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让哥谭水土不服》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长鬼影身上,尽管身高被完全压制,但相比起来,居然是“纤长”的怪物要显得文弱许多。
“你要把他带进哥谭市区?”从面具中露出的蓝色眼睛里,明显带着不赞同的色彩。
“唔……”德斯蒙特明白对方的顾虑,于是解释说,“他在森林里面的威胁才最大。如果到了城市或者平原一类的地方,瘦长鬼影就不会带来成片的迷雾,也不会导致人类永远地失踪。”
他省去了一般来说,斯隆在市区里的唯一目的,就是挑选下一次的猎物。
“而且,虽然他现在有三米多、快到四米的身高,但是到了森林之外,他就可以变至两米多,最多不超过两米五。现在刚好是在晚上,小路上没有什么人,我把他带到家里去,只要不出门,也不会造成恐慌。”
对着蝙蝠侠情绪不明的面孔,德斯蒙特诚恳地说:“我向你保证,我会看好他,不让任何意外发生的。”
“给你的‘合作伙伴’一点信任,好吗?”
“他居然真的同意了信任的说法。”「盒子」看着无面男人坐在沙发上,长长的脚不适应地动来动去,觉得好笑,但是由于它目前只是一个黑匣子的状态,容易被一手抓起来,便熄了嘲讽的心思,“看来他是在认真考虑合作……明明对你这么警惕,几乎想先打造一个针对性的监牢出来。”
人类的矛盾性,不管见证多少次,它都必须说,会遇上出乎预料的结果。
“信任是需要基础的,但是基础又需要一次又一次的信任过程来打造。”德斯蒙特哲学地说,“总觉得,今天看到了很多蝙蝠侠不为人知的一面。”
“比如说教训自己的儿子吗?世界上千千万万的父母,都干过这种事。”
“但是如果他不是真的担心达米安,就不会在我们在场的情况下,仍然做出那样的表现了。”小镇青年轻轻吹了一口滚烫的热水,盯着圆形的涟漪在狭小的杯面上散开。
他本来就是一个对情绪感知很敏锐的人,只是在经历了难熬的学校生活、其他居民的闲言碎语之后,德斯蒙特刻意让自己变得迟钝了一些,尤其是在他们说自己不合群的时候。
这大概是一种下意识的保护机制。但是,在没有外人存在的时刻,他便又会重拾洞察力……这或许也是他可以同怪物们交好的原因之一。
毕竟,只会作死的性格,是真的很容易死。
这种特性让他在今天,听见蝙蝠侠和罗宾的那点小小的冲突的时候,发现了男人心中的不平静。
不管他表面上看起来多么沉稳、多么冷酷,在所爱之人遇见危险——而且达米安还固执得死不悔改——的时候,也难免会控制不住情绪的波动。
“真是个好父亲。”德斯蒙特意味不明地说了一句。
哪怕是自称擅于揣度人心的「盒子」,观摩着青年波澜不惊的面庞,也很判断,他是不是想起了自己那个虽然“内心爱着家庭”,但是将所有精力和时间,都奉献在了教徒的事业上,和同在一个屋檐之下的孩子,都可以保持一个月无交流的父母。
第一百一十二章
那些来自于过去的残留情绪,并没有影响德斯蒙特太久。
黑发青年很快,便驱散了这点复杂难言的心思,转而关心起瘦长鬼影未尽的故事中来。
本来就是因为意外,才千里迢迢地,从西海岸的森林赶往哥谭——神秘生物并没有压抑自己的本性,所以一路上,他又留下了不少的失踪悬案和可怕传闻轶事——的无面男人自然不会拒绝,而是磕磕绊绊地,讲完了他近来的遭遇。
原本只是在森林之间游荡,履行着将猎物送进迷雾的职责的他,习惯于在不同的城市、没有丝毫规律可循地进行迁移。
每一次被人类注意到,都是因为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李熙明是盛大实控接班人,为人冷静克制,从不表露心事 林雨薇与他属于豪门家族联姻,相亲一次便匆匆结婚 上一世,她为前夫恪尽职责,却搞得郁郁寡欢,不得已和他离婚,最后被枪杀在他面前。 误杀而死!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
馥梨正是眉眼灵动鲜妍,待字闺中的好年华,却因家道中落,入了镇国公府当粗使丫鬟。 她每感烦闷,就把愿望写进纸蜻蜓,丢入树洞中。 大厨房餐食总抢不上,“小狸奴偷鱼时分我一条。” 管事爱对丫鬟毛手毛脚,“往管事饭菜里放的巴豆粉好像有点多,下次还放”。 淑澜苑的主子动辄打骂,“唉,手掌肿如酱猪蹄。” 谁能料到,百年老树灵验堪比关帝庙。 甜蜜馥郁的点心、被赶出府的坏蛋管事,馥梨一路心愿成真,还被调到了世子
都市 27万字 1个月前
孟笙笙穿越了,穿成了一部年代剧女主前期未发家时的朋友,因为原主在刚下乡时被女主帮了一把,后来的日子时时都在被女主道德绑架 女主没钱找她借,借了还不还 女主没工作找她要,给的工作转让费相当于白嫖 女主忙着赚钱没时间复习考不上大学,就求着让原主日以继夜的帮着对方复习,以至于最后原主累的晕倒在了考场上 最后没考上大学的原主一辈子被困在了乡下,嫁了个庄稼汉 被坐着小汽车回来探亲的女主看见了,只说了一句:
都市 62万字 1个月前
张家有两个儿子。 一个是两岁走丢,十八岁才找回来的真少爷。 一个是五岁就被领养回来做继承人培养的假少爷,张抒意。 真少爷找回来后,张抒意落到了一个很悲惨的境地:没了继承权,也没了父母的关爱培养,就连家里的保姆都轮番欺负他,最后被赶出家门,被迫进入娱乐圈,当个连糊口都困难的小透明。 跑龙套的时候不慎磕着脑袋,昏迷了三天三夜。 清醒过来的张抒意方才觉醒,原来他身置一本豪门文中,是个处处衬托真少爷的炮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顾棉再见到周卜易是在青楼。 青布白幔下,裸足轻盈勾着幕帘,烟雾缭绕中,薄纱堪堪掩住身躯。 顾棉觉得周卜易像妖。 骨生媚,眸似渊。 周卜易的眼睛,会吃人。 反正神都荼靡,金迷纸醉,少他一个浪荡王爷,这天下也不会更好。 他一掷千金把周卜易买回去,做他的…… 奴。
都市 37万字 1个月前
因为家里穷,蒋小一快二十了还没能嫁出去,后来大伯娘给他说门了亲事,是隔壁村刘家,结果亲事没说成,还沦为笑柄,村里人劝他: 做人要脚踏实地,别眼高于顶,刘家那般富贵人家,怎么可能看得上你嘛,我瞧着陆家那汉子就不错,虽四十好几还瘸了腿…… 蒋小一将人打出门,心灰意冷之际,忽然发现他从山里捡回来的小熊仔子会变身,变身后那模样……英俊挺拔,仪表堂堂,直把他帅得要迷糊了 十里八乡他就没见过这么俊的汉子。
其他 25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