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嫁给书生做夫郎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周问兰顿了一下,才想起来问:“这是扛的什么?怎么过来也不提前和我们说一声,家里冷锅冷灶的,连口热水都没有。”
林樾头一抬,“想回就回来了嘛,又不是走亲戚,没有热水我自己就烧了。”
周问兰横了他一眼,“就你有理,娘这不是想着你怀孕了,不能劳累,也不能喝生水嘛。”
林樾嘿嘿一笑,上前挽住了周问兰的胳膊,“娘,没几天我们就要去府城了,现在得空就想来看看你们,再在家里住一晚。”
“好,住几晚都好。”林樾算得上是榆水村出嫁的哥儿回来得最频繁的了,但周问兰还是一直记挂着,尤其之前去府城,那样大的地方,淮之还要读书,林樾一个小哥儿都不知道怎么支撑下来的,周问兰每次想起都会担心得睡不着觉,好在如今是苦尽甘来了。
“对了,淮之这是扛的什么?怎么还用上麻袋了?”
“娘,没什么,就是几袋谷子。”林樾把他们去县城的事儿粗略说了一遍,随后道:“今年家里粮食剩的可多,放久了该生虫了,就给你们送了一些过来。”
周问兰下意识看了眼沈淮之,没看到什么表情,就是一直盯着她家哥儿了,像是随时准备过来问林樾要不要帮忙,一副他可以端茶倒水,按肩捶背的样子。
周问兰被自己这个想象惊了一下,立马摇摇头把这个想法晃出去,“我们家里今年留的粮食也不少,足够吃到来年秋收了,你们的带回去,吃不完拿去卖了也好啊。”
林樾就知道他娘要这么说,他早就准备好了,“娘,这可是你儿婿第一年的年俸,他都分配好了的,你们怎么能不要啊?”
沈淮之适时点头,“娘,小樾说的是。”
周问兰一时没想好怎么反驳,让林远招呼沈淮之,她拉着林樾就进屋了,“你们这样过来,他爹娘有没有说什么?”
“娘,你就放心吧,我心里有数,知道我们要过来,他们还嫌我拿的不够多呢,又让淮之多扛了好几袋,你就别担心了。”
周问兰这才放心了些,“那就好,淮之现在是举人了,虽然这些年他一直对你很好,他爹娘也是,但娘这心里就是放心不下,总担心你这个糟糠夫郎要下堂,要真是那样,我和你爹连给你讨个说法都不知道去哪。”
林樾真是没想到他娘一天到晚担心的事儿那么多,难怪人家都说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他都出嫁好几年了,他娘还在担心这个。
“娘,我相信他。”
周问兰难得温柔地摸了摸林樾的头,“好,娘知道了。”
“行了,你怀着孕,坐着歇会儿,娘去给你们做饭去,再过半个时辰估计你弟也回来了,咱们吃个团圆饭。”
林樾和沈淮之一连在林家住了两天才回去,回家当晚又去看过沈奶奶,而后是凌之夫家,沈小叔家,亲近的亲戚走过一圈,他俩就准备回府城了。
府城的院子当时租了一年,但乡试九月中旬才放榜,林樾八月里就托何嫱寻了房主,又续了一个月,眼看就是九月底了,无论是再续租还是换院子都得抓紧,不然事情全堆到一起去了。
去年他们去府城的时候带了一百两银子,在府城开铺子这一年,除去做点心,饮子买材料的成本,伙计的月钱和他俩的开支,剩下也有个几十两银子,九月初回家前林樾特地数过,满打满算有一百三十两银子。
回家后,因为沈淮之中了举人,散喜钱花了不少,但收到的贺礼也多,尤其是县令大人极其大方,直接给的银子,有些东西林樾还没来得及收拾,但光是银两都有不少,咬咬牙买个小院子应该也是行的。
林樾扒拉着手上的算盘算完账,就抬头看向另一边的沈淮之,乡试虽然过了,但沈淮之依旧每天都在读书,林樾扒拉算盘都是在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罗伊穿越综漫世界,成为即将被送去圣域的圣斗士候补生之一,本以为必死无疑,不料,却觉醒了编造日记系统, 罗伊,“……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什么? 有奖励?还会被人看到内容? 罗伊,“…………嗯,还好我不是正经人:)” 明知会被人看到,谁还老老实实记录日常啊,那当然是要编故事啦~~ 于是,大佬们都风中凌乱了—— 初代雾守:“日记本的主人是重生者?” fbi王牌:“白色相簿是什么东西?” 羊之王:“我
都市 144万字 1个月前
‘民风淳朴归一村,坐落深山茂林中 村民热情喜多笑,把客关怀招待来 村子风光好美景,静候光临常再迎!’ 看着手上的宣传单。 村超级大诡长:“都折腾多少次了,这回又是农家乐。” 苟超级大诡铁蛋:“不然你去说服灵泽别搞了?” 江超级大诡婶:“谁让你们为了塑造孩子淳朴善良的性格非得把村子环境弄这么落后,孩子现在想发展也是为了我们。说真的,我良心有点痛,你们呢?” 其余超级大诡:“当初不是你第一个提出的这
都市 80万字 1个月前
洛寻予穿成虫族后成了一个不露脸的主播,因为厌雄吸引了大量黑粉。 他最常攻击的目标就是那些备受推崇的雄虫。 如果不是他把自己的信息保护得很好,早就被那些雄虫的极端粉丝搞死了。 “雄虫都是一些没用的虫子,只会趴在雌虫身上吸血。” “雄虫简直就是虫族之耻!” 他没有想过有一天,那些回旋镖会打到自己身上——他分化成了雄虫。 洛寻予又羞又恼,只能瞒着别人继续自己的厌雄人设。 后来,他分化成雄虫的事被曝光了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府老爷年迈得子,高人批为凤命,遂取名时有凤。 像是供着宝贝似的捧在手心,对外说他从小痛感易于常人,宠的无法无天。 轻轻一嗑眼泪就珍珠掉线,最新的丝绸落他白胳膊上会起红疹子,稍微走几步路就小脸薄红。 一到适婚年纪,各府争相求娶,时府通通拒绝了。 背地里,流言四起,得个疙瘩还真以为是凤凰,简直痴心妄想。 凤命没等到,倒是一群凶悍的马贼飞驰而来,将娇气少爷掳走了。 山匪烧杀抢夺无恶不作,更是惯来强抢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甜口作精x恶犬 宋祈是被所有人喜欢的小公子,笑起来直想叫人把一颗心都捧出来。 可他骄傲自矜,谁也瞧不上。 直到某天,宋祈知道了自己活在一本书里,只是个漂亮炮灰,因为得罪了男主蒋洵,晚景十分凄凉。 “……”宋祈睁大了猫眼,不能接受:炮灰?谁是炮灰?! 还有蒋洵又是哪位?根本不认识!! 宋祈找到蒋洵时,他正被一群坏学生围着,他们像招呼狗一样把蒋洵呼来喝去,钞票甩在他脸上,“去,给我们买碗糖水。” 宋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