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我让哥谭水土不服》转载请注明来源:吉内斯小说(www.genessiscs.com)
小镇青年的声音里,充斥着大大的疑惑,根据他在网络上搜索到的哥谭资料,从未出现过穿着这样制服的身影。
听到这个问题,蜘蛛侠aka彼得·帕克陷入沉默:……?!!
至今已出道(?)三年,每日每夜24小时活跃在纽约市、打击街头小巷犯罪恶行、还成为了复仇者联盟预备役的他,早已不是会被叫错名字的无名小卒。
他已经许久没听到过这种话了——就算是哥谭,也不应该啊!
纽约和哥谭至多两小时车程好吧!
上次去大都会为记者交流大会打杂,他还在路边大屏幕上看到自己的新闻了呢!
可是面前的陌生青年又是如此真挚,没有丝毫戏谑的意味,看起来是真的不知道,随口一问罢了。
难道是正好遇上对新闻不敏感的对象?
有些郁闷的蜘蛛侠还想再挽救一下,白底的巨大电子眼眨动了几下,暗示道:“我就是那个……经常在纽约,在高楼大厦间晃来晃去的——”
他就差唱起那首洗脑的“spidermanspidermandoeswhateveraspidercan”主题曲了。
他充满渴望地看着德斯蒙特,希望他能接下去,却只看见青年一无所知的茫然面庞,“什么纽约?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哥谭的英雄,就是蝙蝠侠、罗宾之类的。”
只清楚哥谭吗……?
这大概也是排外的一种?
蜘蛛侠咂了一下嘴,无奈地说:“我是‘蜘蛛侠’啦!是纽约的英雄。”
德斯蒙特:“纽约的英雄?那你为什么出现在哥谭?”
“呃……”彼得噎了一下,迟疑地说,“秘密?”
和超级反派一样,超级英雄也是很有地盘意识的一群人。
通常情况下,他们不会擅自踏入“同僚”的领地,除非收到了求教信号,或是局势实在紧急。
尤其是当这个“同僚”是以“b”开头,以“n”结尾,住在知名罪恶都市哥谭的时候——所有对他略有了解的人,都能想象出来,黑漆漆的蝙蝠侠阴着脸说一句“滚出我的哥谭”的样子。
其威慑力在多年的社会新闻衬托下,完全可以胜任核/弹级。
如果可以,彼得当然不愿意擅自踏入他的地盘。毕竟,若是放在电影里,蝙蝠侠是分类nc-17,而他,亲切友善的蜘蛛侠,顶天分类到pg*。
只是可惜,大学生有大学牲的难处。
他所在的帝国州立大学和哥谭大学有交换生活动,并且以防徇私舞弊,仅依靠分数作为名额分配的标准。
并且,考虑到哥谭的声名在外,若非充分的正当理由,被选中的学生,一般都不会被批准退出。
而彼得,作为课外分偏低——毕竟兼职和“兼职”都很忙——但专业分奇高,还拥有在斯塔克工业实习简历的优秀学子,理所应当地获得了名额。
“……”呃,虽然他真的想拒绝,但确实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
再加上,托尼也支持“小朋友应该享受校园”的说法,否决了他用实习工作做借口的想法。
多重因素之下,彼得只能收拾好行李,同梅姨热情告别之后,坐上了学校安排的大巴。
他们一行人是昨天到的哥谭,暂时被安置在一间旅店内。
值得一提的是,哥谭果然不负她*的“美名”——
在入住当天,他们中的一些学生就兴奋地前往了酒吧,准备嗨皮到天明,结果,遇见了一起枪/击/案。
好在警察来得很快,酒吧里面的保安也反应迅速、准备充分,好似演练(……)过无数次,除了一个进了重症病房,其余都是轻伤,没有死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李熙明是盛大实控接班人,为人冷静克制,从不表露心事 林雨薇与他属于豪门家族联姻,相亲一次便匆匆结婚 上一世,她为前夫恪尽职责,却搞得郁郁寡欢,不得已和他离婚,最后被枪杀在他面前。 误杀而死!
都市 26万字 1个月前
馥梨正是眉眼灵动鲜妍,待字闺中的好年华,却因家道中落,入了镇国公府当粗使丫鬟。 她每感烦闷,就把愿望写进纸蜻蜓,丢入树洞中。 大厨房餐食总抢不上,“小狸奴偷鱼时分我一条。” 管事爱对丫鬟毛手毛脚,“往管事饭菜里放的巴豆粉好像有点多,下次还放”。 淑澜苑的主子动辄打骂,“唉,手掌肿如酱猪蹄。” 谁能料到,百年老树灵验堪比关帝庙。 甜蜜馥郁的点心、被赶出府的坏蛋管事,馥梨一路心愿成真,还被调到了世子
都市 27万字 1个月前
孟笙笙穿越了,穿成了一部年代剧女主前期未发家时的朋友,因为原主在刚下乡时被女主帮了一把,后来的日子时时都在被女主道德绑架 女主没钱找她借,借了还不还 女主没工作找她要,给的工作转让费相当于白嫖 女主忙着赚钱没时间复习考不上大学,就求着让原主日以继夜的帮着对方复习,以至于最后原主累的晕倒在了考场上 最后没考上大学的原主一辈子被困在了乡下,嫁了个庄稼汉 被坐着小汽车回来探亲的女主看见了,只说了一句:
都市 62万字 1个月前
张家有两个儿子。 一个是两岁走丢,十八岁才找回来的真少爷。 一个是五岁就被领养回来做继承人培养的假少爷,张抒意。 真少爷找回来后,张抒意落到了一个很悲惨的境地:没了继承权,也没了父母的关爱培养,就连家里的保姆都轮番欺负他,最后被赶出家门,被迫进入娱乐圈,当个连糊口都困难的小透明。 跑龙套的时候不慎磕着脑袋,昏迷了三天三夜。 清醒过来的张抒意方才觉醒,原来他身置一本豪门文中,是个处处衬托真少爷的炮
都市 41万字 1个月前
顾棉再见到周卜易是在青楼。 青布白幔下,裸足轻盈勾着幕帘,烟雾缭绕中,薄纱堪堪掩住身躯。 顾棉觉得周卜易像妖。 骨生媚,眸似渊。 周卜易的眼睛,会吃人。 反正神都荼靡,金迷纸醉,少他一个浪荡王爷,这天下也不会更好。 他一掷千金把周卜易买回去,做他的…… 奴。
都市 37万字 1个月前
因为家里穷,蒋小一快二十了还没能嫁出去,后来大伯娘给他说门了亲事,是隔壁村刘家,结果亲事没说成,还沦为笑柄,村里人劝他: 做人要脚踏实地,别眼高于顶,刘家那般富贵人家,怎么可能看得上你嘛,我瞧着陆家那汉子就不错,虽四十好几还瘸了腿…… 蒋小一将人打出门,心灰意冷之际,忽然发现他从山里捡回来的小熊仔子会变身,变身后那模样……英俊挺拔,仪表堂堂,直把他帅得要迷糊了 十里八乡他就没见过这么俊的汉子。
其他 255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