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嫁给书生做夫郎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大的不要,还有一点,菌子最容易摔坏,像菌盖和菌体分开的咱们也收,以免有人家怕咱们不收,往里头塞石头、木棍,要是没发现卖出去了影响咱们的口碑。”
菌子长得非常快,常常一夜之间就从指甲盖大点儿长到手掌大了,两天左右就完全长开,腐烂,长得太开太大的菌子看着好看,实则整体已经变软了,味道也不好,里头还常常是生了虫的,这样的菌子已经完全不能吃了。
没生虫的还勉强可以晒成干菌子,但一般也没人会这么做,晒菌子主要是为了冬日里添个菜,晒的过程又劳心劳力,自然还是选好的为主。
宋寻春连连点头,“还是樾哥儿想的周到,就这么办。”
沈凌之想了想,也开口道;“咱们村的小孩儿从小就往山上跑,这回我估计也会有小孩儿去捡菌子来卖,明天要是有小孩儿来得让家里大人跟着,免得小孩儿看不懂秤,家里有人再计较,说我们占便宜。”
宋寻春眉头一皱,“对,是得考虑这个,还有秤,明儿你们是第一次去,村后头大石头那旁边就是李木匠家,到时候从他家再借一把秤出来,两个对比着用,免得有人歪缠。”
“咱们不占人便宜,也不能让人占我们的便宜,罢了,我现在就去找你们奶奶,看她明儿有没有空闲,你们俩就别跟着我去了,明天要收菌子,什么秤砣、竹筐之类的先收拾收拾,咱家的竹筐都是深口的,到时候估计得分层,不然最底下的菌子该压坏了。”
宋寻春话音未落,人就急匆匆的出去了。
林樾只能跟在后头喊了一声,“娘,那你快些回来,我们现在就去。”
翌日一早,林樾和沈凌之仍然拎着竹筐去了山上,林樾虽然能捡到的菌子不多,但他摘杨梅是一把好手,到时候再拾一些柴火回来也是好的。
至于沈凌之就专心致志地捡菌子,他本来就能捡到不少,现在惦记着卖钱,翻找草丛都更仔细了,自然捡的也比平时要多。
因惦记着要收菌子,两人并没有在山上待多久,两个时辰不到便下山了。
到家时刚过巳中,林樾把火烧起来就开始做点心。
第一天卖菌子,也不知道情况如何,林樾暂时不打算摆摊卖吃食,若是顺利,明儿再用推车推着桌椅板凳去把小摊摆上。
最近做的点心,若是赶集那日,卖得最好的就是米糕、发糕和苦荞糕这些量大管饱,味道还好的点心;若是平时,各种点心便卖得大差不差,今天不是赶集日,所以做的是南瓜大米发糕和红豆糯米凉糕。
南瓜大米发糕和普通的发糕做法大体相同,只需在和面的时候加入蒸熟并且打成泥的南瓜就可以,若是有红枣,加一些红枣丁味道更好,样子也更好看。
可惜红枣价钱不便宜,林樾第一次上山就惦记上了后山那几棵野枣树,现在就等野枣子成熟了。
红豆糯米凉糕的做法更简单,沈凌之已经能上手了,做起来比林樾蒸发糕还快一些。
糯米粉里加入生粉和糖,拌匀后上锅蒸熟,再加入少许油揉成光滑的面团,擀成长条状后把煮好的红豆馅儿包进去,再切成拇指大的长条,外头再裹上一层炒熟的糯米粉就做好了。
两种点心,两桶杨梅汤,到时候分成两份,一份沿街吆喝着买,一份留在摊子上卖。
点心刚做好,宋寻春就回来了。
“还没开始做饭吗?我还担心回来晚了。”
林樾往灶里添了一根柴火,回头道:“正要开始煮饭呢。”
“那成,你们先忙着,我洗个手再来帮忙。”
宋寻春刚蹲下洗手,又猛然抬头看向灶房里的两个人,“昨晚回来晚忘记跟你们说了,你们奶奶今儿也有空,等会儿咱们出门的时候再去叫她就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罗伊穿越综漫世界,成为即将被送去圣域的圣斗士候补生之一,本以为必死无疑,不料,却觉醒了编造日记系统, 罗伊,“……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什么? 有奖励?还会被人看到内容? 罗伊,“…………嗯,还好我不是正经人:)” 明知会被人看到,谁还老老实实记录日常啊,那当然是要编故事啦~~ 于是,大佬们都风中凌乱了—— 初代雾守:“日记本的主人是重生者?” fbi王牌:“白色相簿是什么东西?” 羊之王:“我
都市 144万字 1个月前
‘民风淳朴归一村,坐落深山茂林中 村民热情喜多笑,把客关怀招待来 村子风光好美景,静候光临常再迎!’ 看着手上的宣传单。 村超级大诡长:“都折腾多少次了,这回又是农家乐。” 苟超级大诡铁蛋:“不然你去说服灵泽别搞了?” 江超级大诡婶:“谁让你们为了塑造孩子淳朴善良的性格非得把村子环境弄这么落后,孩子现在想发展也是为了我们。说真的,我良心有点痛,你们呢?” 其余超级大诡:“当初不是你第一个提出的这
都市 80万字 1个月前
洛寻予穿成虫族后成了一个不露脸的主播,因为厌雄吸引了大量黑粉。 他最常攻击的目标就是那些备受推崇的雄虫。 如果不是他把自己的信息保护得很好,早就被那些雄虫的极端粉丝搞死了。 “雄虫都是一些没用的虫子,只会趴在雌虫身上吸血。” “雄虫简直就是虫族之耻!” 他没有想过有一天,那些回旋镖会打到自己身上——他分化成了雄虫。 洛寻予又羞又恼,只能瞒着别人继续自己的厌雄人设。 后来,他分化成雄虫的事被曝光了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府老爷年迈得子,高人批为凤命,遂取名时有凤。 像是供着宝贝似的捧在手心,对外说他从小痛感易于常人,宠的无法无天。 轻轻一嗑眼泪就珍珠掉线,最新的丝绸落他白胳膊上会起红疹子,稍微走几步路就小脸薄红。 一到适婚年纪,各府争相求娶,时府通通拒绝了。 背地里,流言四起,得个疙瘩还真以为是凤凰,简直痴心妄想。 凤命没等到,倒是一群凶悍的马贼飞驰而来,将娇气少爷掳走了。 山匪烧杀抢夺无恶不作,更是惯来强抢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甜口作精x恶犬 宋祈是被所有人喜欢的小公子,笑起来直想叫人把一颗心都捧出来。 可他骄傲自矜,谁也瞧不上。 直到某天,宋祈知道了自己活在一本书里,只是个漂亮炮灰,因为得罪了男主蒋洵,晚景十分凄凉。 “……”宋祈睁大了猫眼,不能接受:炮灰?谁是炮灰?! 还有蒋洵又是哪位?根本不认识!! 宋祈找到蒋洵时,他正被一群坏学生围着,他们像招呼狗一样把蒋洵呼来喝去,钞票甩在他脸上,“去,给我们买碗糖水。” 宋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