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嫁给书生做夫郎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今天月亮可亮了,你看窗户都透光进来了,泡上水就行,很快的。”
沈淮之跟着起身,轻声道:“那我跟你一起去。”
夜晚的村庄一片寂静,四周也没有光亮,林樾和沈淮之生怕把其他人吵醒,轻手轻脚地推开门去了灶房。
过了这么些天,林樾对灶房已经很熟悉了,也没让沈淮之点灯,摸黑从柜子里把绿豆拎出来,倒了小半盆,等沈淮之拎水进来泡上,又轻手轻脚回了房间。
翌日一早,林樾是在沈淮之怀里醒来的,明明之前在家都是什么姿势睡着就什么姿势醒来的,但现在无论怎么睡,醒来的时候都是在沈淮之怀里,他已经从惊讶到能脸不红心不跳地挪开起床了。
等沈淮之也起床洗漱后,两人就去了灶房。
昨晚浸泡的绿豆已经发胀了,绿豆皮还有些硬,做点心得用去皮后的,林樾拉了个凳子坐在桌前挑绿豆,把坏的扔了顺便去皮,去皮后的豆子偏黄,清洗干净后放进锅里蒸熟。
林樾挑绿豆的时候沈淮之已经把粥煮上了,又往灶里添了两根柴,两人才拎着竹篮去后院摘枇杷。
枇杷树旁边还有一棵杏子树,枝叶茂盛,黄绿相间的青杏从树叶里冒出来,林樾刚看见嘴里就分泌出口水,还没吃已经感觉到酸了。
两棵树都才种下没几年,长得不是很高,沈淮之站在树下伸手就能摘到小部分,但上方的成熟得更多,个头也更大,沈淮之就找了个竹筐倒扣着站上去摘,精挑细选摘了小半筐。
林樾抬手接篮子的时候手坠了一下,惊讶道:“这个枇杷的个头真的好大,我还没见过这么大的。”
沈淮之回想了一下,开口道:“这棵树的品种比较好,今年还还施了不少肥,开花的时候又剪了些枝条,所以收成比较好。”
林樾一脸“学到了”的表情。
摘完枇杷,沈淮之还在菜地里转了一圈,挑了几颗水灵灵的菜和几根黄瓜,提议道:“等会儿的绿豆糕也包起来几块,我一起带过去给爹娘尝尝,加上菜和果子刚好一筐。”
林樾点头,“好,那我现在去做,你歇会儿等我叫你吃早饭。”
沈淮之跟在林樾身后回了灶房,特意挑了个比较新的竹篮装菜,才回屋收拾自己的书卷和笔墨。
两人摘瓜果大约花了一刻钟,锅里的绿豆已经变色了,林樾从柜子里拿了一把勺子试了试,轻轻就压碎了,他连忙把锅端下来,用勺子把绿豆压成绿豆泥放进碗里,这加入油和糖拌匀,拌匀后倒进锅里翻炒,再盛出来冷却。
沈家之前几乎没有做过点心,自然也没有模具,林樾把绿豆泥搓成一个圆形状,然后寻了几块干净的木板,把绿豆泥放进去压紧,再用刀切成小块,简易版绿豆糕就做好了。
不过木板实在不方便,林樾打算过几天就去镇上买一个模具回来,不少点心都需要用到模具,早买早方便。
沈家父母起的时候见他们正忙着就没进灶房,各自收拾东西去了,今天他们还得下地,不能磨蹭。
直到林樾做好早饭喊人,他们才洗手进屋,宋寻春一眼就看见桌上的东西,“这是做了点心?还摆了盘啊。”
林樾笑着接话:“做的绿豆糕,娘快尝尝好不好吃,要是喜欢下次再做。”
沈凌之从旁边探出头,迅速捏起一个放进嘴里,含糊不清道:“娘,我先帮你试试好不好吃。”
宋寻春笑骂道:“就你急,你哥哥做好都还没吃你就先吃上了。”
“好吃!林樾哥哥你手艺也太好了吧,从今天开始绿豆糕就是我最爱吃的东西。”
林樾被逗笑了,“好吃就多吃几个,快坐下吃早饭。”
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吃了早饭,沈正初夫妇俩就下地了,走前交代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罗伊穿越综漫世界,成为即将被送去圣域的圣斗士候补生之一,本以为必死无疑,不料,却觉醒了编造日记系统, 罗伊,“……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什么? 有奖励?还会被人看到内容? 罗伊,“…………嗯,还好我不是正经人:)” 明知会被人看到,谁还老老实实记录日常啊,那当然是要编故事啦~~ 于是,大佬们都风中凌乱了—— 初代雾守:“日记本的主人是重生者?” fbi王牌:“白色相簿是什么东西?” 羊之王:“我
都市 144万字 1个月前
‘民风淳朴归一村,坐落深山茂林中 村民热情喜多笑,把客关怀招待来 村子风光好美景,静候光临常再迎!’ 看着手上的宣传单。 村超级大诡长:“都折腾多少次了,这回又是农家乐。” 苟超级大诡铁蛋:“不然你去说服灵泽别搞了?” 江超级大诡婶:“谁让你们为了塑造孩子淳朴善良的性格非得把村子环境弄这么落后,孩子现在想发展也是为了我们。说真的,我良心有点痛,你们呢?” 其余超级大诡:“当初不是你第一个提出的这
都市 80万字 1个月前
洛寻予穿成虫族后成了一个不露脸的主播,因为厌雄吸引了大量黑粉。 他最常攻击的目标就是那些备受推崇的雄虫。 如果不是他把自己的信息保护得很好,早就被那些雄虫的极端粉丝搞死了。 “雄虫都是一些没用的虫子,只会趴在雌虫身上吸血。” “雄虫简直就是虫族之耻!” 他没有想过有一天,那些回旋镖会打到自己身上——他分化成了雄虫。 洛寻予又羞又恼,只能瞒着别人继续自己的厌雄人设。 后来,他分化成雄虫的事被曝光了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府老爷年迈得子,高人批为凤命,遂取名时有凤。 像是供着宝贝似的捧在手心,对外说他从小痛感易于常人,宠的无法无天。 轻轻一嗑眼泪就珍珠掉线,最新的丝绸落他白胳膊上会起红疹子,稍微走几步路就小脸薄红。 一到适婚年纪,各府争相求娶,时府通通拒绝了。 背地里,流言四起,得个疙瘩还真以为是凤凰,简直痴心妄想。 凤命没等到,倒是一群凶悍的马贼飞驰而来,将娇气少爷掳走了。 山匪烧杀抢夺无恶不作,更是惯来强抢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甜口作精x恶犬 宋祈是被所有人喜欢的小公子,笑起来直想叫人把一颗心都捧出来。 可他骄傲自矜,谁也瞧不上。 直到某天,宋祈知道了自己活在一本书里,只是个漂亮炮灰,因为得罪了男主蒋洵,晚景十分凄凉。 “……”宋祈睁大了猫眼,不能接受:炮灰?谁是炮灰?! 还有蒋洵又是哪位?根本不认识!! 宋祈找到蒋洵时,他正被一群坏学生围着,他们像招呼狗一样把蒋洵呼来喝去,钞票甩在他脸上,“去,给我们买碗糖水。” 宋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