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嫁给书生做夫郎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随着学堂里读书声变化的是屋外的四季, 起初只是夜晚霜落,早晚添衣,林樾和沈凌之在铺子里忙活的时候还会汗湿衣赏, 而后一阵深夜寒风,冬天轰隆隆地来了。
今年的冬天沈家人过得比去年还要暖和, 柴火自然是不缺的,身上的棉衣是可以拆下来换洗的, 还有厚实的棉鞋与棉袜, 这个沈淮之最多, 私塾的窗开的大,而且人在里边一天不怎么动弹, 沈淮之火力再旺也扛不住, 林樾就给他做了很多厚实的袜子, 搭配棉鞋, 穿起来十分暖和。
另外还有耳暖,手套, 帽子, 一整套穿戴下来, 整个人从头到脚都裹得严严实实的, 无论是寒风还是飘雪都不碍事。
最冷那几日,学堂里还支起了火盆,一烧就是一整天,有带了饭来的中午还能热一热, 不像之前只能吃凉饼子。
凌冽的寒风一吹就吹到了过年还未停歇,今年的年,沈家空无一人,腊月三十那日, 沈正初赶着牛车拉着全家人一起去了林家,吃过午饭,林樾和沈淮之留下过年,沈家一家三口又回了临水村,拉上沈奶奶去了沈云初家里过年。
原本是没有这个计划的,一家人按部就班的腌肉腌菜买年货,在廿九这日,一家人围着炉子烤火,起初还在商量年夜饭吃什么,沈凌之最小,所以他最先开口,“哥哥,猪头还做卤的吧,那个好吃。”
林樾一脸“你放心”的表情,“昨天就买好香料了,这回有经验了,做的应该比去年的好吃。”
而后是林樾,“今年的鱼做酸菜鱼吧,去年腌的酸菜还没吃完,我今天收拾屋子的时候拎出来尝了尝,味道正好。”原本他是想吃酸菜红豆汤的,但这个菜一般不在过年吃,所以林樾就没提。
沈淮之没什么特别偏爱的菜,但说好了全家都要说一个菜的,所以他想了许久才开口,“炸面团吧,用糯米粉,那个要更软些。”糯米团子是在和面的时候就加糖的,炸出来除了油香味,还有一丝甜意,最适合现炸现吃,酥酥脆脆的。
沈正初和宋寻春一个说的麦饭,一个说的鸡蛋抱豆腐。
定好饭菜,就是商量什么时候去接沈云初一家回来过年,说着说着一家人就决定兵分两路,各自过年了。
随后他们就把猪头给炖上了,三十一早供奉过祖先,林樾就开始做卤猪头,宋寻春带着沈淮之哥俩收拾年货,把能分的东西一分为二。
沈正初去说服沈奶奶去了,去年没一起过年,沈云初虽然没说什么,但还是有些失落的,也怪他没准备好,这回怎么说也要把自家老娘带上。
两个时辰之后,一家人就出发了。
周问兰和沈云初看着突然出现在门前的人,都是一脸欣喜,尤其是沈云初,要不是孩子也在,他都要哭了。
一直到初一晚上,沈家一行人才回到自己家里,当晚吃的是乳糖圆子,也就是汤圆,庆祝一家人团团圆圆,健健康康的又过了一年。
“今年肯定会更好的。”林樾说。
年节的喜气淡去,一家人重新忙碌起来,沈家夫妇在田地里忙活,沈淮之在私塾,林樾和沈凌之在铺子,田地里日益见长的庄稼,学堂里认字越来越多,算账越来越快的学生,甜香坊络绎不绝的客人,都见证了他们的劳作。
冬藏春耕,夏耘秋收,暮冬飘雪,春日草木,初夏蝉鸣,晚秋粮仓,农家人的一年四季好像是重复的,就连身边人也不曾变过,唯有一茬又一茬的庄稼,日益浓长的情谊见证着岁月的流逝。
又是一年秋,七月十九这日,沈家一家五口都起了个大早,半个时辰后,里屋外院都比过年那天还要干净整洁,一家五口也换上了干净的衣裳,原来今天是方家下聘的日子。
宋寻春房前屋后的转,尤其是沈凌之的屋子,一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罗伊穿越综漫世界,成为即将被送去圣域的圣斗士候补生之一,本以为必死无疑,不料,却觉醒了编造日记系统, 罗伊,“……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什么? 有奖励?还会被人看到内容? 罗伊,“…………嗯,还好我不是正经人:)” 明知会被人看到,谁还老老实实记录日常啊,那当然是要编故事啦~~ 于是,大佬们都风中凌乱了—— 初代雾守:“日记本的主人是重生者?” fbi王牌:“白色相簿是什么东西?” 羊之王:“我
都市 144万字 1个月前
‘民风淳朴归一村,坐落深山茂林中 村民热情喜多笑,把客关怀招待来 村子风光好美景,静候光临常再迎!’ 看着手上的宣传单。 村超级大诡长:“都折腾多少次了,这回又是农家乐。” 苟超级大诡铁蛋:“不然你去说服灵泽别搞了?” 江超级大诡婶:“谁让你们为了塑造孩子淳朴善良的性格非得把村子环境弄这么落后,孩子现在想发展也是为了我们。说真的,我良心有点痛,你们呢?” 其余超级大诡:“当初不是你第一个提出的这
都市 80万字 1个月前
洛寻予穿成虫族后成了一个不露脸的主播,因为厌雄吸引了大量黑粉。 他最常攻击的目标就是那些备受推崇的雄虫。 如果不是他把自己的信息保护得很好,早就被那些雄虫的极端粉丝搞死了。 “雄虫都是一些没用的虫子,只会趴在雌虫身上吸血。” “雄虫简直就是虫族之耻!” 他没有想过有一天,那些回旋镖会打到自己身上——他分化成了雄虫。 洛寻予又羞又恼,只能瞒着别人继续自己的厌雄人设。 后来,他分化成雄虫的事被曝光了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府老爷年迈得子,高人批为凤命,遂取名时有凤。 像是供着宝贝似的捧在手心,对外说他从小痛感易于常人,宠的无法无天。 轻轻一嗑眼泪就珍珠掉线,最新的丝绸落他白胳膊上会起红疹子,稍微走几步路就小脸薄红。 一到适婚年纪,各府争相求娶,时府通通拒绝了。 背地里,流言四起,得个疙瘩还真以为是凤凰,简直痴心妄想。 凤命没等到,倒是一群凶悍的马贼飞驰而来,将娇气少爷掳走了。 山匪烧杀抢夺无恶不作,更是惯来强抢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甜口作精x恶犬 宋祈是被所有人喜欢的小公子,笑起来直想叫人把一颗心都捧出来。 可他骄傲自矜,谁也瞧不上。 直到某天,宋祈知道了自己活在一本书里,只是个漂亮炮灰,因为得罪了男主蒋洵,晚景十分凄凉。 “……”宋祈睁大了猫眼,不能接受:炮灰?谁是炮灰?! 还有蒋洵又是哪位?根本不认识!! 宋祈找到蒋洵时,他正被一群坏学生围着,他们像招呼狗一样把蒋洵呼来喝去,钞票甩在他脸上,“去,给我们买碗糖水。” 宋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