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让哥谭水土不服》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第二十五章
情急之下,彼得甩出蛛丝粘上一块碎掉的门板,然后手腕一用力,将其甩到德斯蒙特面前,挡住了飞来的火焰。
尽管脆弱的门板被焚烧成了灰烬,却也成功带着火焰偏离了原来的轨道,落到了德斯蒙特的左后方,与地面摩擦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
眼见他安然无恙,蜘蛛侠松了一口气,跑到赶来的小伙伴身边,“你找到神父了吗?哦,在这!但他怎么昏过去了?”
德斯蒙特表示自己不清楚,因为赶时间,彼得便没多问。
看着这个昏睡的中年男人,彼得做了一个违背教堂的决定。他深吸一口气,小声地说:“原谅我,神父。”随后,他狠狠地掐了一把对方的人中。
“——!”强烈的刺激下,神父惊醒过来,面部因为痛苦而涨红,他大口大口地喘着气,“什么……?发生了什么?——你是蜘蛛侠?你又是谁?我在哪里?”
他完全没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是腿软地倚着墙壁,感受着震动从相触的地方传来,“对了!地震了!你们怎么还不跑?这里太危险了!”
危险是危险,但不是因为地震。彼得尽量简短地和他解释了一下面前的情况,主要是恶魔拜蒙的身份,以及他们希望神父能够进行驱魔仪式、将魔鬼驱逐回地狱。
神父一边稀里糊涂地听着,一边被蜘蛛侠带着躲开拜蒙的火焰——说好的主角解释的时候反派会被暂停呢——虽然常年缺乏运动的身体很是吃力,但好在最后他听懂了大概。
只是,他有一个小问题:“可是——我没有带上我的圣经啊!”
其实,对于部分强大的驱魔人来说,圣经也不是必要的物品。主要是对上帝和圣灵的虔诚之心,这才是获得庇护、驱散邪灵恶魔的关键。
但是,要求一个长时间待在教堂、非常非常偶尔才会被信徒请去驱魔、还大多都是癔症的神父来说,手上没有一本圣经,却要面对一个大恶魔,还是在疲于奔命的情况下,实在是心虚得很。
这个时候,从哪里能够变出一本圣经?
彼得低声骂了一句,腹部的伤口好像被二次撕裂了,血液凝固沾在皮肤上,实在不是一种舒适的体验。他心中犹豫,难不成还要一路带着拜蒙到附近的教堂去?
先不说途中的伤亡、恶魔也不是能随意溜的傻子,这样的话,那他让德斯蒙特去找神父的意义何在啊!
在场面焦灼之际,带着兜帽的身影说:“圣经的话,我拿上了。哦,还有一瓶圣水。”
因为事先,卢卡和他说了面对恶魔最管用的三样物品:圣经、圣水、和上帝。确切的来说,也就是上帝的庇护。
其实天使也对恶魔有奇效,但出于未曾宣之于口的【合约】,祂们很少亲自敌对。
“太棒了!”彼得高呼一声,从德斯蒙特手中接过书本和矿泉水瓶——瓶子有些脏,看起来是废物利用——圣经传给了神父,而圣水,他则拿在了自己的手里。
“小心!”德斯蒙特见一根水泥柱在这时从后方飞来,带着破风的声音,直直要往彼得的脑袋而去。就算是自愈能力非凡的超级英雄,也不保证掉了脑袋还能活。
蜘蛛侠眼神一凝,没有回头,但耳朵捕捉到了声音,侧身闪开柱子。
他们此时,已经跑远了停尸间,到同在地下一层的停车场来了。好在因为时间已晚,停在这里面的车辆并不多,为他们提供了更多闪避的空间。
他看准时机,右手射出一根蛛丝,缠在柱子上借力一转,身形霎时从拜蒙的左前方,到了祂的右边。同时,他肌肉紧绷,随着惯性用力掷出了那个平平无奇的矿泉水瓶。
越是强大的恶魔,在人间受到的制约就越强。除了少数情况。显然,拜蒙并不属于后者。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李熙明是盛大实控接班人,为人冷静克制,从不表露心事 林雨薇与他属于豪门家族联姻,相亲一次便匆匆结婚 上一世,她为前夫恪尽职责,却搞得郁郁寡欢,不得已和他离婚,最后被枪杀在他面前。 误杀而死!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
馥梨正是眉眼灵动鲜妍,待字闺中的好年华,却因家道中落,入了镇国公府当粗使丫鬟。 她每感烦闷,就把愿望写进纸蜻蜓,丢入树洞中。 大厨房餐食总抢不上,“小狸奴偷鱼时分我一条。” 管事爱对丫鬟毛手毛脚,“往管事饭菜里放的巴豆粉好像有点多,下次还放”。 淑澜苑的主子动辄打骂,“唉,手掌肿如酱猪蹄。” 谁能料到,百年老树灵验堪比关帝庙。 甜蜜馥郁的点心、被赶出府的坏蛋管事,馥梨一路心愿成真,还被调到了世子
都市 27万字 1个月前
孟笙笙穿越了,穿成了一部年代剧女主前期未发家时的朋友,因为原主在刚下乡时被女主帮了一把,后来的日子时时都在被女主道德绑架 女主没钱找她借,借了还不还 女主没工作找她要,给的工作转让费相当于白嫖 女主忙着赚钱没时间复习考不上大学,就求着让原主日以继夜的帮着对方复习,以至于最后原主累的晕倒在了考场上 最后没考上大学的原主一辈子被困在了乡下,嫁了个庄稼汉 被坐着小汽车回来探亲的女主看见了,只说了一句:
都市 62万字 1个月前
张家有两个儿子。 一个是两岁走丢,十八岁才找回来的真少爷。 一个是五岁就被领养回来做继承人培养的假少爷,张抒意。 真少爷找回来后,张抒意落到了一个很悲惨的境地:没了继承权,也没了父母的关爱培养,就连家里的保姆都轮番欺负他,最后被赶出家门,被迫进入娱乐圈,当个连糊口都困难的小透明。 跑龙套的时候不慎磕着脑袋,昏迷了三天三夜。 清醒过来的张抒意方才觉醒,原来他身置一本豪门文中,是个处处衬托真少爷的炮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顾棉再见到周卜易是在青楼。 青布白幔下,裸足轻盈勾着幕帘,烟雾缭绕中,薄纱堪堪掩住身躯。 顾棉觉得周卜易像妖。 骨生媚,眸似渊。 周卜易的眼睛,会吃人。 反正神都荼靡,金迷纸醉,少他一个浪荡王爷,这天下也不会更好。 他一掷千金把周卜易买回去,做他的…… 奴。
都市 37万字 1个月前
因为家里穷,蒋小一快二十了还没能嫁出去,后来大伯娘给他说门了亲事,是隔壁村刘家,结果亲事没说成,还沦为笑柄,村里人劝他: 做人要脚踏实地,别眼高于顶,刘家那般富贵人家,怎么可能看得上你嘛,我瞧着陆家那汉子就不错,虽四十好几还瘸了腿…… 蒋小一将人打出门,心灰意冷之际,忽然发现他从山里捡回来的小熊仔子会变身,变身后那模样……英俊挺拔,仪表堂堂,直把他帅得要迷糊了 十里八乡他就没见过这么俊的汉子。
其他 25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