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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了拨自己的头发,身上的白衬衫没有系好,余了几颗纽扣,露出清瘦的锁骨。
明晃晃的灯光下,白衬衫是透的,周锦珩可以看出少年那单薄瘦弱、却显得白皙漂亮的背部,仿佛优美欲展翅高飞的蝴蝶,他脑海里已经想不起乔安的样子,完完全全被眼前的少年所取代。
这孩子真是个妖精。周锦珩意识里只剩下这句话了。
想象着少年眉眼天真勾人,在家里穿着这透明的白衬衫,光着两条又直又白的大长腿,下面不着寸缕,既羞涩又热情地为他服务的美好画面。
一时间周锦珩竟有些蠢蠢欲动,呼吸都变了,西装裤下交叠的长腿忍不住交换了一下姿势。
从没有一次,他迫切地希望少年,走到他面前,这样他就可以干脆把人拉过来,抱到腿上,遮住自己翘起的部位,来缓解自己的尴尬。可惜以往最爱询问自己意见的少年,这次却没有来问自己意见。
而是挑着眉,对身边的女导购道:“你觉得我穿这衣服如何?”一个属于二十岁年轻男孩的荷尔蒙顷刻间,全面大开。
女导购当即面红耳赤得厉害,在男孩的注视下,觉得自己耳朵在发烫,她羞赧道:“好、好看的,客人你长得好看,穿什么都合适。”
殷明麓笑了,“谢谢,我也这样觉得。”原主有这身材脸蛋,做什么不好,当模特可以赚得盆满钵满,去闯娱乐圈也可以靠脸c位出道,偏偏选择伺候一个渣男,伺候渣男也就算了,结果明明一分钱没花,还被认为是包养得就真的不值得了,甚至连他亲手养大的孩子,也觉得他是个依靠自己父亲的金丝雀。
殊不知,金丝雀心野了,也是会啄人的。
见到少年和导购言笑晏晏的模样,周锦珩微微皱眉,咳嗽了几声,开口道:“明麓,过来让我看看,你穿衬衫好不好看。”
以往他的小玫瑰,不管试穿什么衣服,都喜欢询问他好不好看,一脸期待地看着他,当他说不好看时,少年会失落,马上把衣服换了;当他说好看,少年会很开心,恨不得连续两三天都穿同一套。他先前还觉得少年这副模样,没什么主见,现在却觉得极好。
他现在就希望少年在家里穿白衬衫给自己看。
殷明麓会如他愿吗?当然不会,原主爱惨了这个渣男,恨不得给渣男端洗脚水,把对方伺候得舒舒服服,殷明麓却恨不得把洗脚水泼对方身上,让对方伺候自己舒舒服服的。
于是明明听到周公子的话,他便假装没听到,甚至走得远远的,去其他衣服橱柜里挑衣服,还把身上的衬衫脱了,随手丢给导购,道:“这衣服可以,但我不想买。”
见那衬衫,周锦珩有些急了,交叠了一下大长腿后,温声道:“挺适合你的,怎么不买?买下来吧,晚上穿给我看。”最后一句话就有点带颜色暗示了。
殷明麓横了他一眼,用很大男子主义的口气道:“又不是你出钱,我不想买就不买,你管得着么?”还想晚上穿给他看,这姓周倒想得挺美。
听着两人的对话,导购有些惊讶,下意识地瞅了周锦珩一眼,她一开始还以为少年是这公子包养的小情人。
毕竟从进店开始,少年就各种小意温柔,不断试穿着衣服,询问那位公子好不好看,而那公子哥态度散漫,还有点爱答不理。
她还以为是因为付钱的是那公子哥,所以少年才那么伏低做小,想穿令金主满意的衣服来取悦金主,原来不是吗?没想到她做导购多年,竟然有一朝也以貌取人了。
导购所想的,便是殷明麓所想吐槽的,人人都当原主是金丝雀,周大公子是金主,其实两人在交往期间,一直都是aa居多,原主各种买菜下厨,经常用自己的钱给周公子添置高档衣物,甚至别人以为他所住的房子,也是周公子买的。其实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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