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嫁给书生做夫郎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好,他什么都不用管。
“那我就先回去啦!”
“去吧,我马上就来。”沈淮之弯腰拎上椅子,拿上托盘,随后大踏步进了灶房。
天气转凉,水也凉得更快了,林樾洗澡的速度都加快了,他洗完,沈淮之往桶里加了些热水,顺道就把自己给洗了。
沈淮之第一次这么干的时候林樾还很惊讶,总觉得他们家用水好像不需要这么节省,但沈淮之这么说,他也就没反驳,现在林樾已经不在意了,只是偏过头不看他。
更深露重,云雾遮住了天上的星月,屋里也不再有光亮,伴着夜间私语,花瓣被逐渐碾碎,汁水缓缓落下,云歇雨住。
翌日,林樾果然睡过头了,起床的时候灶房里已经忙活开了,沈淮之正在给沈凌之打下手,和了满满一盆荞面。
林樾往灶里添了两根柴,洗了手就开始做早饭,沈淮之已经煮了一锅杂粮粥,林樾就想着再烙两个饼搭配着吃。
吃过早饭,一家人还在收拾东西呢,外头就有人来了。
“淮之,你在家吗?”
说话的是个女声,林樾开门后才发现外头不止站着一个人,而是四个,一共两家人。
林樾现在已经基本认清临水村的人了,热情招呼道:“四叔,四婶,堂哥,哥夫,快进屋坐,可吃过早饭了?要是没吃就在这儿对付一口。”
“快别忙活了,我们吃过了才来的,前几天你们家忙着也不好过来,今儿特意早早地来是有个事儿想问问淮之,要是方便,还想请淮之帮个忙。”
林樾闻言,笑道:“那婶儿你们先进屋坐,我这就去叫淮之过来。”
第82章
沈淮之听林樾说沈四叔一家并堂兄一家来了, 很是疑惑,他们几家隔着一段距离,平日里虽然有所来往, 但也不是轻易上门的关系,“他们可说是来做什么的?”
林樾摇头, 沈四就是之前社日卖竹编玩具的四叔,他们也就那会儿打过照面还说了几句话, 至于另一位堂兄, 那就更是一面之缘了, 这种找人帮忙的事儿,自然得在正主面前才好说话。
沈淮之手上都是灰, 又在院子里舀水冲洗了才踏进堂屋, 林樾没跟着进去, 而是转身去灶房倒了茶水才进堂屋。
进屋时几人正在寒暄, 等林樾坐下,话题又转向林樾, 约莫一刻钟, 沈四婶陶桂花才说起正事, “淮之, 樾哥儿,今儿我们两家过来,是想问问淮之的老师,也就是榆水村的老高秀才可还收学生, 这两年咬紧牙关攒了点儿钱,就想着把家里的小子送去私塾学几个字,到时候若是有出息能像淮之一样中个秀才,光耀门楣最好, 再不济也能去镇上寻个活计,不用像我们一样土里刨食。”
林樾这才明白过来,若真是老高秀才还收学生,那有沈淮之引荐自然最好,难怪要找他帮忙,可惜了。
脑子里念头百转,林樾突然想起沈淮之说要办私塾的事,只是这几日忙耽搁了,也没听他再提,不知道是个什么章程。
沈淮之叹了一声,近半个月忙得脱不开身,少有闲暇,一直没去看望老师,现在手里的活计没那么多,是该找个日子过去看看了。
“叔叔婶婶,堂哥哥夫,这事儿恕我无能,实在帮不了你们,我老师身体有恙,从今年起就不再收学生了。”
陶桂花蹭地一下站了起来,眼底带了慌乱,老高秀才办了几十年的私塾,怎么突然说不办就不办了呢。
这些年村里虽然不是每年都有孩子去私塾,但隔个一两年也是有人去的,今年没听说有人过去,她还以为是老高秀才推迟了拜师的日子,不敢贸然上门,一直等到九月上旬还是没动静,她这才想起来可以找沈淮之打听打听,没想到上门就听到这样的消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罗伊穿越综漫世界,成为即将被送去圣域的圣斗士候补生之一,本以为必死无疑,不料,却觉醒了编造日记系统, 罗伊,“……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什么? 有奖励?还会被人看到内容? 罗伊,“…………嗯,还好我不是正经人:)” 明知会被人看到,谁还老老实实记录日常啊,那当然是要编故事啦~~ 于是,大佬们都风中凌乱了—— 初代雾守:“日记本的主人是重生者?” fbi王牌:“白色相簿是什么东西?” 羊之王:“我
都市 144万字 1个月前
‘民风淳朴归一村,坐落深山茂林中 村民热情喜多笑,把客关怀招待来 村子风光好美景,静候光临常再迎!’ 看着手上的宣传单。 村超级大诡长:“都折腾多少次了,这回又是农家乐。” 苟超级大诡铁蛋:“不然你去说服灵泽别搞了?” 江超级大诡婶:“谁让你们为了塑造孩子淳朴善良的性格非得把村子环境弄这么落后,孩子现在想发展也是为了我们。说真的,我良心有点痛,你们呢?” 其余超级大诡:“当初不是你第一个提出的这
都市 80万字 1个月前
洛寻予穿成虫族后成了一个不露脸的主播,因为厌雄吸引了大量黑粉。 他最常攻击的目标就是那些备受推崇的雄虫。 如果不是他把自己的信息保护得很好,早就被那些雄虫的极端粉丝搞死了。 “雄虫都是一些没用的虫子,只会趴在雌虫身上吸血。” “雄虫简直就是虫族之耻!” 他没有想过有一天,那些回旋镖会打到自己身上——他分化成了雄虫。 洛寻予又羞又恼,只能瞒着别人继续自己的厌雄人设。 后来,他分化成雄虫的事被曝光了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府老爷年迈得子,高人批为凤命,遂取名时有凤。 像是供着宝贝似的捧在手心,对外说他从小痛感易于常人,宠的无法无天。 轻轻一嗑眼泪就珍珠掉线,最新的丝绸落他白胳膊上会起红疹子,稍微走几步路就小脸薄红。 一到适婚年纪,各府争相求娶,时府通通拒绝了。 背地里,流言四起,得个疙瘩还真以为是凤凰,简直痴心妄想。 凤命没等到,倒是一群凶悍的马贼飞驰而来,将娇气少爷掳走了。 山匪烧杀抢夺无恶不作,更是惯来强抢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甜口作精x恶犬 宋祈是被所有人喜欢的小公子,笑起来直想叫人把一颗心都捧出来。 可他骄傲自矜,谁也瞧不上。 直到某天,宋祈知道了自己活在一本书里,只是个漂亮炮灰,因为得罪了男主蒋洵,晚景十分凄凉。 “……”宋祈睁大了猫眼,不能接受:炮灰?谁是炮灰?! 还有蒋洵又是哪位?根本不认识!! 宋祈找到蒋洵时,他正被一群坏学生围着,他们像招呼狗一样把蒋洵呼来喝去,钞票甩在他脸上,“去,给我们买碗糖水。” 宋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