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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我让哥谭水土不服》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小镇青年的声音里,充斥着大大的疑惑,根据他在网络上搜索到的哥谭资料,从未出现过穿着这样制服的身影。

听到这个问题,蜘蛛侠aka彼得·帕克陷入沉默:……?!!

至今已出道(?)三年,每日每夜24小时活跃在纽约市、打击街头小巷犯罪恶行、还成为了复仇者联盟预备役的他,早已不是会被叫错名字的无名小卒。

他已经许久没听到过这种话了——就算是哥谭,也不应该啊!

纽约和哥谭至多两小时车程好吧!

上次去大都会为记者交流大会打杂,他还在路边大屏幕上看到自己的新闻了呢!

可是面前的陌生青年又是如此真挚,没有丝毫戏谑的意味,看起来是真的不知道,随口一问罢了。

难道是正好遇上对新闻不敏感的对象?

有些郁闷的蜘蛛侠还想再挽救一下,白底的巨大电子眼眨动了几下,暗示道:“我就是那个……经常在纽约,在高楼大厦间晃来晃去的——”

他就差唱起那首洗脑的“spidermanspidermandoeswhateveraspidercan”主题曲了。

他充满渴望地看着德斯蒙特,希望他能接下去,却只看见青年一无所知的茫然面庞,“什么纽约?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哥谭的英雄,就是蝙蝠侠、罗宾之类的。”

只清楚哥谭吗……?

这大概也是排外的一种?

蜘蛛侠咂了一下嘴,无奈地说:“我是‘蜘蛛侠’啦!是纽约的英雄。”

德斯蒙特:“纽约的英雄?那你为什么出现在哥谭?”

“呃……”彼得噎了一下,迟疑地说,“秘密?”

和超级反派一样,超级英雄也是很有地盘意识的一群人。

通常情况下,他们不会擅自踏入“同僚”的领地,除非收到了求教信号,或是局势实在紧急。

尤其是当这个“同僚”是以“b”开头,以“n”结尾,住在知名罪恶都市哥谭的时候——所有对他略有了解的人,都能想象出来,黑漆漆的蝙蝠侠阴着脸说一句“滚出我的哥谭”的样子。

其威慑力在多年的社会新闻衬托下,完全可以胜任核/弹级。

如果可以,彼得当然不愿意擅自踏入他的地盘。毕竟,若是放在电影里,蝙蝠侠是分类nc-17,而他,亲切友善的蜘蛛侠,顶天分类到pg*。

只是可惜,大学生有大学牲的难处。

他所在的帝国州立大学和哥谭大学有交换生活动,并且以防徇私舞弊,仅依靠分数作为名额分配的标准。

并且,考虑到哥谭的声名在外,若非充分的正当理由,被选中的学生,一般都不会被批准退出。

而彼得,作为课外分偏低——毕竟兼职和“兼职”都很忙——但专业分奇高,还拥有在斯塔克工业实习简历的优秀学子,理所应当地获得了名额。

“……”呃,虽然他真的想拒绝,但确实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

再加上,托尼也支持“小朋友应该享受校园”的说法,否决了他用实习工作做借口的想法。

多重因素之下,彼得只能收拾好行李,同梅姨热情告别之后,坐上了学校安排的大巴。

他们一行人是昨天到的哥谭,暂时被安置在一间旅店内。

值得一提的是,哥谭果然不负她*的“美名”——

在入住当天,他们中的一些学生就兴奋地前往了酒吧,准备嗨皮到天明,结果,遇见了一起枪/击/案。

好在警察来得很快,酒吧里面的保安也反应迅速、准备充分,好似演练(……)过无数次,除了一个进了重症病房,其余都是轻伤,没有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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