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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理解了对方。
但是,如果可以,他也希望将来有一天,会拥有这般热烈的、燃烧自己也要达成的目标。
只有这种激烈的情感,才真正让他体会到“活着”的意义,而不是一事无成,游离在世界之外,对所有人冷眼旁观,比幽灵还要孤独。
这一次拯救世界的行动,就让他隐隐感受到了“有价值”的心情。
所以,德斯蒙特对一切计划都非常投入,势要把【世界末日】的未来扭转,让轨道回到原有的位置,稳稳当当地朝前开去。
虽然他现在的首要目的,是赶往郊外的韦恩庄园原址,可是既然察觉到了异样,先查探一下也无妨。
苏克雷·平克曼像是往常一样,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在一处偏远的工厂上班,每天任务繁重、下班时间晚不说,发到手的工资也没几个钱,吃喝水电都费劲,更别说是积攒下来,为之后的日子过打算。
想到自己四十多岁了,还住在父母的房子里,工作没有前途,手上还欠着赌马的钱,感情生活更是断层许久,苏克雷就觉得绝望无比,恨不得给这可恶的老天来上几枪。
想到枪,他便又想到了自己的几个酒友,前几天休假聚会的时候,有一个胖子神神秘秘地说,自己被一个黑老大慧眼识珠,不日就要跟着兄弟们大干一票,狠狠赚上一笔。
假如运气好的话,别说后半辈子,下下个辈子都不愁。
羡慕又嫉妒的苏克雷,不由得灌下了几口劣质啤酒,犹犹豫豫地想着,自己要不要劝劝父母,把家里的房子抵押了,拿着钱也去找个中间人,引荐给黑帮势力,从此走上赚大钱的道路——
法律和道德,在生活的窘迫面前,连个屁都不如。
更何况,这里是哥谭,每一家每一户,三代之内数起来,蹲过拘留所的还少吗?
浑浊的酒精催生着他的欲望,但在面对胖子悄悄露出来的,别在后腰的冰凉枪柄时,苏克雷又吓了一跳,还是没说出口。
他就是这种软弱怕事的性格,钱是很想要,可是一旦有点风吹草动,他就又默默缩回了试探的触角。
记忆里,好几年前的、脸都快记不清楚的前女友,就说过以他的软骨头,不需要人家拿枪抵着,就是自己手里有武器而对方没有的情况下,都会举手投降。
他记得自己做的最“勇敢”的一件事,就是高中的时候,旁边嚣张跋扈的校霸,让自己把手里的三明治送给他,而苏克雷在对方发现之前,悄悄把里面的火腿吃了一片。
当然,事后被狠狠殴打了一顿。
不仅书包又丢进了水池里,那个三明治还被死死地扣在脑袋上,酱汁和面包糊了一脸。
那个时候的他,怎么会想到,自己辗转活到四十多,没有变成成功人士、没有迎娶娇妻也就算了,至今都还窝囊地住在父母的房子里。
想到回去又要面对火力不减当年的母亲,脾气暴躁又喜欢动手的父亲,苏克雷的脚步就像是回到了高中,把背包和湿透的书本捡了回来的时候,顶着水流前进。
不管怎么说,家虽然不够温暖,但对于他,却是唯一可以依赖生存的地方。
想到新闻报道里面,越来越多死状凄惨、不似人为的尸体,苏克雷恐惧地抖了抖,迎着寒风,勉力加快了步伐。
如果能够有一天,可以住到夜谷去,那该有多好啊……
他在心里默默期盼着的时候,却听见一道陌生的声音。
“请原谅,先生。我有些问题想要知道,能不能麻烦你?”
他听起来很有礼貌,但身处这样昏暗的环境中,又是从背后传来的声音,苏克雷不由得神经一颤:“……不、不要来找我!不是我害的你!我、我的肉也都不好吃,我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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