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间真意》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面聊的内容跟信航说了一遍,他听完眉头狠皱,“你老板倒是个痴情人,可他那么重感情,怎么不去看自己妹妹呢,那可是亲妹啊!”
“这年头亲兄弟也要明算账,说不定他们兄妹有什么咱们不知道的嫌隙。”
“也是,总之先过去看看吧,眼下没别的办法,你没跟你老板说别的吧?”
“当然。”路崇宁有分寸,“我跟他说我不找了,时间太久,我还有自己的生活要过。”
“这么说是对的。”
可惜啊,信航知道路崇宁心里肯定不这么想。
见梁喜往包房这边看,信航问:“喜喜那个电视台录制,你能去吗?”
路崇宁低头夹菜,“她不让我去。”
“为什么?吵架啦?”
“不知道,反正让你去,不让我去。”
信航并没感觉多开心,刚才在外面他又不是眼瞎
“听说许京平要结婚了。”
路崇宁抬头,“这你也知道?”
“崔影跟我说的,她觉得挺可惜,毕竟许京平家里条件好,还那么喜欢喜喜。”
“真那么喜欢就不会跟别人结婚了。”
信航不认同,“有些时候身不由己,爱不能平万事。”
路崇宁拿筷子在米饭上不停地戳,仿佛心事重重,信航看出来了,瞥了一眼梁喜方向,转回来主动问:“你老板还逼你见别的姑娘吗?”
有关林格那段路崇宁没跟信航讲,他摇摇头,说:“刘俊华不缺钱,看我实在没那方面意思,暂且算了,毕竟我不是他亲儿子,又没把柄在他手里,他能逼我什么。”
信航语重心长地叹了口气,“唉,杨姨的事要真跟他没关系,你以后和他混是个非常好的选择,毕竟咱们几个家庭条件都一般,想要出人头地还得靠人指引,你没听过那句话吗?选择大于努力。”
“哪位高人指点你的?”
“你唐姨,最近我忙,有时候住在单位,她给我打电话总给我上课。”
路崇宁把肉菜往信航面前推,“再吃点。”
“咱们仨的体重凑不出一个相扑选手,我看你也清瘦不少。”
梁喜和崔影聊完回来,走到路崇宁那边坐下,手指好像摸到什么,低头一看,是路崇宁的手,她猛地抬头,和路崇宁对视。
“怎么了?”信航问。
“没事。”
两人异口同声,路崇宁在撤手之前揪了下梁喜的指尖,肌肤摩擦,她刚拿起的筷子掉落地上。
第62章 第六十二章 像
考虑路崇宁去安北县精神病院的行程不能透露给别人, 所以他和信航都没开自己的车,而且特意挑周末,梁喜在工作室上班, 他俩偷偷离开, 没跟任何人讲。
有信航在,他能判断是否有人跟踪, 路崇宁专心开车就好。
“找到了吗?可能替刘俊华监视你的人。”
发现窃听器之后, 路崇宁在公司里逐个摸排, 从备用车钥匙下手, 把目标渐渐缩小, 最后锁定的人让他意外。
“项目上有个工程监理叫“曲天明”,平时只要我去项目上他都在,跟我还不错, 很多私事都和我说。”
路崇宁说到这淡淡笑了声,“你也知道,在职场拉近关系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跟对方吐槽讨厌的人的种种行径,尤其是关系户, 如果恰好对方也讨厌, 拉近关系的速度会更快些, 他偶尔跟我吐槽周胜, 大概是让我以为他不是关系户吧。”
信航问:“他也是?”
“刘俊华抽雪茄, 但在公司从来不抽, 只在家里,那个味道我很熟悉, 前几天我去项目跟曲天明聊天,发现他外套上有一模一样的味道,趁他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南秋朔,25岁,身高172,长了一张乖巧的娃娃脸,非著名ser,日常戏精。 温哲蒙,30岁,身高187,金丝边眼镜和保温杯是标配,大学老师,生活乏味得像个退休老大爷。 原本5岁的年龄差,愣是让两人玩成了几十岁的年龄差。 两人阴差阳错,春风一度。 在思想传统的温哲蒙眼里,发生这种事情是要负责的。 南秋朔心里一乐,恶作剧一般的就答应了。 结果他就摊上大事儿了。 温哲蒙:你还年轻,现在上大学也不晚,我
都市 22万字 1个月前
问:穿越到路飞诞生的几十年前怎么办? 答:先加入洛克斯海贼团猥琐发育,等洛克斯海贼团散伙后,再和世界政府、革命家等达成友好合作,最后跟紧草帽小子的脚步,摇身一变成为人生赢家、世界首富:)
其他 154万字 1个月前
在一个普通的晚上,伊芙在洗脸的时候,突然变成了一个恶魔。 一个以恐惧为食的恶魔 幸好周围都是食物,不管是天天被丈夫打的妻子,还是被跟踪骚扰的邻居,她总是不缺吃的。 而且她是一个有礼貌的恶魔,通常会因为食物送上礼物。 比如帮妻子摆脱她的丈夫,帮邻居摆脱跟踪狂 a市出现了诡异事件,受害人全部都是男性,一时间所有男性纷纷自危。 市民中心提醒广大男性:请不要在天黑出门,穿好衣服不能裸露,不要大声说话。
都市 23万字 1个月前
八年前,灵能大宗师沈渊从灰烬都市里捡到一个野性难驯的小杀手。 八年后,齐凛已经是他最受宠、最骄傲、也最不听话的小徒弟兼继承人。 齐凛:我们是关系很要好的纯洁师徒。 邪魔a:你们人类现在管夫妻叫师父? 齐凛:师父就是师父,师父是不可以被我标记的……被我标记了师父就再也不能在书房里抄起皮鞭打我了,如果被我标记了我们就只能在战后躲进别馆互相舔舐伤口并实践生课了,所以师父只能被我标记……哦不,我是说我只
都市 17万字 1个月前
戚宝穿越了,穿到了一穷二白的古代农村,家徒四壁,穷的揭不开锅了。 听村里人说,他娘嫌弃爹穷,丢下他们父子跟野男人跑了,他爹含辛茹苦的把他拉扯到四岁,日子是越过越穷,吃了上顿没下顿。 戚宝从小就是孤儿,穿来后就被温情脉脉把他视若珍宝的爹拿捏了,漂亮爹除了做菜难吃,不会赚钱,力大无穷把唯一的床砸碎了让他睡泥地之外没有任何缺点。 戚宝决定凭借着自己现代人的聪明才智,带着废爹发家致富,让他爹迎娶漂亮老婆
其他 50万字 1个月前
穿成了抽烟喝酒、赌牌打架、无能还家暴男主的渣alha,帮助男主走出困境?救赎? 不存在的,因为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 我只是做了一个正常人类该做的,不抽烟不喝酒,不赌不打他和弟弟,也不抢他赚的钱,定时交伙食费、家里啥坏了修啥,对外重拳出击,对内一言不发而已,他依旧沦陷了。 gb
都市 60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