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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朝着他原先的院子去了,王怜花招了招手,“金丝虎。”
“公子。”凭空突然出现一个身形较为健硕的男子。这位也是猫猫队之一,金丝虎是纯色焦橘猫猫的雅称。单单看金丝虎这体型,还是和橘猫有一些相似性的。
也不知道是代号影响了人,还是人不由自主地朝着代号的方向发展了。总之,金丝虎和乌云尺玉不一样,他还是蛮喜欢自己的代号的。当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自己很喜欢猫。
可惜他们这样的人,养猫是一种奢侈,于是他干脆把自己当猫养了。
王怜花吩咐道:“去查一查珍宝阁的掌柜。”那个珍宝阁的掌柜分明就是故意让他见到假扮成上官丹凤的上官飞燕的,他肯定有问题。
“是,公子。”金丝虎领命而去。他虽然身形较为健硕,但是轻功却是极好的,几个腾跃之间就消失了,还真的跟猫猫挺像的。
“踏雪寻。”王怜花喊道。
“公子。”一个身穿黑衣的女子出现在王怜花的面前。踏雪寻是白爪黑猫的雅称,她也不知道是受了一点代号的影响还是觉得方便,总是穿着一身黑衣。
“去跟乌云和尺玉那些人说,不必跟着上官飞燕了,将她的老底都给掀了。”王怜花既然决定不再留下上官飞燕,自然不可能就会因为李寻欢的一两句话而放弃。
他只是不想让自己给乔亦瑛准备的礼物见了血,这才会一时放弃。“霍休那边,派人过去盯着,再找一些人盯着红鞋子那些人的动向。”
“是,公子。”踏雪寻领命而去。
王怜花朝里走去,路上还扯了扯自己身上的衣裳,拍了拍根本不存在的灰。这个时候,阿瑛应该是在书房里看书。他走到了书房,果然看见坐在窗边看书的人。
他没有走进书房,而是来到了窗前。
乔亦瑛虽然听不到王怜花的脚步声,但是这被挡了的光线却能够告诉她,人回来了。她抬头,对上王怜花的双眼,缓缓地笑开了,“阿宝,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看着她,听着她的声音,王怜花的神情越发得温软起来。
他最喜欢的就是乔亦瑛落在他身上的目光,以及这一句阿宝了。因为这让他感受到自己是被爱着的,不是什么恶心血脉的孩子,也不是说什么路边的杂草。
每多看她一次,王怜花心中的爱意就更深一分。他对她的爱意似乎无底深渊一样,永远也没有尽头。
乔亦瑛笑着将手中的书放下,目光落在了王怜花的左手上,“送我的?”
“是,送给你的。”王怜花将匣子递到了跟前,右手打开了它,“往后你就用这根笛子,好吗?”他总觉得他的阿瑛和他在一起是委屈了,总是时不时就送她礼物。用心的,用钱的,什么样的都有。
乔亦瑛看着这通体红色的玉笛,心下有些无奈,“那我原来那根笛子呢?”
“给我用,好吗?”王怜花问道。那根笛子陪着自己去往了大漠,又提醒了他的命不只是属于他自己一个人,他才能够活着从大漠走出来。它对他的意义是不同的,所以他想要将它带在身边。
似乎只要日夜须臾不离地带着笛子,就能够时时刻刻感受到阿瑛的爱意一样。尽管王怜花知道她的心意,也能够感受到她的情意,可是人总是贪婪的。在看不到她的夜晚,王怜花希望自己能够将笛子放在枕边,陪着他。
“好,给你用。”乔亦瑛笑着将红玉笛子拿了起来,“我很喜欢这笛子,谢谢你,阿宝。”
“阿瑛喜欢就好。”王怜花放下匣子,“只要你喜欢,不管是什么,我都能为你寻来。”
乔亦瑛本来想开玩笑说如果是传国玉玺也行吗,但是转念一想,这个玩笑还是不要说比较好。毕竟她家这位的脑回路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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