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嫁给书生做夫郎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有牛, 府城又不算远,一天就能来回,最近都一个月来三趟了,还有什么不放心的?而且凌之和亲家都在,我们在家还能互相照应。”
夫妻俩都不肯,林樾和沈淮之只得作罢,转头说起了今日要搬家的事,“爹,娘,你们坐着喝口水,把最后这点儿东西收拾了我们就搬家。”
沈正初摆摆手,“坐车有什么累的,樾哥儿坐着,淮之你赶紧的,看还有什么,一起搬了,等会儿天色晚了。”
林樾一把拉住坐在旁边的宋寻春,“娘,你们今天别回去了,咱们一起去住新家。”
宋寻春有些犹豫,又架不住林樾磨她,最后还是答应了,“也好,这样娘还能帮你们收拾收拾,等下回来就让淮之他爹接你爹娘过来,也让他们瞧瞧。”
林樾也不客气,立马就答应了。
娘俩说着话,那边沈正初父子俩正吭哧吭哧地往车上搬东西,这几天沈淮之陆陆续续搬过去不少,现在就剩一点儿锅碗瓢盆,衣裳被褥什么的,刚好收了一车。
牛车出了院门,宋寻春扶着林樾上去,随着沈正初一声“驾”,牛车就踢踢踏踏地出去了。
沈淮之一一锁上门窗,走到门口时又回头看了一眼这个住了一年的地方,又是一年秋末,隔壁院子的梨树还剩寥寥几片叶子,一阵秋风过,叶子打着旋儿落下来,倒像是刚来那天了。
还好,是带着好消息离开这里的,沈淮之笑了笑,锁上院门大步流星地出去了。
他没急着去新房,而是先去牙行把钥匙还了回去,昨日牙行的伙计和房主已经来看过了,今天还完钥匙,这一桩生意就彻底结束了。
今天牙行里客人不少,何嫱一时腾不出手招待他,接了钥匙,又递过去一个盒子,“弟夫,这是我和崔济送的乔迁之礼,恭喜你们搬新家,今晚我们就不过去了,改日再约。”
沈淮之伸手接过,笑着道:“多谢,我们就不客气了,等安顿好就和小樾一起请你们吃酒。”
“那我们可就等着了。”
不过寒暄几句,沈淮之就告辞了。
新宅院距离牙行更近,沈淮之不过片刻就到了,院门上挂了“沈宅”的匾额,一侧的铺子虽然还没开门,但“甜香坊”的匾也挂上去了,门头和两侧还挂上了新的幌子,就等着明天开张了。
宅子里,林樾正带着宋寻春夫妇看屋子,宋寻春看得连连点头,“这里真是不错,那儿还有一块空地,种菜正好,院子还宽敞,屋子也大,比之前住的地方好多了。”
之前林樾和沈淮之租的院子实在有些小,尽管知道府城和村里不同,但每次过来宋寻春还是有些心疼,现在这里看着就好多了。
“爹,娘,小樾,我回来了。”
林樾听见声音“唰”地一下就回头了,“怎么这么慢呀?”
沈淮之把手里的东西往前递了递,“先去了一趟牙行,对了,爆竹放了吗?”
“还没呢,爹娘都说等你回来再放。”
沈淮之点点头,把东西放到灶房,拎着爆竹和一柱清香就出去了,这次买了四封爆竹,搬家两封,铺子开张两封,正好。
噼里啪啦一阵响,正式搬家了。
正屋里,林樾点了蜡烛,饭菜茶酒一一供上,等沈淮之回来,一家人敬过祖先,宋寻春嘴里念念叨叨的,“沈氏列祖列宗在上,今沈家儿郎沈淮之及其夫郎林樾喜迁新居,特焚香祭祖,愿祖先保佑,家宅永安,诸事顺遂。”
祭过先祖,宋寻春就去灶房做饭去了,沈正初挽了袖子,打水把院子里的水缸灌满了,而后又劈了不少柴火,夫妇俩忙里忙外的,沈淮之和林樾愣是没插上手。
吃过晚饭不久,沈正初夫妇俩就回房了。
灶房里支起的火盆还没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罗伊穿越综漫世界,成为即将被送去圣域的圣斗士候补生之一,本以为必死无疑,不料,却觉醒了编造日记系统, 罗伊,“……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什么? 有奖励?还会被人看到内容? 罗伊,“…………嗯,还好我不是正经人:)” 明知会被人看到,谁还老老实实记录日常啊,那当然是要编故事啦~~ 于是,大佬们都风中凌乱了—— 初代雾守:“日记本的主人是重生者?” fbi王牌:“白色相簿是什么东西?” 羊之王:“我
都市 144万字 1个月前
‘民风淳朴归一村,坐落深山茂林中 村民热情喜多笑,把客关怀招待来 村子风光好美景,静候光临常再迎!’ 看着手上的宣传单。 村超级大诡长:“都折腾多少次了,这回又是农家乐。” 苟超级大诡铁蛋:“不然你去说服灵泽别搞了?” 江超级大诡婶:“谁让你们为了塑造孩子淳朴善良的性格非得把村子环境弄这么落后,孩子现在想发展也是为了我们。说真的,我良心有点痛,你们呢?” 其余超级大诡:“当初不是你第一个提出的这
都市 80万字 1个月前
洛寻予穿成虫族后成了一个不露脸的主播,因为厌雄吸引了大量黑粉。 他最常攻击的目标就是那些备受推崇的雄虫。 如果不是他把自己的信息保护得很好,早就被那些雄虫的极端粉丝搞死了。 “雄虫都是一些没用的虫子,只会趴在雌虫身上吸血。” “雄虫简直就是虫族之耻!” 他没有想过有一天,那些回旋镖会打到自己身上——他分化成了雄虫。 洛寻予又羞又恼,只能瞒着别人继续自己的厌雄人设。 后来,他分化成雄虫的事被曝光了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府老爷年迈得子,高人批为凤命,遂取名时有凤。 像是供着宝贝似的捧在手心,对外说他从小痛感易于常人,宠的无法无天。 轻轻一嗑眼泪就珍珠掉线,最新的丝绸落他白胳膊上会起红疹子,稍微走几步路就小脸薄红。 一到适婚年纪,各府争相求娶,时府通通拒绝了。 背地里,流言四起,得个疙瘩还真以为是凤凰,简直痴心妄想。 凤命没等到,倒是一群凶悍的马贼飞驰而来,将娇气少爷掳走了。 山匪烧杀抢夺无恶不作,更是惯来强抢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甜口作精x恶犬 宋祈是被所有人喜欢的小公子,笑起来直想叫人把一颗心都捧出来。 可他骄傲自矜,谁也瞧不上。 直到某天,宋祈知道了自己活在一本书里,只是个漂亮炮灰,因为得罪了男主蒋洵,晚景十分凄凉。 “……”宋祈睁大了猫眼,不能接受:炮灰?谁是炮灰?! 还有蒋洵又是哪位?根本不认识!! 宋祈找到蒋洵时,他正被一群坏学生围着,他们像招呼狗一样把蒋洵呼来喝去,钞票甩在他脸上,“去,给我们买碗糖水。” 宋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