紊乱已经无法再使用抑制剂,而不得不问卢绛要一个临时标记 景凉:“是这样的……” 卢绛:“嗯?” 景凉:“我们,订婚也有一年了。” 卢绛:“嗯。” 景凉
其他 43万字 2个月前
历经百年,轮回者「白」终于得以脱离主神空间,退休养老。 再次睁眼,失忆的姜白旭发现自己到了星际时代,还继承了一家濒临破产的影视公司。 众人眼里:任务失败的姜白旭就是一个精神力受损,只能狼狈退学回家继承家业的可怜虫。 所有人都以为姜白旭会就此落魄凄凉。 生活在星际人民最嫌弃的三等星球,姜白旭淡定的带领着愚蠢的下属们重振公司。 不到半年,带有姜白旭的话题频频空降热搜,未来因此改变。
都市 93万字 2个月前
学园都市八位超能力者之一、排位第二的【意念构装】菱神红理有一个烦恼。 已经是人生胜利组的她,在一次日常实验后睁开双眼。 而出现在她眼前的是, 没有超能力也没有魔法的平行世界。 当超能力与异能力交汇,故事将再次开始——这是拥有超强技术力的超能力者,在异世界的开挂传说。 “根据当今轻小说的起名风格,我的自传难道不应该叫《现任最强jc的异世界无双,用超能力将敌人打至跪地臣服》吗?” 被戳中痛脚的暗杀王
都市 51万字 2个月前
世间总有阴差阳错,误会重重,恨海情深,偏听偏信,相爱相杀,狗血be,直播间001为了实现破镜重圆大事业奋斗终身,它在茫茫宇宙中找到了它的宿主 救风尘纨绔恋爱脑雄虫vs因为误会被迫拿了强取豪夺剧本的穷学生亚雌(酸甜果) 坎特斯是个身份尊贵的贵族雄虫,他继承了自家贵族爹该有的全部毛病,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 他看上了医学院新来的穷学生,眉眼精致如画,白皙瘦削的身躯被掩盖在扣死的衬衫下,露出的那一截脖颈
都市 33万字 2个月前
翁思妩是故人之女,她爹临死前将她托付给太后,把她带到宫廷里寄养。 从此偏安一隅,小心翼翼活着。 她从不离开太后的殿宇,只知道太后跟现在的帝王不和,她不能出去闯祸。 关于帝王的流言太多,有一种传的最凶的,是据说帝王打从娘胎里就带一种怪病,每年都会发作,随着年纪越长就越频繁。 翁思妩没想到有人和她一样会有这样的毛病。 也是有一天,她捡到一个人,生得格外的俊。 他发起了热症,身上有旁人嗅不出的浓烈好闻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
自10岁从一场意外事故中苏醒后,沈陌遥好像变成了被所有人憎恶的那个人。 家里忽然多了一个大哥,顶替了他沈家长子的身份。 原本对他宠爱有加的父母开始厌弃他,眼里只有优秀的大哥,总是追在他屁股后面跑的弟弟也拿他当空气,甚至对他动粗。 在乐队选秀凭实力逆袭,被嘲黑幕,演唱会因为高烧缺席排练却被指仗着家世耍大牌。 拍戏遭人恶意推搡意外双双落水,被送入医院抢救,却被反过来造谣成想要谋害别人。 景仰的导演说
都市 37万字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