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嫁给书生做夫郎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得冲上去打沈淮之一顿,但两人实力太过悬殊,看着沈淮之那一身强健的肌肉,他根本不敢上前。
那天以后,尚文成虽然还是看不惯沈淮之,但也只敢瞪他一眼,或者翻个白眼,心里再怎么骂骂咧咧,嘴也是闭着的。
沈淮之压根儿不在意,完全视他于无物。
今日林樾做了点心,他也不想分给尚文成,中午吃饭的时候他才把点心送给老高秀才,至于定胜糕,则是和除了尚文成以外的其他三个同窗分食了。
赵元明一向和沈淮之志趣相投,又有买卖之谊,这会儿吃了点心,还要打趣他,“难得难得,今日竟占了淮之的便宜,吃了弟夫做的点心,真是受宠若惊啊!”
沈淮之没搭话,但转头看见另一位同窗,也就是老高秀才的孙子高承望也一脸跃跃欲试的表情,立马拱手道:“我夫郎知道我们要去考试,便做了这定胜糕,淮之也在这里祝各位兄长旗开得胜,考场定胜。”
说到考试,大家都正经了不少,赵元明也拱手道:“借贤弟吉言,愚兄也盼咱们师兄弟几人都能考取功名,前途似锦。”
最后是高经业,虽然他是高承望的父亲,但和沈淮之二人是平辈相称,见他们纷纷起身,也跟着道:“可叹愚兄愚笨,无此等天赋,屡试不第,今日便祝各位师弟此去一切顺利,再回家便是功名在身。”
高经业今日之所以来私塾也是老高秀才叮嘱的,虽然高经业没有考上秀才,但他毕竟去过府城几次,是在场所有人中对府城最了解的,今日来便是给自己的师弟们介绍府城,下午的课堂上,先进来的便是高经业。
考秀才得先经过县试和府试,县试是在县城里,而府试与院试一样,都是在府城,所以高经业介绍府城的时候便略过了怎么去,直接从进城门开始讲起。
“府城的城门是由官兵把守的,但平日里进出并不需要什么凭证,所以不用担心这个,即便是你们去的那天需要凭证,出示院试所需的保举书即可。”
“进城后一直往北走,过桥后从第二条巷子左转,走到巷子尽头再右转,一直往前就能看到学政考棚,院试便是在那里进行,但那里也是有官兵把守的,你们初八早上考试的时候才能进去。”
“学政考棚周围有不少客栈,还有附近的居民会出租单间屋子给考生,整体上来说无需担心住处,但若是想住的好,住的近,还是得提前去。”
“此外,学政考棚对面那条街的尽头就有一家书铺,那里许是会有有关考试的时文书籍,你们若是需要也可以去瞧瞧。”
……
高经业介绍完府城的各种情况,又一一答疑解惑,再抬头已是大半个时辰过去了,他也不再耽搁,交代一声便出去了。
“我所知道的都告诉各位师弟了,现在请各位师弟先自行温书,我这便去请老师过来授课。”
台下坐着的四人异口同声道:“多谢师兄,师兄慢走。”
今日老高秀才难得的唠叨,讲授完课业便开始叮嘱他的学生,一言一语里都是满满的关心与担忧。
“自读书那日,我们便想着此生至少要考个秀才,但考棚里白发童生多矣,在座诸位年长者不过而立,便已经都是童生,实属不易,此去院试,为师也盼你们能高中,若是能教出一个秀才,办了这么多年的私塾,我也心满意足了。”
“但能考取功名之辈实属凤毛麟角,多的是名落孙山,榜上无名,只说咱们四方镇附近几个村子,秀才不过一掌之数,诸位此去,考棚里定要平心静气,莫要惊慌,多年苦读,必然不会辜负。”
……
最后,沈淮之下学时已是暮色四合,老高秀才在儿孙的搀扶下,把他的学生一一送出门,又站在原地,一直望着他们远去,直至不见身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罗伊穿越综漫世界,成为即将被送去圣域的圣斗士候补生之一,本以为必死无疑,不料,却觉醒了编造日记系统, 罗伊,“……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什么? 有奖励?还会被人看到内容? 罗伊,“…………嗯,还好我不是正经人:)” 明知会被人看到,谁还老老实实记录日常啊,那当然是要编故事啦~~ 于是,大佬们都风中凌乱了—— 初代雾守:“日记本的主人是重生者?” fbi王牌:“白色相簿是什么东西?” 羊之王:“我
都市 144万字 1个月前
‘民风淳朴归一村,坐落深山茂林中 村民热情喜多笑,把客关怀招待来 村子风光好美景,静候光临常再迎!’ 看着手上的宣传单。 村超级大诡长:“都折腾多少次了,这回又是农家乐。” 苟超级大诡铁蛋:“不然你去说服灵泽别搞了?” 江超级大诡婶:“谁让你们为了塑造孩子淳朴善良的性格非得把村子环境弄这么落后,孩子现在想发展也是为了我们。说真的,我良心有点痛,你们呢?” 其余超级大诡:“当初不是你第一个提出的这
都市 80万字 1个月前
洛寻予穿成虫族后成了一个不露脸的主播,因为厌雄吸引了大量黑粉。 他最常攻击的目标就是那些备受推崇的雄虫。 如果不是他把自己的信息保护得很好,早就被那些雄虫的极端粉丝搞死了。 “雄虫都是一些没用的虫子,只会趴在雌虫身上吸血。” “雄虫简直就是虫族之耻!” 他没有想过有一天,那些回旋镖会打到自己身上——他分化成了雄虫。 洛寻予又羞又恼,只能瞒着别人继续自己的厌雄人设。 后来,他分化成雄虫的事被曝光了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府老爷年迈得子,高人批为凤命,遂取名时有凤。 像是供着宝贝似的捧在手心,对外说他从小痛感易于常人,宠的无法无天。 轻轻一嗑眼泪就珍珠掉线,最新的丝绸落他白胳膊上会起红疹子,稍微走几步路就小脸薄红。 一到适婚年纪,各府争相求娶,时府通通拒绝了。 背地里,流言四起,得个疙瘩还真以为是凤凰,简直痴心妄想。 凤命没等到,倒是一群凶悍的马贼飞驰而来,将娇气少爷掳走了。 山匪烧杀抢夺无恶不作,更是惯来强抢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甜口作精x恶犬 宋祈是被所有人喜欢的小公子,笑起来直想叫人把一颗心都捧出来。 可他骄傲自矜,谁也瞧不上。 直到某天,宋祈知道了自己活在一本书里,只是个漂亮炮灰,因为得罪了男主蒋洵,晚景十分凄凉。 “……”宋祈睁大了猫眼,不能接受:炮灰?谁是炮灰?! 还有蒋洵又是哪位?根本不认识!! 宋祈找到蒋洵时,他正被一群坏学生围着,他们像招呼狗一样把蒋洵呼来喝去,钞票甩在他脸上,“去,给我们买碗糖水。” 宋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