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嫁给书生做夫郎后》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林樾眼里闪过一丝了然,这家人的亲戚关系好像真的不太好,爷奶和大伯一家,然而沈家几个人说起来嘴里只有奶奶,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早饭前,林樾突然想起来件事,问道:“娘,咱们是先吃饭再敬茶吗?”
宋寻春和沈正初对视一眼,显然两人都把敬茶这个环节给忘了。
但他们会说吗?必然不会啊,他们可是长辈,多多少少也得有一点儿长辈的权威才行,宋寻春熟练地扬起一个笑,“咱家没那么多讲究,就现在吧,敬过茶刚好吃饭,淮之,你去倒茶。”
沈淮之刚洗过手从院子进来就被他娘使唤,从善如流地去灶台边倒茶,水是刚烧开的,沈淮之只倒了半杯,免得林樾端着烫手。
林樾跟着起身,从沈淮之手里接过茶,弯腰递给宋寻春,“娘,请喝茶。”
林樾喊完娘顿了一下,因为宋寻春已经把茶接过去了。
“好好好,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宋寻春从怀里掏出个红纸包递过去,这就是改口费了。
当然,这也是宋寻春使唤沈淮之倒茶的时候,顺手使唤沈正初去拿的。
昨儿他们还记得这事儿,特意包了放在床头,结果今早一个下田一个做早饭,双双忘记了把红包揣上。
林樾自然也看见了,但是他很有眼力劲儿地当做没看见,敬过宋寻春,又从沈淮之手里接过另一杯,“爹,请喝茶。”
沈正初其实是个健谈的人,但面对林越他也有点紧张,不知道自己这个儿夫是个什么脾性,于是话也少了许多,“你们小两口好好过日子,我和你们娘看着就高兴,别的都是小事。”
林樾笑得一脸乖巧,再加上他一双杏眼,看着就特单纯。
对面的沈正初和宋寻春看着都有些担心,看来等会儿得多看顾一些,免得听了些不干不净的话难过。
第一次同桌吃饭,五个人可谓是各有各的拘谨,吃的比平时不知道斯文多少倍,好在还是平稳地吃完了。
宋寻春率先起身收拾碗筷,抬手拦住想帮忙的林越,“叫淮之带你去外头看看咱家,还有你们的屋子,若是要添置东西就跟娘说。”
林樾有些犹豫,最后还是顺从地跟着沈淮之出去了。
回到屋内,沈淮之拉开梳妆台的抽屉,从里头拿出一个荷包递给林樾,“这是我之前的积蓄,给你收着。”
林樾接过后顺手就打开看了一眼,先看见的是上头几个铜板,还没等继续看,就听到沈淮之赧然道:“只有三两多银子,再早两年赚的钱都给娘收着了,只留了平时买笔墨纸砚要用的,成婚前娘要给我,但之前置办东西的钱都是娘掏的,我实在不好意思再拿。”
沈淮之也知道这点儿银子拿不出手,说话本就没有底气,见林樾没说话,更是着急,“你放心,我平时帮忙抄书写信也能赚一些,之后赚的钱都给你收着,我……”
见他说话越来越急,林樾忙接话道:“我没有嫌少,也相信你能赚钱,真的。”
沈淮之更是羞愧,心里盘算着怎么多赚些钱,好让林樾不时刻为钱发愁,嘴上却没再保证什么,再多保证都是虚的,这个道理他从十岁就知道了。
林樾把沈淮之给他的荷包收好,拿出了自己绣的那个,“之前收了你的礼物,一直想给你回礼,时间不凑巧就拖到了现在,是我自己绣的荷包,你别嫌弃。”
沈淮之有些受宠若惊,接过荷包就收进了怀里,“我会好好收着的,没有嫌弃,我很欢喜。”
林樾见他都没仔细看,十分怀疑他的不嫌弃有水分,但他也不好意思现在就露出短处,沈淮之没发现他绣坏了的地方最好。
林樾和沈淮之没在屋子里待多久,大致介绍过屋内陈设,把堆放在地上的彩礼嫁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罗伊穿越综漫世界,成为即将被送去圣域的圣斗士候补生之一,本以为必死无疑,不料,却觉醒了编造日记系统, 罗伊,“……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什么? 有奖励?还会被人看到内容? 罗伊,“…………嗯,还好我不是正经人:)” 明知会被人看到,谁还老老实实记录日常啊,那当然是要编故事啦~~ 于是,大佬们都风中凌乱了—— 初代雾守:“日记本的主人是重生者?” fbi王牌:“白色相簿是什么东西?” 羊之王:“我
都市 144万字 1个月前
‘民风淳朴归一村,坐落深山茂林中 村民热情喜多笑,把客关怀招待来 村子风光好美景,静候光临常再迎!’ 看着手上的宣传单。 村超级大诡长:“都折腾多少次了,这回又是农家乐。” 苟超级大诡铁蛋:“不然你去说服灵泽别搞了?” 江超级大诡婶:“谁让你们为了塑造孩子淳朴善良的性格非得把村子环境弄这么落后,孩子现在想发展也是为了我们。说真的,我良心有点痛,你们呢?” 其余超级大诡:“当初不是你第一个提出的这
都市 80万字 1个月前
洛寻予穿成虫族后成了一个不露脸的主播,因为厌雄吸引了大量黑粉。 他最常攻击的目标就是那些备受推崇的雄虫。 如果不是他把自己的信息保护得很好,早就被那些雄虫的极端粉丝搞死了。 “雄虫都是一些没用的虫子,只会趴在雌虫身上吸血。” “雄虫简直就是虫族之耻!” 他没有想过有一天,那些回旋镖会打到自己身上——他分化成了雄虫。 洛寻予又羞又恼,只能瞒着别人继续自己的厌雄人设。 后来,他分化成雄虫的事被曝光了
都市 34万字 1个月前
时府老爷年迈得子,高人批为凤命,遂取名时有凤。 像是供着宝贝似的捧在手心,对外说他从小痛感易于常人,宠的无法无天。 轻轻一嗑眼泪就珍珠掉线,最新的丝绸落他白胳膊上会起红疹子,稍微走几步路就小脸薄红。 一到适婚年纪,各府争相求娶,时府通通拒绝了。 背地里,流言四起,得个疙瘩还真以为是凤凰,简直痴心妄想。 凤命没等到,倒是一群凶悍的马贼飞驰而来,将娇气少爷掳走了。 山匪烧杀抢夺无恶不作,更是惯来强抢
都市 74万字 1个月前
甜口作精x恶犬 宋祈是被所有人喜欢的小公子,笑起来直想叫人把一颗心都捧出来。 可他骄傲自矜,谁也瞧不上。 直到某天,宋祈知道了自己活在一本书里,只是个漂亮炮灰,因为得罪了男主蒋洵,晚景十分凄凉。 “……”宋祈睁大了猫眼,不能接受:炮灰?谁是炮灰?! 还有蒋洵又是哪位?根本不认识!! 宋祈找到蒋洵时,他正被一群坏学生围着,他们像招呼狗一样把蒋洵呼来喝去,钞票甩在他脸上,“去,给我们买碗糖水。” 宋
都市 3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