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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拉着顾千不撒手,一人一鬼停在礼品柜前,柜台上摆着各式玩偶。
店员热情地招呼。
顾千其实很喜欢这些颜色鲜亮的小玩意,他视线顺着那些玩偶滑,才停下来没几秒。
一直密切观察着顾千动向的季留云立马说:“我们要这个小企鹅。”
顾千略有诧异地望向傻狗。
店员很快又问:“先生,请问您要哪一个颜色?”
他展示着不同的色系,于是顾千又瞄了一眼。
季留云立刻指向那个蓝色的:“我们要这个。”
店员妥帖地给包装好,“最近这个很受欢迎。”
季留云美滋滋地接过来送到顾千手里,目光期待地看着他的反应。
顾千心里愉悦,又忍不住笑他,“你会读心啊。”
“不是哦。”季留云邀功道,“我就是能知道你喜欢什么哦。”
顾千很认真地盯了他几秒,慢慢挪开视线,低着头捏了捏那个包装袋的边角。
他笑自己越来越没出息,这么点小事也心动。
又逛了一会。
季留云忽而神神秘秘地说:“我要离开你几分钟哦,虽然我会有点舍不得你,但是我想去给你挑礼物哦。”
顾千点点头,傻狗再三保证自己一会就回来。
还当他要去逛多久,结果还不到二十分钟就冲回来了。
他兴高采烈地晃着手里的袋子宣布:“我买了情侣t恤哦。”
顾千扬扬下巴,“看看?”
季留云就欢欢喜喜地拿出衣服展示。
一件印着“天干物燥”。
一件印着“kissmenow”。
妈呀。
土味情话都算了……
这两件衣服的颜色,该怎么形容呢?大概就是路边的荧光交通锥和烤糊的金针菇跨越世俗相爱的结果。
惊悚的底色,荧光的描边,浮夸的立体效果。
所有元素搭配得七颠八倒,傻狗能买走这两件衣服,不但拯救了其他顾客的眼睛,还替店主清理了库存。
和做慈善没有区别。
顾千默了几秒,决定伸出中指一根来安慰自己的审美。
也就是他举起中指的瞬间,季留云把手里攥着的戒指套了上去。
动作又快又准,像是算好了时间。
“我套住你咯。”他说。
顾千低头看去,是玩具贩卖机里那种最普通的塑料戒指,蓝色的,上面有一只招手的小企鹅。
他摸了摸那个戒指,边缘还有不太整齐的毛边。
顾千仔细地摩挲着那个小企鹅,说,“小孩子才喜欢这个。”
接着他抓起季留云的手翻来覆去地看。
顾千抬眼,目光包含审视,“你没戴?”
季留云愣了一下,随即不好意思地说:“我本来想的,但是只抓到了一个。”
“你不会接着抓?”顾千问。
“没钱了……”傻狗的声音趋近于无,“兑换硬币要去外面,不想让你等哦。”
原来是先帝创业未半而花光预算。
“走!”顾千拽着傻狗去换硬币,之后径直前往娃娃机。
一次、两次、三次……
“顾千……”
“闭嘴。”
终于,第五十三次,他们抓起了一个同款蓝色戒指。
顾千不由分说地捞起季留云的手,套去了他中指上。
季留云如获至宝,美滋滋地说,“你是全世界最棒的男朋友哦!”
“你知道就好。”顾千很满意。
他低头去看牵在一起的两只手,塑料圈上两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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