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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12 / 27)



《路人的我娶了暴戾BOSS》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不敢踏入房间一步。

一天、一月、一年

时间过得很快, 只要远远地看着他, 它就觉得无比满足。

它偷听其他生物的谈话,模仿他们的动作,最后知道了, 那些生物叫虫族。

而那个如阳光般的耀眼存在,是珍贵的雄虫,是备受整个村子喜爱的存在。

然而突然有一天,雄虫哭了。

它手足无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花繁、叶落、雪停、风起。

山里的景物总是在循环这个规律。

它看着诺克蒂斯的黑发一点点染上白色,看着那些曾经巴不得一整天围着他的虫族,开始疏远他、排挤他。

最后,他们把他赶出了村子。

雄虫没有愤怒,没有争辩,只是红着眼眶,用一张薄毯子把自己裹起来,缩在树根下企图入睡。

夜里下起了雨。

它第一次主动靠近了他,把浑身滚烫的雄虫挡在怀里,四处寻找避雨的地方。

最后,它掐死了一条蟒蛇,占据了那处巢穴。

雄虫身上太烫了,它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能笨拙地模仿曾经见到的,用沾了水的湿布不停替他擦洗。

雄虫昏迷不醒,吃不了东西,它用树叶作碗勺,喂他喝下混合了肉糜的果蔬汁液。

又一次入夜后,雄虫醒了。

它却再一次躲了起来,还是像以前那样,远远地看着他。

那天,它乘着月色给他送最新鲜的果子,刚到石洞口就被抓住了手腕。

雄虫朝它笑:“终于抓住你了。”

它慌极了,扔下东西就想跑,但是雄虫却怎么也不放手。

它怕自己弄伤他,连挣扎都不敢。

明明是能轻松击碎岩石的手臂,在被雄虫握住时,就好像有千斤重,连动都不能动一下。

轻柔月光下,雄虫的白发像是披了层银白的纱,美得让它几乎要忘了怎么呼吸。

于是,身患病症的雄虫捕获了怪物,就在那月色皎洁的某一夜。

他说:“我叫诺克蒂斯,你呢?”

它不想告诉他那个代号,好像这样就能永远和那些曾经过往彻底了断似的,于是它说:“我没有名字。”

雄虫拉着它的手:“那我叫你阿贝尔好不好?”

阿贝尔,是个充满着生命气息的名字。

它把自己蜷缩起来,既觉得配不上这么好的东西,又舍不得放手。

雄虫温柔地抱住了它。

像是一片月光那样,又轻又柔。

他落在它的眼里,宛若月下的神明。

阿贝尔无法离开这片海域太久。

每过一段时间,他就要回到那温度异常的海水里待上一会儿,但他动作轻快又擅长隐匿,从没有谁发现。

但某一天,他在太阳升起前浮出海面时,满身鳞片的他,看见了一直等在岸边的雄虫。

那一瞬间,阿贝尔觉得自己的血甚至比冬日的海水还要冰冷。

他又逃了。

他躲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海域里,视线从从没离开过那个方向。

不知过了多久,他重新悄悄游上海面,却发现雄虫已经瘫倒在地。

他焦急的冲过去,刚想把雄虫扶起来,结果就被一双手臂紧紧抱住了腰。

“你别再扔下我了,阿贝尔。”

雄虫的声音委屈极了,阿贝尔心疼得不行。

他犹豫了很久,才回抱住雄虫。

他们在那座山里住了很久。

躲在深林里的生活平淡简单,但却不觉得无趣。

阿贝尔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那场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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