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让哥谭水土不服》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不够……”怨灵幽幽的声音说。
【地狱之门】没有筛查的功能,每一次开启,对于恶魔而言,都是再罕见又珍稀不过的机会。
祂们会借此冲破物质世界的束缚,大肆降临人间,带来祸患和灾难,将鲜血洒遍整座城市。如果引起了天使的反击,那战况就会愈演愈烈,也许等不到敌基督现身,这酝酿六千年的圣战,就会在这个时间点拉开帷幕。
——但这不是罗拉想要的结果。
事实上,越是搅浑这滩水,她的计划就越是难以实现。
她一个有着些许奇特手段的怨灵,怎么可能敌得过数量众多的恶魔呢?更不用说随之而来打破规则、大批量现世的天使,祂们的神圣力量,是所有黑暗种族的克星。
在对拜蒙造成伤害之前,她可能就被正义天使给抹除了。
罗拉只是思维混沌,但没有走到彻底癫狂的地步。她对自己的弱点软肋一清二楚,所以,也不会做出这样冒险的方案。
为了精准地拿捏目标拜蒙,又不让天使成批出现,她必须让【地狱之门】的特性,只作用在这一个恶魔身上。
“我……会……让他们……都……信仰……拜蒙……”说起构思良久的计划,怨灵残破的眼睛里,出现了堪称神采奕奕的亮光,像是在分享精心准备的点心那样,“然后……让……【地狱之门】……在他们身上……打开……”
在他们身上打开?
德斯蒙特如同一个在听故事的小孩子,沉醉其中,一边点头一边发表自己的见解:“你是说,把【地狱之门】安置在人类身体内,再依靠他们和拜蒙精神上的联系,定位到祂?哇哦,这可真是了不起。”
通常来说,【地狱之门】被认为是一个地标性的记号,只有在特定地点才能被解放——但是,如果有足够的前期准备,在神秘世界的概念里,没有什么东西是固定不变的,尤其是灵性的转移。
罗拉正是想要借助这一特点,在不扰乱真正的【地狱之门】的条件下,将拜蒙钓出来。
到了那个时候,拜蒙只能出现在她寄居了灵魂碎片的肉/体里面——除了任人宰割,都找不到第二个词来形容祂的处境和后果。
难怪她捏了三位数的人类灵魂,还不肯罢休,非要继续分裂自己,走向更加极端危险的道路。
德斯蒙特沉吟了一会,为罗拉的计谋鼓掌的同时,也感到些许的遗憾。
想要真正地消灭一个近乎永生不死的恶魔,光靠一个人类死后的产物,那是必然不够的,哪怕是她用了更多无辜生命来壮大自己。
像拜蒙这样狡猾的恶魔,精通世界大多数的秘法和奥妙的知识,在数千年的斗争之中,不知学会了多少保命的办法,又有多少秘而不宣的底牌。
当时运气不好,被德斯蒙特的污染直接深入灵魂体,已经是祂作魔生涯中,最大的败笔之一了……
等等。
青年突然笑了起来,他想到了一个既能解决这件事,又可以帮卢卡收获一只怨灵材料的办法。
他对戒备、无奈、又懊悔的罗拉说:“如果有别的办法帮你报仇,你愿意来我家里住一阵子吗?”
“都解决了?”主意识回归到废弃工厂中来,德斯蒙特听见克劳利的声音说。
分割了灵魂却一点都不感觉痛苦的异类眨了眨眼睛,回忆着和罗拉的一番交涉,然后点了点脑袋,“嗯。她已经不会再作恶了。”他转头看向那个可怜的、和同伴分离的小喽啰,“他应该也把她吐出来了吧?”
“说的就跟是吃了过期食品一样。”彼得吐槽了一句,刚刚他差点想叫救护车来一趟,脸上却露出了轻松的表情,“他刚才叫得可惨了。如果不是这边太偏僻,我都怀疑GCPD这时已经要赶到案发现场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李熙明是盛大实控接班人,为人冷静克制,从不表露心事 林雨薇与他属于豪门家族联姻,相亲一次便匆匆结婚 上一世,她为前夫恪尽职责,却搞得郁郁寡欢,不得已和他离婚,最后被枪杀在他面前。 误杀而死!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
馥梨正是眉眼灵动鲜妍,待字闺中的好年华,却因家道中落,入了镇国公府当粗使丫鬟。 她每感烦闷,就把愿望写进纸蜻蜓,丢入树洞中。 大厨房餐食总抢不上,“小狸奴偷鱼时分我一条。” 管事爱对丫鬟毛手毛脚,“往管事饭菜里放的巴豆粉好像有点多,下次还放”。 淑澜苑的主子动辄打骂,“唉,手掌肿如酱猪蹄。” 谁能料到,百年老树灵验堪比关帝庙。 甜蜜馥郁的点心、被赶出府的坏蛋管事,馥梨一路心愿成真,还被调到了世子
都市 27万字 1个月前
孟笙笙穿越了,穿成了一部年代剧女主前期未发家时的朋友,因为原主在刚下乡时被女主帮了一把,后来的日子时时都在被女主道德绑架 女主没钱找她借,借了还不还 女主没工作找她要,给的工作转让费相当于白嫖 女主忙着赚钱没时间复习考不上大学,就求着让原主日以继夜的帮着对方复习,以至于最后原主累的晕倒在了考场上 最后没考上大学的原主一辈子被困在了乡下,嫁了个庄稼汉 被坐着小汽车回来探亲的女主看见了,只说了一句:
都市 62万字 1个月前
张家有两个儿子。 一个是两岁走丢,十八岁才找回来的真少爷。 一个是五岁就被领养回来做继承人培养的假少爷,张抒意。 真少爷找回来后,张抒意落到了一个很悲惨的境地:没了继承权,也没了父母的关爱培养,就连家里的保姆都轮番欺负他,最后被赶出家门,被迫进入娱乐圈,当个连糊口都困难的小透明。 跑龙套的时候不慎磕着脑袋,昏迷了三天三夜。 清醒过来的张抒意方才觉醒,原来他身置一本豪门文中,是个处处衬托真少爷的炮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顾棉再见到周卜易是在青楼。 青布白幔下,裸足轻盈勾着幕帘,烟雾缭绕中,薄纱堪堪掩住身躯。 顾棉觉得周卜易像妖。 骨生媚,眸似渊。 周卜易的眼睛,会吃人。 反正神都荼靡,金迷纸醉,少他一个浪荡王爷,这天下也不会更好。 他一掷千金把周卜易买回去,做他的…… 奴。
都市 37万字 1个月前
因为家里穷,蒋小一快二十了还没能嫁出去,后来大伯娘给他说门了亲事,是隔壁村刘家,结果亲事没说成,还沦为笑柄,村里人劝他: 做人要脚踏实地,别眼高于顶,刘家那般富贵人家,怎么可能看得上你嘛,我瞧着陆家那汉子就不错,虽四十好几还瘸了腿…… 蒋小一将人打出门,心灰意冷之际,忽然发现他从山里捡回来的小熊仔子会变身,变身后那模样……英俊挺拔,仪表堂堂,直把他帅得要迷糊了 十里八乡他就没见过这么俊的汉子。
其他 25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